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文件
江西省安監局關于鋼鐵行業安全生產專項執法檢查推動化解過剩產能工作的通報
發布時間:2016-09-14
贛安監管三字〔2016〕111號
江西省安監局關于鋼鐵行業安全生產專項執法檢查推動化解過剩產能工作的通報
各設區市、省直管試點縣(市)安監局:
按照省人民政府和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推動鋼鐵行業化解過剩產能,促進脫困發展的工作部署,省安監局組織開展了鋼鐵企業的安全生產執法專項檢查。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一、總體情況
(一)作出了周密部署。6月6日,省安監局印發了《江西省安監局關于推動鋼鐵行業化解過剩產能開展安全生產執法專項行動的通知》(贛安監管三字〔2016〕52號)后,各有關市、縣(區)安監局迅速作出具體安排,對轄區內鋼鐵企業進行了全面調查摸底。省安監局在各地填報鋼鐵企業基本信息和安全生產自查情況的基礎上,對照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確定的冶煉過程中是否存在高溫熔融金屬(含熔渣)爆炸、噴濺、泄漏等安全風險、易造成群死群傷事故的相關生產工藝進行分析對比,明確了22家鋼鐵企業為專項執法對象,并于7月20日印發了《江西省安監局關于開展全省鋼鐵企業安全生產執法檢查與督查暗訪通知》(贛安監管三字〔2016〕80號),明確了執法檢查與督查暗訪的執法方式、檢查內容和檢查要求,組織開展執法檢查與督查暗訪。
(二)突出了檢查重點。突出檢查了鋼鐵企業吊運鋼水鐵水與液態渣(統稱高溫熔融金屬)的起重機、煉鋼廠吊運高溫熔融金屬的鑄造起重機等重要設備,人員聚集場所(包括會議室、活動室、休息室、更衣室等)、煤氣柜與周邊建筑物的防火間距等重點區域,以及鋼鐵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創建等內容。此外,對鋼鐵企業安全生產責任體系“五落實五到位”、熔爐及制氧車間安全管理等工作也進行了檢查。
(三)覆蓋了重點企業。在各地調查摸底和監督檢查的基礎上,7月27日至8月23日,省安監局組成由監管、執法干部和專家組成的三個執法檢查組,分赴南昌、九江、萍鄉、新余、贛州、宜春、深入、吉安等8個設區市、16個縣(區、高新區),會同屬地市、縣兩級安監局對全省全部22家鋼鐵冶煉企業安全生產實施了專項執法檢查,通過查閱資料、檔案和現場檢查,對企業安全責任、教育培訓、現場管理等方面的情況進行了檢查。
(四)推動了產能化解。全省22家鋼鐵生產企業,今年列入化解粗鋼產能任務433萬噸,涉及過剩產能化解任務的企業7家目前已經全部停產或拆除設備,其中:4家企業因轉型、破產等已注銷營業執照,2家企業停產,1家關閉高爐拆除設備。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全省各有關市、縣安監部門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和有關規定,加大對鋼鐵企業的安全生產執法與檢查力度,推動企業落實主體責任,企業負責人安全生產意識有所增強,對安全生產重視程度有所提高,現場安全管理有所改善。大型鋼鐵聯合企業通過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創建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好于小型企業,九江萍鋼、萍鄉萍鋼安源鋼鐵、方大特鋼等3家企業實現二級安全生產標準化,福鑫鋼鐵有限公司實現三級安全生產標準化。
但是,總體上看,全省鋼鐵企業安全管理水平不高,特別是小型企業多屬于利用電弧爐熔融廢舊鋼材冶煉,規模小,條件差,管理不規范,安全基礎仍然薄弱,存在的主要問題有:
(一)安全設施“三同時”未落實。檢查發現,部分鋼鐵企業沒有開展安全設施“三同時”工作,如新余華峰特鋼有限公司、吉安市鋼鐵有限責任公司、贛州市百豐建材有限責任公司等9家企業均未能提供安全設施設計、安全評價、安全設施驗收等相關材料。
(二)安全生產標準化創建滯后。迄今為止,全省僅有4家鋼鐵企業通過安全生產標準化三級及以上達標創建,1家正在評審,與鋼鐵企業行業化解過剩產能提出的鋼鐵企業必須達到三級及以上標準化要求存在著很大差距。
(三)安全生產培訓不到位。企業沒有嚴格落實安全生產培訓制度,多家企業未能提供企業年度安全培訓計劃等安全培訓檔案資料;企業主要負責人及安全管理人員安全管理能力未經安監部門考核合格,一些企業未能出示其他從業人員個人安全培訓合格證。
(四)安全生產管理不規范。檢查發現,多數企業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安全管理檔案資料缺失,應急救援預案不完善且未組織演練,部分企業高溫熔融金屬吊運影響區域內存在施工工地、頂棚漏水、地面凹陷積水等安全隱患。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針對我省鋼鐵企業安全生產現狀,各地要進一步加強安全監管工作力度,重點整改存在的問題與隱患,強化安全基礎,提升本質安全水平,抓好落實以下各項工作:
(一)嚴格落實安全設施“三同時”。按照《安全生產法》、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監督管理辦法》(國家安監總局令第77號,2015年5月1日起施行)等法規文件規定,嚴格落實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安全實施必須與主題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的要求。對安全設施“三同時”不到位的鋼鐵企業,要根據省局有關文件嚴格落實整改要求。
(二)重點推進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各鋼鐵企業要認真執行法規文件要求,積極落實《安全生產法》關于生產經營單位要推進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的要求。各地安監部門要按照《國家安全監管總局 國家煤礦安監局關于支持鋼鐵煤炭行業化解過剩產能實現脫困發展的意見》(安監總管四〔2016〕38號)要求,對安全生產標準化未達到三級及以上鋼鐵企業要責令限期整改。
(三)大力加強安全培訓宣貫。各鋼鐵企業要規范、完善安全生產培訓制度,定期組織開展安全教育培訓與應急演練,突出加強特種作業人員培訓與管理。鼓勵安全培訓機構組織開展鋼鐵企業針對性安全培訓,重點加強鋼鐵企業負責人、安全管理負責人安全教育培訓。
(四)積極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各地要結合全省開展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建設,督促各鋼鐵企業積極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形成隱患排查治理閉環管理。各鋼鐵企業要主動參與全省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建設,注冊賬號并定期上報隱患排查整改落實情況,接受安監部門依法監督管理。
(五)強化落實日常監管執法。各地安監部門要繼續加強對鋼鐵企業日常安全檢查,嚴格執法要求,對安全問題嚴重的企業,該停產整改就要責令停產整改,該關停處理的要依法提請政府實施關停。要積極督促和指導企業整改落實執法檢查中發現的各項安全隱患,加強重點安全隱患整改驗收與跟蹤督辦,對拒不落實整改指令、假落實、假整改的,要從嚴查處。
江西省安監局
2016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