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文件
江西省應急管理廳關于嚴格落實《煤礦單班入井(坑)作業人數限員規定》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3-10-20
各產煤設區市應急管理局,省投資集團公司、安源煤業集團:
近期,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印發《煤礦單班入井(坑)作業人數限員規定》(礦安〔2023〕129號,以下簡稱《規定》),現結合我省實際提出如下要求,請一并認真貫徹執行。
一、切實提高思想認識。加強勞動定員管理是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安全生產工作決策部署的具體體現,是嚴防群死群傷生產安全事故的重要措施。當前,我省煤礦企業的勞動組織管理混亂、勞動生產率低下、單班入井人員過多等問題依然存在,給安全生產造成嚴重威脅,各地、各有關單位要充分認識加強勞動定員管理的重大意義,采取堅決有力措施,切實把嚴控煤礦單班入井人數作為堅決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重要措施之一抓好落地落實。
二、落實企業主體責任。省投資集團公司、安源煤業公司和各有關企業要切實履行落實煤礦單班入井作業人數限員規定的主體責任,各煤礦主要負責人要親自過問,優化井下勞動組織,科學合理確定井下作業人數,細化落實措施,確保《規定》得到嚴格執行。對煤礦安全監管監察等執法人員、煤礦上級公司檢查人員、煤礦礦級領導及職能部門巡檢人員、巡回瓦斯檢查員(當班專職瓦斯檢查員除外)等,在進入采掘工作面時,要區別管理人員定位卡,嚴格控制時長。
三、嚴格控制入井人數。在嚴格《規定》有關要求的基礎上,全省生產能力9萬t/a及以下煤礦的單班入井人數必須做到:災害嚴重礦井不得超過50人,其他礦井不得超過40人;炮采工作面不得超過20人;災害嚴重礦井的炮掘工作面不得超過12人,其他礦井不得超過9人。優化交接班管理,煤礦要盡量減少現場交接班人數和時間,煤礦交接班期間的采掘工作面人數一律不得超出限員規定,井下瞬時總人數原則上控制在本煤礦單班入井作業限員人數的1.5倍以內。
四、強化執法監督檢查。全省各級應急管理部門要切實履行煤礦安全監管職責,將限員規定執行情況納入執法監督檢查的重要內容之中,突出重點煤礦企業,加大對大班次、高風險和系統復雜煤礦的檢查頻次、執法力度;要通過明查暗訪等多種形式,加強對煤礦人員管理系統的監督檢查,嚴查不攜帶標識卡、人卡不符等現象。凡發現煤礦存在蓄意隱瞞入井人數,或者未制定、未嚴格執行井下勞動定員制度,或者采掘作業地點單班作業人數超過限員規定20%以上等情形的,一律依法依規從重嚴肅查處。
原《江西省煤礦井下單班作業人數限員規定(試行)》(贛應急字〔2020〕196號)同時廢止。
附件: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關于印發《煤礦單班入井(坑)作業人數限員規定》的通知(礦安〔2023〕129號)
江西省應急管理廳
202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