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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安監局轉發國家安監總局關于安全評價與安全生產檢測檢驗機構資質延期換證 有關工作的通知
發布時間:2016-12-02
贛安監管(辦)字〔2016〕146號
江西省安監局轉發國家安監總局關于安全評價與安全生產檢測檢驗機構資質延期換證
有關工作的通知
各設區市安監局、各安全評價與安全生產檢測檢驗機構:
近日,國家安監總局下發了《關于安全評價與安全生產檢測檢驗機構甲級資質延期換證有關工作的通知》(安監總規劃〔2016〕120號,以下簡稱總局通知,詳見附件1),現轉發給你們,并結合我省實際,提出以下要求,請一并貫徹落實。
一、機構資質年審考核和延期換證
此次機構資質年審考核與換證工作合并進行,不受理新申辦甲、乙級資質的機構申請,不受理機構增加業務范圍申請。本次換證對煤炭洗選業、尾礦庫、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業、管道運輸業、倉儲業、水利、水電工程業、火力發電業、熱力生產和供應業、風力發電、太陽能發電、再生能源發電業、核工業設施、金屬制品業、非金屬礦物制品業、燃氣生產與供應業、煉焦業、民用爆破器材制造業、鐵路運輸、城市軌道交通及輔助設施、公路、港口碼頭、機械設備與電器制造業、輕工、紡織、煙草加工制造業等26個安全評價業務范圍不再審批。機構法定代表人必須對所提供證明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并承擔因此產生的法律責任。
(一)甲級機構資質年審考核和延期換證
1.對2016年12月31日到期且自愿申請資質延期的甲級機構,向省安監局提出申請,由省安監局按要求進行復審,復審合格的,出具《機構近三年來受到重大行政處罰情況的報告》(詳見總局通知附件1)。
2.甲級機構將申報材料(詳見總局通知附件2)報送國家安全監管總局政策法規司(行政審批處)按程序辦理資質期滿換證手續。同時,向省安監局報送申報材料二份作存檔。
(二)乙級機構資質年審和延期換證
1.對2016年12月31日到期且自愿申請資質延期的機構,按照乙級資質機構申請延期換證材料清單(附件2)的內容準備申報材料,報送所在地設區市安監局審核。
2.設區市局受理。設區市安監局對申請人提供的申報材料進行預審,手續齊全,材料完備的,即予以受理;否則,不予受理。
3.轉報申請材料。予以受理的,由設區市安監局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查,形成《乙級安全評價機構資質延期申請審核報告》、《乙級安全生產檢測檢驗機構資質延期申請審核報告》,連同申請人的申報材料一起報送省安監局辦證大廳。
4.省局受理。省安監局辦證大廳接到設區市安監局提交的《乙級安全評價機構資質延期申請審核報告》、《乙級安全生產檢測檢驗機構資質延期申請審核報告》和機構的申報材料后,應及時登記,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即時作出予以受理的決定,并按規定轉送局規劃科技處。
5.現場評審。局規劃科技處委托專家進行文件資料審查,經審查合格的,會同機構所在地設區市安監局組成現場年審考核工作組(不得少于3人),對申請人開展安全評價、檢測檢驗工作的條件進行現場審查,形成現場評審報告。
6.審批發證。由省安監局規劃科技處結合申報材料和現場評審結論,按程序辦理資質期滿換證手續。
二、進一步強化監管工作
(一)各設區市、縣安監部門要加強本轄區內從業的安全評價機構和安全生產檢測檢驗機構的日常監督管理工作,發現機構有違法違規行為的,嚴肅依法依規進行查處,并將處罰結果及時抄報省安監局。
(二)機構(包括省內、省外機構)開展安全評價、檢測檢驗活動時,應提前5個工作日按照服務項目審批監管權限,書面告知(詳見總局通知附件3)項目審批和項目所在地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部門,接受監督檢查。
(三)請各機構認真做好年審考核和資質延期換證的相關準備工作,本次換證申請受理截止日期為2017年1月31日。
附件:1.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安全評價與安全生產檢測檢驗機構甲級資質延期換證有關工作的通知(安監總規劃〔2016〕120號)
2.乙級資質機構申請延期換證材料清單
江西省安監局辦公室
2016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