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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安監局辦公室關于做好全省煤礦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考核的通知
發布時間:2017-05-23
贛安監管(辦)字〔2017〕74號
江西省安監局辦公室關于做好全省煤礦
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考核的通知
各產煤設區市、省直管試點縣煤礦安全監管部門,省能源集團公司:
根據國家安監總局令第3號、第44號、第52號及《煤礦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培訓大綱及考核標準》的規定,我局定于2017年6月對全省煤礦企業主要負責人進行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核對象
(一)新任職的煤礦企業主要負責人。
(二)《安全資格證》或《安全考核合格證》已過期的煤礦企業主要負責人。
(三)《安全資格證》或《安全考核合格證》在有效期內的煤礦企業主要負責人。
二、考核時間和地點
(一)《安全資格證》或《安全考核合格證》在有效期內的煤礦企業主要負責人:
1.第一期由省能源集團所屬煤礦主要負責人,九江市、上饒市、宜春市所屬市、縣、鄉鎮煤礦主要負責人參加;
考核時間為:2017年6月9日上午8︰30;
2.第二期由贛州市、景德鎮市、萍鄉市、吉安市、新余市所屬市、縣、鄉鎮煤礦企業主要負責人參加;
考核時間為:2017年6月16日上午8︰30;
(二)新任職的煤礦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資格證》或《安全考核合格證》已過期的煤礦企業主要負責人;
考核時間:2017年6月28日上午8︰30;
(三)以上三期的考核地點均為:江西工業工程職業技術學院(萍鄉市玉湖東路106號),聯系人:姜建農,電話:18679908198。
三、考核方式、內容及評分
(一)考核方式:采用計算機閉卷考試方式,考試時長120分鐘。
(二)考核內容:從國家、省考試題庫中隨機抽取相應的煤礦生產安全和管理知識題目自動生成的試卷。
(三)考核評分:滿分為100分,80分為合格,低于80分為不合格。
四、其他事項
(一)考核不收取任何費用。
(二)主要負責人是指董事長、總經理,(礦務局)局長、礦長、法人代表、主要投資人(含實際控制人)。
(三)參加考核人員需攜帶有效身份證、安全資格證或《安全考核合格證》。原證書已過期或今年到期人員還需攜帶原有的《安全資格證》。
(四)考核合格人員由我局頒發《安全考核合格證》;考核不合格人員,可另行安排補考一次,補考仍不合格的人員,建議所在煤礦企業調整其工作崗位。
(五)請江西工業工程職業技術學院做好參考人員在??己似陂g的飲食安全和管理工作。
(六)未盡事項可咨詢我局人事處,聯系人:陳斌,電話:0791-85257028。
江西省安監局辦公室
2017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