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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安委會關于印發江西省防范 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的通知
發布時間:2016-06-24
贛安〔2016〕10號
江西省安委會關于印發江西省防范
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設區市、省直管試點縣(市)安委會,省安委會各成員單位,中央駐贛企業和省屬集團公司:
《江西省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已經省安委會全體成員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工作實際,認真抓好落實。
江西省安全生產委員會
2016年6月24日
江西省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系列決策部署,著力解決當前安全生產領域存在的薄弱環節和突出問題,強化安全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依據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標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總體要求
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李克強總理等中央領導同志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堅持關口前移、重心下移,強化底線思維,強化過程管控,強化監管執法,強化事后處置,通過實施制度、技術、工程、管理等措施,及時發現和消除各類事故隱患,把安全風險管控挺在隱患前面,把隱患排查治理挺在事故前面,有效防范和堅決遏制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到2018年,力爭實現以下工作目標:
——構建形成點、線、面有機結合、無縫對接的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性工作體系,推進安全生產責任、措施和機制更加精準、有效;
——構建形成完善的安全技術研發推廣體系,安全科技保障能力水平得到顯著提升;
——構建形成嚴格規范的懲治違法違規行為制度機制體系,有效防范違法違規行為引發的重特大事故;
——構建形成完善的安全準入制度體系,淘汰一批安全保障水平低的小礦小廠和工藝、技術、裝備,安全生產源頭治理能力得到全面加強;
——實施一批保護生命重點工程,根治一批可能誘發重特大事故的重大隱患;
——健全應急救援體系和應急響應機制,事故應急處置能力得到明顯提升。
二、重點任務
(一)著力構建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性工作機制。
1.健全完善安全生產責任體系。嚴格落實企業主體責任,督促各類企業加強班組管理、崗位管理和現場管理,真正做到安全責任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訓到位、安全管理到位、應急救援到位。嚴格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制定黨政領導干部安全生產責任追究辦法和國有企業領導干部安全生產責任追究辦法,切實做到“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失職追責”。嚴格落實部門監管責任,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原則,進一步健全部門安全生產責任體系,進一步明確綜合監管與專業監管、安全監管與行業管理的職責關系。
2.健全安全風險評估分級和事故隱患排查分級標準體系。根據存在的主要風險隱患可能導致的后果并結合本地區、本行業領域實際,研究制定區域性、行業性安全風險和事故隱患辨識、評估、分級標準,為開展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提供依據。省級層面完善《江西省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分級實施指南(試行)》,出臺全省性安全風險辨識、評估、分級標準。
3.全面排查評定安全風險和事故隱患等級。在深入總結分析本地區、本行業領域重特大事故發生規律、特點和趨勢的基礎上,每年排查評估本地區、本行業領域的工作重點,依據相應標準,分別確定安全風險“紅、橙、黃、藍”(紅色為安全風險最高級)4個等級,分別確定事故隱患為重大隱患和一般隱患,并建立安全風險和事故隱患數據庫,繪制省、市、縣以及企業安全風險等級和重大事故隱患分布電子圖,切實解決“想不到、管不到”問題。
4.建立安全風險分級管控機制。按照“分區域、分級別、網格化”原則,實施安全風險差異化動態管理,明確落實每一處重大安全風險和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管理與監管責任,強化風險管控技術、制度、管理措施,把可能導致的后果限制在可防、可控范圍之內。健全安全風險公告警示和重大安全風險預警機制,定期對紅色、橙色安全風險進行分析、評估、預警。落實企業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崗位責任,建立企業安全風險公告、崗位安全風險確認和安全操作“明白卡”制度。
5.實施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閉環管理。推進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建設,建立企業自查、自改、自報事故隱患的排查治理信息系統,建設政府部門信息化、數字化、智能化事故隱患排查治理信息管理平臺并與企業互聯互通,實現隱患排查、登記、評估、報告、監控、治理、銷賬的全過程記錄和閉環管理。自2016年6月份起,在煙花爆竹、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冶金等工貿、民爆等5個行業(含職業衛生)和1個設區市和20個縣(市、區)開展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統試點運行;2017年全面鋪開。
6.推行安全生產網格化動態監管。以鄉鎮(街道)、經濟開發區(工業園區)為基本單元,抓緊構建縱向有縣(市、區)、鄉鎮(街道)分級監管,橫向有政府職能部門分工負責,縱橫交叉、責任明晰、信息互通、實時監控的立體網格化動態監管機制。先期選擇11個縣(市、區)進行試點,力爭用3年左右時間覆蓋到所有生產經營單位和鄉村、社區。鞏固園區“強管理、治隱患、防事故、保健康”專項行動成果,2016年三季度制定出臺《關于進一步加強全省工業園區安全生產工作的實施意見》,推動各類開發區、工業園區等功能區完善安全監管體制。
(二)切實強化安全生產技術保障。
7.強化信息化、自動化技術應用。針對可能引發重特大事故的重點區域、單位、部位、環節,加強遠程監測預警、自動化控制和緊急避險、自救互救等設施設備的使用,強化技術防范。完善危險化學品生產裝置、儲存設施自動化控制和緊急停車(切斷)系統,可燃有毒氣體泄漏報警系統,鼓勵推廣“兩客一危”車輛(長途客車、旅游包車、危險貨物運輸車)安裝防碰撞系統。
8.推進企業技術裝備升級改造。加快淘汰落后和推廣先進適用安全技術裝備,通過法律、行政、市場等多種手段,推動、引導高風險企業開展安全技術改造和工藝設備更新,淘汰一批不符合安全標準、安全性能低下、職業危害嚴重、危及安全生產的工藝、技術和裝備。推動一批高危行業企業實現“機械化換人、自動化減人”。
9.加大安全科技支撐力度。加快省安全生產國家重點實驗室建設,充分利用高等院校、科研機構、社會團體等科研資源,加大對遏制重特大事故關鍵安防技術裝備的研發力度。加大安全科技成果推廣力度,搭建“產學研用”一體化平臺,完善省、市、縣(市、區)、行業和企業等多層次科研成果轉化推廣機制。
(三)嚴厲打擊懲治各類違法違規行為。
10.持續開展“打非治違”專項行動。重點打擊礦山企業無證開采、超越批準的礦區范圍采礦行為,整治圖紙造假、圖實不符問題;打擊煙花爆竹非法生產行為,整治“三超一改”、轉包分包、“三庫四防”不到位、企業空間布局不規范等問題;打擊破壞損害油氣管道行為,整治管道周邊亂建亂挖亂鉆問題;打擊危化品非法運輸行為和非法建設項目,整治無證生產、經營、使用、儲存、充裝、運輸,非法改裝、認證,違法掛靠、外包,違規裝載以及加裝液體危險貨物罐車緊急切斷裝置不到位等問題;打擊無資質施工行為,整治層層轉包、違法分包問題;打擊客車客船非法營運行為,整治無證經營、超范圍經營、掛靠經營及超速、超員、疲勞駕駛和長途客車夜間違規行駛等問題;打擊“三合一”、“多合一”場所和粉塵超標等違法生產經營行為,整治違規住人、消防設施缺失損壞、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封閉和通風除塵設備不完善、違規動火作業、消防器材及個人勞動防護用品配置不到位等問題。
11.依法依規嚴格落實執法措施。健全“雙隨機”檢查、暗查暗訪、聯合執法和重點執法制度,對情節惡劣、屢禁不止、可能導致重特大事故的嚴重違法違規行為,依法依規嚴格落實查封、扣押、停電、停止民用爆炸物品供應、吊銷證照,以及停產整頓、上限處罰、關閉取締、從嚴追責“四個一律”執法措施。認真組織事故調查處理,嚴格責任追責,吸取事故教訓,督促落實整改措施,提升監管執法水平。
12.運用司法手段強化從嚴治理。加強安全執法和刑事司法的銜接,建立公安、檢察、審判機關介入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機制。對阻礙執行公務的,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置;對拒不執行執法決定的,由執法決定機關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對涉嫌犯罪的案件,及時移送司法機關,堅決杜絕有案不移、有案不立、以罰代刑。
13.加強安全監管執法規范化建設。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要依法履職,結合實際分行業領域制定安全監管執法工作細則,進一步規范執法主體、執法程序、執法內容和裁量標準。堅持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的原則,強化執法信息公開,加大執法監督力度。大力推進安全生產監管執法公平公正公開,健全完善安全生產行政執法信息系統。
14.強化群防群控。強化社會監督,建立齊抓共管、社會共治工作格局,大力推行執法曝光工作機制,加大舉報獎勵力度,進一步暢通渠道,鼓勵發動群眾舉報、媒體曝光違法違規生產經營建設行為,加強社會監督。完善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不良記錄“黑名單”制度,完善聯合懲戒機制。
(四)全面加強安全生產源頭治理。
15.嚴格規劃準入。落實安全專項規劃制度,把安全規劃納入地方經濟社會和城鎮發展總體規劃,并加強規劃之間的統籌與銜接。加強城鄉規劃安全風險的前期分析,完善城鄉規劃、設計和建設的安全準入標準,研究建立招商引資安全風險評估制度,嚴格高風險項目建設安全審核把關,科學論證高危企業的選址和布局,嚴禁違反國家標準、行業標準規范在高風險項目周邊設置人口密集區。
16.嚴格規模準入。落實產業政策,強化行業指導,嚴格法律法規、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緊密結合本地區、本行業領域實際,重點推進“三去一降一補”任務落到實處,明確高危行業企業最低生產經營規模標準,嚴禁新建不符合最低規模要求的小企業。
17.嚴格工藝設備和人員素質準入。督促企業實施更加嚴格的生產工藝、技術、設備安全標準,嚴禁使用國家明令禁止或淘汰的設備和工藝,對不符合相關國家標準、行業標準要求的,一律不準投入使用。強化安全生產培訓考核,嚴格落實國家有關高危行業企業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的相關要求,嚴格執行國家有關高危行業從業人員安全素質準入制度。
18.嚴格人流密度準入。建立大型經營性活動備案審批制度和人員密集場所安全預警制度,嚴格控制人流密度。實施勞動密集型作業場所空間物理隔離制度,嚴格限制單位空間人數。嚴格賓館、飯店、商場、集貿市場、體育場館、公共娛樂場所等公眾聚集場所以及醫院、學校、幼兒園、養老院、福利院、公共圖書館的閱覽室、旅游、宗教和公共展覽館、博物館的展示廳等人員密集場所的消防安全準入。對從事大型集會、焰火晚會、燈會等大型活動的,必須向政府相關部門報備工作方案和應急預案。
19.強力推動淘汰退出落后產能。緊密結合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和國家化解鋼鐵、煤炭等過剩產能工作要求,順勢而為,研究細化安全生產方面的配套措施,嚴格安全生產標準條件,依法關停退出達不到安全標準要求的產能和違法違規企業,及時注銷到期不申請延期的安全生產許可證,提請有關人民政府關閉經停產整頓仍達不到安全生產條件的企業。統籌運用經濟、行政、法律等政策措施,通過市場化退出、兼并重組、破產清算等方式,引導安全保障能力低、長期虧損、扭轉無望的企業主動退出。
(五)縱深推進安全生產整治攻堅和標準化建設。
20.深入開展重點行業領域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堅持預防為主、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各級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部門要結合不同時段和行業特點,深入開展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漁業船舶和水上交通、城際軌道、水利、民航、鐵路、旅游、特種設備、農業機械、民爆物品、粉塵涉爆、涉氨使用、有限空間、消防、防雷等重點行業領域安全專項整治,夯實安全生產基礎,建立安全生產長效機制。
21.深入開展重點地區安全生產整頓攻堅。強化安全生產屬地管理,加強安全生產組織領導,對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油氣輸送管道)、煙花爆竹、金屬冶煉等重點行業領域集中地區或事故多發區域,實施安全生產重點整頓攻堅,切實逐年解決一批影響安全生產、制約安全發展的突出問題,并實行動態管理。
22.切實加強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堅持風險控制、全員參與、過程管理、持續改進,深入開展以崗位達標、專業達標和企業達標為主要內容的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實行分級分類動態管理,推動企業實現安全管理、操作行為、設備設施、作業環境標準化。
(六)有力提升事故應急處置能力。
23.加強應急保障能力建設。深入推進企業應急管理規范化建設,夯實應急救援基層基礎。進一步優化布局,加強礦山、危險化學品、油氣管道等專業應急救援隊伍、救援基地和實訓演練基地建設,強化大型先進救援裝備、應急物資和緊急運輸、應急通信能力儲備。建立救援隊伍社會化服務補償機制,鼓勵和引導社會力量參與應急救援。
24.健全快速應急響應機制。認真執行事故信息直報制度,健全完善省、市、縣三級應急管理機構和省、市兩級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系統,建立健全部門之間、地企之間應急協調聯動制度,加強安全生產預報、預警。完善企業應急預案,加強應急救援演練,嚴防盲目施救導致事態擴大。強化應急響應,確保第一時間趕赴事故現場組織搶險救援。
(七)持續加強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
25.強化全社會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扎實推進安全生產宣傳教育進企業、進學校、進機關、進社區、進農村、進家庭、進公共場所,大力營造“關注安全、關愛生命”氛圍,全面加強安全發展觀念、安全責任體系、安全生產措施和經驗、安全生產法治、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知識技能等方面的宣傳教育,著力凝聚全社會安全發展共識,提升全民安全文明水平。組織實施安全文化示范工程,積極推進“互聯網+安全培訓”建設。
26.強化生產安全事故警示教育。圍繞容易發生重特大事故的行業領域、重點時間節點、關鍵薄弱環節,強化安全生產事故統計分析,及時發布季節性動向性安全生產預警預報。以安全生產事故教訓推動工作,突出事故原因分析、責任追究、問題整改和措施落實為重要內容,及時準確公開重特大典型事故的信息,積極主動做好生產安全事故報道,切實做到一地出事故、全省受教育。
27.強化全員崗位培訓。督促企業嚴格落實培訓主體責任,切實加強企業安全生產三項崗位人員(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特殊工種作業人員)培訓,認真執行全員安全生產培訓制度,全面落實特殊工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加強全員職業衛生培訓,提高從業人員對職業危害辨識、防護能力;加強全員應急培訓,針對員工崗位工作實際組織開展應急知識培訓,強化現場應急處置演練,提升一線員工第一時間化解險情和自救互救的能力。
(八)健全完善安全生產法規標準政策體系。
28.加快推動修訂安全生產地方性法規規章。積極推動礦山、煙花爆竹、道路交通、建筑、消防、特種設備等行業領域的地方性法規規章的研究論證和制修訂工作,加快推動修訂《江西省安全生產條例》,研究制定《江西省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辦法》,配套出臺貫徹落實中央安全生產領域改革意見的實施方案,著力形成較為完善的配套法規規章體系。
29.制定完善安全生產地方性標準。依法加快制修訂安全生產地方性標準,重點建立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金屬冶煉等領域地方性標準。認真調查分析每一起生產安全事故,深入剖析事故發生的技術原因和管理原因,有針對性地健全和完善相關規章制度。
30.強化政策和資金支持。圍繞實施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高危行業治本攻堅、安全科技保障能力建設、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建設、安全宣傳教育培訓、安全生產監管監察能力建設和危險化學品和化工企業生產、倉儲安全環保搬遷等重點工程,探索建立有利于工程實施的財政、稅收、信貸政策,建立以企業投入為主、市場籌資為輔,政府引導支持的投入保障機制,引導、帶動企業和社會各界積極主動支持實施保護生命重點工程,努力構建保護生命的“安全網”。積極穩妥推進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制度,充分發揮安全生產責任險的風險管理職能和經濟補償作用,健全安全生產投入保障的長效機制。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各有關部門要進一步提高對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重要性、緊迫性和事故規律性的認識,把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作為安全生產“牛鼻子”工程,擺在重中之重的突出位置,采取有力措施抓實抓好,帶動安全生產各項工作全面推進。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結合實際制定本地區、本系統、本單位具體工作方案,明確目標任務,落實工作措施,細化責任分工,力爭取得實效。
(二)著力重點突破。要在認真分析事故規律特點基礎上,抓住關鍵時段、關鍵地區、關鍵單位、關鍵環節,從構建雙重預防性工作機制、強化技術保障、加大監管執法力度、推進保護生命重點工程建設、加強源頭治理、提高應急處置能力等方面入手,從制度、技術、工程、管理等多個角度,制定采取有針對性的措施,對癥下藥、精準施策,力爭盡快在減少重特大事故數量、頻次和減輕危害后果上見到實效。
(三)注重典型引路。全國試點城市贛州市和全省試點城市新余市要根據《指南》并結合本地區實際,抓緊研究制定試點工作方案,盡快形成一批可復制、可借鑒的經驗做法。其他設區市要充分發揮基層首創精神,分級選取一批有代表性、領導重視、基礎較好的地區和單位開展試點,逐步推進。
(四)促進齊抓共管。要切實加強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在各級廣播、電視、報刊和政府網站全面開設安全生產專題欄目,充分利用政務微信、微博、新聞客戶端和手機報,加強宣傳、廣泛發聲。充分發動社會各方面力量積極支持、參與安全生產工作,重點宣傳基層安全生產好的經驗做法,定期曝光一批重大隱患,懲治一批典型違法行為,通報一批“黑名單”生產經營單位,取締一批非法違法企業,關閉一批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企業,形成齊抓共管、社會共治的工作格局。
(五)推動工作落實。要加大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成效在安全生產工作考核中的比重,建立跟蹤督辦制度,定期通報工作完成情況。適時組織開展專項督查,加快各項工作推進步伐。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安委會要切實加強組織協調,及時解決實施過程中存在的問題,督促指導工作措施落實,確保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取得實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