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文件
江西省安委會辦公室關于推薦全省安全文化建設示范企業的通知
發布時間:2017-10-16
贛安辦字〔2017〕96號
江西省安委會辦公室關于推薦
全省安全文化建設示范企業的通知
各設區市、省直管試點縣(市)安委會辦公室:
為推動我省企業安全文化建設,規范省級安全文化建設示范企業推薦和考評工作,根據國家安監總局有關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企業安全文化創建工作的部署,現就推薦2017年省級安全文化示范企業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推薦對象
推薦對象為開展安全文化創建的生產經營單位(含有營業性的事業單位),已獲得省級或全國安全文化建設示范企業不參加推薦。
二、推薦時間和程序
(一)推薦時間:2017年11月30日截止。請相關企業將申請表及相關材料、電子光盤在截止時間前寄送江西省安全生產宣傳教育中心。
(二)推薦程序:企業自愿申報,并對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屬地設區市、省直管縣(市)安委會辦公室推薦,在企業申請表上加蓋公章,并負責審核申請企業的工傷事故情況和安全生產標準化情況;省安委會辦公室組織現場考評。
三、推薦標準
申報省級安全文化建設示范企業應根據《江西省安全文化建設示范企業現場評分表》中的評價標準(見附件1)進行自評,標準“Ⅱ類”得分總和不低于260分的,填寫《江西省安全文化建設示范企業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見附件2),并與企業安全文化建設推薦材料一并報省安監局審核。
四、推薦材料
申報省級安全文化建設示范企業,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請表。按《江西省安全文化建設示范企業申請表》(附件2)格式填報3份,由企業按要求填報。在申請表中企業法人代表簽字,企業加蓋行政印章;由推薦單位(企業所在設區市級或省直管試點縣(市)安委會辦公室)負責人簽署意見,并加蓋行政印章。
(二)自評表。企業應按照評分表標準,對安全文化建設、運行情況進行客觀的自評打分,并在評分表上加蓋行政印章,簽署自評時間等信息。
(三)匯編資料。按照評分表中評價標準進行資料收集并匯編成冊,包括企業近年來獲得的安全生產相關榮譽、表彰證書以及安全文化建設相關的照片、音像資料。其中,還應包含企業基本情況簡介和安全文化創建情況。企業基本情況簡介,1千字左右,應包括企業歷史沿革,現狀和組織機構,員工數據、管理人員及安全人員配備情況;主要生產系統、產品、生產規模,涉及的主要物料、中間產品和廢棄物,以及生產過程中的主要風險因素等;企業安全文化創建情況,4千字左右,重點突出安全理念在員工中的傳達,員工對風險的了解和防范的參與,安全激勵措施與成效,持續改進等內容。還應介紹三年以上安全生產績效,包括工傷事故、職業病、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的成效等。
上述資料要求同時上報電子版和紙質材料(一式三份)。
五、有關要求
(一)高度重視,加強領導。企業安全文化建設是樹立安全發展理念、落實安全生產責任、提升安全生產水平、強化安全生產意識、養成生產安全行為的有力支撐,各級安委會辦公室和企業要充分認識企業安全文化創建工作的意義,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真正把企業安全文化建設推薦工作當作一項重要任務來抓,切實發揮安全文化對安全生產工作的引領和推動作用,讓企業安全文化的旗幟在我省飄揚起來。
(二)加強指導,確保質量。各級安委會辦公室加強對申報工作的宣傳和指導,嚴格考評,擇優推薦,堅持重過程、重建設、重實效,重點檢查三年來企業發生安全生產事故和行政處罰情況、安全生產文化建設持續改進和交流示范作用發揮等情況。嚴格按照有關要求和標準進行推薦和申報,確保推薦工作質量。
(三)嚴格標準,實事求是。各申報單位要嚴格對照相關評定標準和相關實施方案進行自評,實事求是,不得虛夸,推進企業安全文化建設創新,提高企業安全管理水平。
聯系人:江西省安全生產宣傳教育中心 袁寶明
電話:0791-85257202、13970987889
電子信箱:2572270473@qq.com
聯系人:江西省安全生產宣傳教育中心 沈 超
電話:0791-85257202、15907095860
電子信箱:934947103@qq.com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區丁公路煤炭大廈13樓。
附件:1.江西省安全文化建設示范企業現場評分表
2.江西省安全文化建設示范企業申請表
江西省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
2017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