政府文件
江西省安委會辦公室關于印發全省安全生產大檢查宣傳工作細化方案的通知
發布時間:2017-09-12
贛安辦字〔2017〕75號
江西省安委會辦公室關于印發全省安全生產
大檢查宣傳工作細化方案的通知
各設區市、省直管試點縣(市)安委會,省安委會各成員單位:
現將《全省安全生產大檢查宣傳工作細化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江西省安委會辦公室
2017年8月29日
全省安全生產大檢查宣傳工作細化方案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江西省安委會辦公室關于印發全省安全生產大檢查宣傳工作方案的通知》(贛安辦字〔2017〕63號)要求,現就大檢查宣傳工作方案細化如下:
一、宣傳安排
按照大檢查統一部署,分時段開展宣傳報道工作。
(一)深入檢查,嚴格執法,集中整治階段(8月至9月中)
宣傳重點:各部門聯合執法情況,各地嚴格執法、集中整改情況,大檢查工作考核情況,宣傳正面經驗做法,曝光違法違規典型案例。
1.在省級、市級主要媒體開設大檢查宣傳專題、專版和專欄,集中刊發各地、各有關部門深入企業對表檢查、嚴格執法、集中整改情況,打擊違規違法生產經營行為聯合執法情況。【責任單位:省安委辦、各設區市安委辦】
2.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安全生產大檢查階段進展和省安委會綜合督查、省安監局督導、明查暗訪情況。【責任單位:省安委辦、省安監局】
3.各設區市安監局、省安委會有關單位在單位門戶網站開設專題,主動宣傳關于安全生產大檢查的工作部署。【責任單位:各設區市安監局、省安委會有關成員單位】
4.對煤礦、危險化學品安全綜合治理開展情況;道路交通、尾礦庫、建筑施工、煙花爆竹、消防、鐵路、民航、城市地鐵、城鎮燃氣、涉爆粉塵、冶金、旅游船舶、電力等重點行業領域及敬老院、學校、文化娛樂場所等人員密集場所安全專項治理綜合情況進行集中宣傳,每個行業領域在省級以上媒體刊發報道數不少于5條。【責任單位:省安監局、江西煤監局、省發改委、省公安廳(省公安交管局、省公安消防總隊)、省交通運輸廳、南昌鐵路局、民航江西監管局、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水利廳、省國防科工辦、華中能源監管局、省能源局、省工信委、省糧食局、省林業廳、省農業廳、省質監局、省民政廳、省教育廳、省文化廳、省商務廳】
5.宣傳各地強化措施、嚴格執法、落實“五個一批”情況,在省級以上媒體刊發報道數不少于10條。【責任單位:各設區市安委辦】
6.報道各地、各有關部門加強警示教育和聯合懲戒,曝光重大事故隱患和嚴重違法違規行為,公布一批實施聯合懲戒和“黑名單”管理企業,公告一批依法關閉取締的違法違規和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企業。各地在省級以上媒體曝光稿件不少于5條,各有關部門不少于2條。【責任單位:各設區市安委辦、省安委會有關成員單位】
7.各設區市政府至少懸掛2條、省安委會成員單位至少懸掛1條安全生產標語;各設區市政府有關部門、各鄉鎮(街道辦)至少懸掛1條安全生產標語;規模以上企業在辦公樓、單位門前、車間門前、主要通道等顯著位置都要至少懸掛、張貼、擺放3條(塊)安全生產標語、條幅、展板;小微企業在辦公樓、單位門前、車間門前、主要通道等顯著位置都要至少懸掛、張貼、擺放1條(塊)安全生產標語、條幅、展板。【責任單位:各設區市安委辦、省安委會成員單位】
(二)實地督查,統籌推動,鞏固提高階段(9月底至10月底)
宣傳重點:開展綜合督查情況,大檢查成果、大檢查工作考核情況。
1.在省級主流媒體集中宣傳省政府安委會組織對各地開展綜合督查情況。【責任單位:省安委辦】
2.報道各地、各有關部門采取突擊檢查、明查暗訪、隨機抽查、回頭檢查、交叉檢查等多種方式,深入開展督查檢查情況,各地在省級以上媒體刊發稿件不少于10條,其中曝光稿件不少于3條,各有關部門在省級以上媒體刊發稿件不少于5條,其中曝光稿件不少于1條。【責任單位:各設區市安委辦、省安委會有關成員單位】
3.圍繞煤礦、非煤礦山(尾礦庫)、煙花爆竹、危險化學品領域安全生產大檢查工作,開展4次在線訪談活動。【責任單位:省安監局】
4.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大檢查成果、大檢查工作考核情況。【責任單位:省安委會、省安監局】
5.各地舉辦一次大檢查成果展覽,向職工群眾發放各類宣傳資料,開展現場安全咨詢及投訴受理活動。【責任單位:各設區市安委辦】
二、工作要求
1.各地、各部門和各單位要提高對大檢查宣傳工作的認識,迅速將此文件精神傳達到轄區各縣(市、區)、行業系統各基層單位,積極行動起來,形成大力宣傳安全生產大檢查工作的輿論聲勢。
2.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加強與新聞媒體的聯系,一要及時向媒體發布包含文字、圖片、現場視頻等多種形式的新聞通稿、新聞素材,供媒體采用;二要適時組織媒體跟隨檢查組,深入基層、走進企業、走近一線人員;三要在大檢查各重要時間節點,組織主要媒體集中開展宣傳報道。
3.各地、各部門和各單位要及時編發簡報,做好信息報送,加強工作溝通,每月1日前將上個月宣傳活動統計表、每周一前將上周新聞報道情況(包括刊發時間、刊發媒體、新聞標題)報送到郵箱。
聯系人及電話:沈超,15907095860,
龔雅婧,0791-85257372。
附件:1.宣傳活動月統計表
2.媒體分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