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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安監局辦公室關于舉辦煤礦安全監管干部培訓暨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宣貫班的通知
發布時間:2017-05-23
贛安監管(辦)字〔2017〕73號
江西省安監局辦公室關于舉辦煤礦安全監管干部培訓暨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宣貫班的通知
各產煤設區市、省直管試點縣煤礦安全監管部門,省能源集團公司:
為提升基層監管干部能力素質,深入宣傳貫徹國家煤炭產業政策及煤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程,推進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省局決定2017年6月上旬舉辦1期煤礦安全監管干部培訓暨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宣貫班,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培訓時間和地點
(一)時間:2017年6月8日- 9日;7日下午報到。
(二)地點:江西省工人療養院(南昌市湖濱南路58號,江西省總工會院內) 聯系人:李媛,電話:13970909186, 賓館總臺電話:0791-88688788。
二、培訓內容
(一)煤礦安全生產相關政策法規;
(二)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宣貫;
(三)煤礦安全規程宣貫。
三、培訓人員
(一)各產煤設區市煤礦安全監管部門承擔安全監管工作科室負責人1名;承擔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科室負責人1名。
(二)各產煤縣(區、市)煤礦安全監管部門分管安全監管或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的領導1名;負責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人員1名。
(三)重點產煤鄉鎮煤礦安全監管干部。其中,萍鄉市、宜春市、上饒市各8名,新余市5名,贛州市、吉安市各3名,九江市、景德鎮市各2名。
(四)省能源集團公司安全部負責人及承擔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人員各1人;萍鄉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豐城礦務局、樂平礦務局、新余礦業有限責任公司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部門負責人;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試點礦:豐城礦務局流舍礦、尚莊礦、萍鄉五陂煤礦分管標準化工作的領導及標準化工作人員各1人。
四、其他事項
(一)請各產煤設區市和省能源集團公司負責本轄區(單位)參加培訓人員名單匯總(省直管試點縣參訓人員名單報設區市煤礦安全監管部門統一匯總),并于2017年6月1日前將報名回執(見附件2)紙質版及電子版報省安監局煤監一處,聯系人:黃雷,電話:0791-85257187(帶傳真),手機:13320113328;郵箱:hl@jxsafety.gov.cn。
(二)本次業務培訓班的培訓費、資料費和食、宿費用由省安監局承擔,參加培訓人員只需自帶學習和生活用品。
(三)參加培訓人員應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培訓期間不得請假,不得參加任何形式的吃請和請吃。
附件:1.煤礦安全監管干部培訓班課程表
2.報名回執
江西省安監局辦公室
2017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