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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安監局辦公室關于印發WA-QHJ01型煙火藥氣動混合機、WA-YLHX02型煙花亮珠烘干箱安全論證意見的通知
發布時間:2017-03-23
贛安監管(辦)字〔2017〕38號
江西省安監局辦公室關于印發WA-QHJ01型
煙火藥氣動混合機、WA-YLHX02型
煙花亮珠烘干箱安全論證意見的通知
南昌、萍鄉、宜春、上饒、撫州市安監局:
2017年1月6日,省局牽頭組織萍鄉市安監局、上栗縣焰花鞭炮安監局及有關專家,在萍鄉市對江西佳聯科技有限公司、萍鄉市焰花鞭炮科學研究所合作研發的“WA-QHJ01型煙火藥氣動混合機、WA-YLHX02型煙花亮珠烘干箱”進行安全論證。專家組認為,該機械符合安全運行條件要求,且經過部分煙花爆竹生產企業試用普遍反映運行良好,在煙花爆竹行業具有推廣應用價值。根據專家組的意見,經研究,省安監局同意“WA-QHJ01型煙火藥氣動混合機、WA-YLHX02型煙花亮珠烘干箱”專家論證意見。
根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加強煙花爆竹生產機械設備使用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安監總廳管三〔2013〕21號)有關要求,為規范該機械在我省煙花爆竹生產企業的使用,各地務必做到“三個規范”,即:規范機械安裝、規范工房配套體系建設、規范現場管理和操作。煙花爆竹機械制造企業要嚴格標準要求對機械進行改進升級,規范機械的制造,指導企業按照新的工藝、生產流程以及工房布局進行工房建設、機械安裝和使用,并切實加強現場管理,做到規范操作。
附件:《WA-QHJ01型煙火藥氣動混合機、WA-YLHX02型煙花亮珠烘干箱安全論證》專家組意見
江西省安監局辦公室
2017年3月20日
WA-QHJ01型煙火藥氣動混合機、WA-YLHX02型
煙花亮珠烘干箱安全論證專家組意見
2017年1月6日,江西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牽頭組織萍鄉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上栗縣焰花鞭炮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及有關專家在萍鄉市對江西佳聯科技有限公司、萍鄉市焰花鞭炮科學研究所合作研發的“WA-QHJ01型煙火藥氣動混合機、WA-YLHX02型煙花亮珠烘干箱”進行了安全論證。與會人員現場檢查了“WA-QHJ01型煙火藥氣動混合機、WA-YLHX02型煙花亮珠烘干箱”的運行情況,審查了有關資料,聽取了研制單位和使用單位對本機械的情況介紹,經質詢和討論,形成如下論證意見:
1、該公司提供的技術資料基本符合安全論證要求。
2、煙火藥氣動混合機采用脈沖氣流使混藥筒內的藥物產生懸浮翻滾,通過PLC控制藥物快速充分混合,無機械摩擦,與傳統手工混藥工藝對比,更高效,更安全;煙火藥氣動混合機采用循環熱水提供熱量,采用軸流風機將熱風在烘箱內循環,通過PLC控制冷、熱交換,干燥效果好,實現了全天候生產。
3、該產品于2015年10月31日通過了萍鄉市科技局組織的科技成果鑒定,2016年11月30日經江西省科學技術廳確認為江西省科學技術成果。
4、經3家花炮企業試用6個月,設備運行良好。
專家組一致認為:“WA-QHJ01型煙火藥氣動混合機、WA-YLHX02型煙花亮珠烘干箱”符合安全推廣應用條件,并提出以下意見:
1、進一步補充設備使用過程中存在的危險因素分析及解決措施;
2、進一步完善設備及作業工房防爆、防雷、防靜電設施的相關內容;
3、進一步補充電氣儀表安全保護的類型(短路、過載、缺相、低電壓等);
4、進一步完善設備連鎖控制條件的措施;
5、進一步完善機械設備的操作說明和傳動設備的穩固性;
6、危險場所類別的劃分和電氣儀表的使用應達到安全要求;
7、完善其他安全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