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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安監局轉發國家安全監管總局 關于學習宣傳貫徹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的通知
發布時間:2016-07-04
贛安監管應急字〔2016〕68號
江西省安監局轉發國家安全監管總局
關于學習宣傳貫徹生產安全事故
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的通知
各設區市、省直管試點縣(市)安監局,中央駐贛企業和省屬集團公司:
現將《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學習宣傳貫徹<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的通知》(安監總應急〔2016〕65號,以下簡稱《辦法》)轉發給你們,并提出以下要求,請一并貫徹執行。
一、認真組織學習,加強宣傳貫徹。《辦法》是我省今后一個時期開展安全生產應急預案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據,各級安監部門要結合《江西省安監局關于印發<江西省關于進一步加強高危行業企業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規定(暫行)>的通知》(贛安監管應急字〔2012〕63號)精神,切實抓好學習、宣傳和貫徹(對于63號文件與《辦法》有矛盾的條款,以《辦法》為準)。要充分利用宣傳手冊、報刊、網絡、廣播電視和新聞媒體等多種載體,廣泛宣傳應急預案管理知識,進一步提高企業對預案工作的認識,增強其工作的主動性和自覺性,及時發現和解決貫徹過程中出現的問題,推廣成功做法和經驗。
二、嚴格落實責任,提高預案質量。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應急預案工作第一責任人,要切實履行主體責任,對本單位應急預案的編制、評審、公布、備案、宣傳、教育、培訓、演練、評估和修訂等相關工作全面負責,增強預案的實用性和可操作性。各級安監部門要督促本轄區內企業按照《辦法》精神,在開展事故風險評估和應急資源調查的基礎上,以應急處置為核心,健全應急預案體系,開展應急預案制(修)訂工作,督促指導重點企業按照簡明、實用的原則,開展應急預案優化和和應急處置卡編制工作,做到簡明易記、好用管用、上下銜接,切實提高應急預案質量。
三、加強監督檢查,強化動態管理。各級安監部門要將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工作納入年度監督檢查計劃,明確檢查的重點內容和標準,結合安全生產“監管執法年”活動和應急執法檢查,嚴格開展執法檢查,對未按照規定制定應急預案或者未定期組織演練的生產經營單位要依法進行處罰,推動《辦法》貫徹落實。對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單位,要嚴格檢查預案編制、演練、修訂、評審備案、宣傳教育等情況,對因預案工作不到位導致應急處置不當、救援響應不及時等造成事故擴大的,要依法依規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請各設區市、省直管試點縣(市)安監局及時總結貫徹落實《辦法》,推進重點行業(領域)企業應急預案優化工作的經驗做法,妥善處理在《辦法》執行中遇到的有關問題,并于11月30日前將貫徹落實《辦法》情況報送省局。聯系人及電話:曾曉明、廖亮,0791-85257195、85257096(傳真);電子郵箱:yjjy@jxsafety.gov.cn。
江西省安監局
2016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