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文件
江西省安委會辦公室轉發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于加強汛期山區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的通知
發布時間:2016-07-28
贛安辦字〔2016〕33號
江西省安委會辦公室轉發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于加強汛期山區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的通知
各設區市、省直管試點縣(市)安全生產委員會,省安委會有關成員單位,有關中央駐贛企業和省屬集團公司:
現將《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于加強汛期山區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的通知》(安委辦〔2016〕7號)轉發給你們,請迅速組織有關單位,立即對在建工程施工項目進行一次全面排查,并針對查出的問題,制定整改措施,該搬遷的要迅速搬遷,該加固的要立即加固,該整頓的要責令整頓,以確保施工安全。
江西省安委會辦公室
2016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