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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安監局轉發國家安全監管總局、 省人民政府關于扎實做好強降雨天氣安全生產應急準備和應急值守工作的緊急通知
發布時間:2016-06-22
贛安監管應急字〔2016〕60號
江西省安監局轉發國家安全監管總局、
省人民政府關于扎實做好強降雨天氣安全生產
應急準備和應急值守工作的緊急通知
各設區市、省直管試點縣(市)安監局,各有關單位和應急救援隊伍:
現將《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扎實做好強降雨天氣安全生產應急準備工作的緊急通知》(安監總明電〔2016〕7號)和《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汛期應急值守工作的緊急通知》(贛府廳明)〔2016〕66號)轉發給你們,并提出以下要求,請一并貫徹執行。
一、加強領導,全面落實安全責任。各單位要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李克強總理等黨中央、國務院領導同志關于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要求,強化安全生產紅線意識和風險意識,深刻認識做好強降雨天氣應對工作的極端重要性,堅決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和僥幸心理,進一步加強對汛期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認真研究部署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汛期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落實安全責任和防范措施,特別是對強降雨天氣易發生安全生產事故的重點區域、重點企業、重點部位,務必做到任務明確,責任到人,措施到位,確保汛期安全生產形勢穩定。
二、突出重點,認真排查治理隱患。各單位要督促、指導轄區內礦山、尾礦庫、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金屬冶煉、油氣管線、建筑施工以及交通運輸等重點行業領域和企業認真排查并及時消除各類事故隱患,確保汛期安全生產。要嚴格監管執法,對檢查發現的可能導致重特大事故的重大隱患和嚴重違法違規行為,依法依規采取查封、扣押、停電、停水、停止火工品供應、吊銷證照,以及停產整頓、上限處罰、關閉取締、從嚴追責“四個一律”執法措施。對抗拒監管執法或重大隱患拒不整改的,要依法強制執行或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三、強化聯動,提高應急處置效率。各單位要在預警預報、接警處警環節落實應急聯動工作機制,安監部門要加強與氣象、水利、國土、海事等部門協調聯系,密切跟蹤強降雨等災害性天氣過程和洪水、泥石流、山體滑坡等重大自然災害災情變化,認真研判自然災害引發生產安全事故的各類風險,及時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各重點行業領域企業要加強與當地基層政府的溝通聯系,企業相關應急預案與地方政府應急預案要有效銜接,確保發生險情能互通信息、及時響應。一旦發現險情,有關安全生產應急管理部門和企業要迅速反應、果斷決策、有力指揮、科學施救。
四、強化值守,加強信息報告工作。各單位要認真落實領導帶班和值班人員24小時值班制度,接到事故或重要信息立即報告并妥善應對。要做好應急平臺系統及相關通信設備的維護工作,確保聯絡暢通、反應迅速,處置有力。重要部門、重點區域、重要崗位要實行雙崗制,堅決杜絕脫崗、頂崗和業務不熟悉人員上崗的情況發生。要加強防汛物資的儲備工作,及時通知相關單位準備必要的應急救援裝備、器材和物資,各應急救援隊伍要隨時待命,一旦發現事故險情,要立即組織搶險救援工作,科學處置,把事故損失減小到最低限度。
江西省安監局
2016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