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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安監局辦公室轉發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湖南省長沙市瀏陽市荷花出口煙花廠 “5·17”較大爆炸事故通報的通知
發布時間:2016-06-23
贛安監管(辦)字〔2016〕73號
江西省安監局辦公室轉發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湖南省長沙市瀏陽市荷花出口煙花廠
“5·17”較大爆炸事故通報的通知
各設區市、省直管試點縣(市)安監局:
現將《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湖南省長沙市瀏陽市荷花出口煙花廠“5·17”較大爆炸事故的通報》(安監總廳管三〔2016〕57號)轉發給你們,并提出以下要求,請一并貫徹執行。
一、嚴格藥物安全監管。各地、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根據標準規范和黑火藥等危險藥物的管理規定,按照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省安監局的要求,嚴格執行黑火藥、煙火藥等藥物的生產、儲存、運輸和分發領用安全管理制度,嚴禁危險藥物儲存在行政辦公區和非危險品生產區,嚴格煙花爆竹產品試放安全管理,嚴格落實危險藥物信息流向登記制度,切實加強危險藥物的流向監管。
二、嚴格安全生產許可。各地、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結合貫徹落實省政府新修訂《江西省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辦法》(省政府令第222號令),切實加強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安全監管,認真開展標準法律法規宣貫。要按照《江西省安監局辦公室關于切實做好第四輪煙花爆竹安全生產許可工作的通知》要求,穩步有序推進煙花爆竹企業安全許可工作,切實督促企業整改提升,堅決淘汰存在重大安全隱患且安全條件不達標企業。
三、嚴格事故信息報送。各地要嚴格按照有關事故信息報送規定,及時、完整、真實的按規定上報事故信息,特別是在事故發生后要嚴肅認真核查事故傷亡人數,保護事故現場,堅決杜絕瞞報、謊報、遲報現象。
請各地將本通報精神迅速傳達至縣級安全監管部門及各煙花爆竹生產經營企業,并督促抓好貫徹落實。
江西省安監局辦公室
2016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