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文件
江西省安委會辦公室關于繼續開展好
發布時間:2016-07-06
贛安辦字〔2016〕26號
江西省安委會辦公室關于繼續開展好
煤礦安全重點縣攻堅戰的通知
各產煤設區市安委會、省安委會有關成員單位、省能源集團公司:
2016年6月6日,國務院安委辦印發《關于調整煤礦安全重點縣的通知》(安委辦函〔2016〕21號),將我省5個全國煤礦安全重點縣中完成攻堅戰目標任務的上栗縣、樂平市、豐城市、瑞昌市等4個縣(市)從全國煤礦安全重點縣名單中調出(詳見附件)。為進一步強化煤礦安全重點縣攻堅工作,有效防范較大事故,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現就繼續開展好煤礦安全重點縣攻堅戰通知如下:
1. 上饒縣作為全國煤礦安全重點縣,要繼續扎實開展好攻堅戰,嚴格落實政府煤礦安全監管責任和煤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嚴格落實“五真”(真查、真停、真盯、真改、真驗)要求,嚴厲打擊和堅決遏制非法采煤、超層越界開采行為,認真落實煤炭行業化解過剩產能工作的相關要求,加快淘汰退出落后小煤礦,通過認真做好相關問題的整改,爭取早日通過驗收評估、從全國煤礦安全重點縣名單中調出。
2. 武寧縣、分宜縣、信豐縣、高安市、鉛山縣、吉安縣等縣(市)要繼續從嚴、從實、從細抓好攻堅戰各項工作的落實,加快淘汰退出落后小煤礦,確保攻堅戰取得實效。上栗縣、樂平市、豐城市、瑞昌市等縣(市)要繼續保持在攻堅戰中的有效做法和成功經驗,堅持標本兼治,強化源頭治理,加大落后小煤礦淘汰退出力度,積極穩妥化解過剩產能,深化煤礦災害風險管控、隱患排查治理和重大災害防治工作,鞏固攻堅戰成果,有效防范和堅決遏制煤礦事故。
3. 有關設區市安委會和包片督導小組要高度重視攻堅戰工作,督促、檢查、指導各重點縣(市)開展好各項攻堅工作,并對工作開展情況進行認真總結。請各有關設區市安委會將轄區內重點縣攻堅戰開展情況的工作總結于2016年12月底前報送至省安委辦。
附件:國務院安委辦關于調整煤礦安全重點縣的通知
江西省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
2016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