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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于實行生產安全事故統計聯網直報的緊急通知
發布時間:2015-12-17
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于實行
生產安全事故統計聯網直報的緊急通知
安委辦明電〔2015 〕2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安全生產委員會:
為推進生產安全事故統計工作規范化,提高統計服務能力,國家安全監管總局根據國務院安委會統一安排部署,建設開發了安全生產綜合統計信息直報系統,其中,生產安全事故統計聯網直報(以下簡稱事故統計直報)系統目前已經建成并定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啟用。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事故統計直報工作
目前,生產安全事故統計信息化水平較低,受定期、逐級、分行業統計的影響,及時性準確性差,不能滿足當前安全生產工作的需要,建設和使用由縣級安全監管部門直接錄入事故信息、系統直接生成統計數據的事故統計直報系統,實行事故統計直報十分必要,是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落實《安全生產法》、履行安全生產屬地監管責任的必然要求,是科學規范開展事故統計、提高統計質量和服務水平的重要舉措。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安委會要加強對轄區生產安全事故統計工作的統籌組織和協調指導,按照本通知統一部署和要求,認真組織安委會有關成員單位和基層政府部門抓好貫徹落實。要督促有關部門建立健全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統計工作制度,全面了解和掌握生產安全事故統計歸口和直報的各項要求,切實做好事故統計直報工作。
二、認真做好事故統計聯網直報工作
縣級安全監管部門負責生產安全事故信息歸口統計、聯網直報,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其他有關主管部門要按照安全生產工作職責分工做好相關行業領域的事故統計工作。
(一)安全監管部門。
2015年12月20日前,地方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全部完成直報系統的賬戶注冊工作。從2016年1月1日起,縣級安全監管部門要及時登錄事故統計直報系統,將每起生產安全事故錄入上報。
縣級安全監管部門接到事故報告后,由負責事故統計的信息員在24小時內錄入事故信息,完成統計快報;在事故發生7日內,要及時補充完善事故快報信息,由本級管理員審核確認后統計上報。縣級以上各級安全監管部門第一時間接到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后,要及時將事故信息通報給事故屬地縣級安全監管部門,統一由縣級安全監管部門通過事故統計直報系統聯網直報。縣級以上安全監管部門根據管轄權限可以登錄事故統計系統直接查看事故信息,對縣級安全監管部門事故統計信息報送情況進行監督指導,并在每月7日前由負責事故統計的管理員完成上個月事故統計數據審核和上報工作。
(二)其他有關部門。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其他有關部門要參照《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關于印發〈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成員單位安全生產工作職責分工〉的通知》(安委〔2015〕5號)要求,強化安全生產責任落實,切實抓好相關行業領域生產安全事故統計工作。
要建立健全本行業領域生產安全事故統計管理體系及其與同級安全監管部門之間的事故統計信息通報機制。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其他有關部門接到生產安全事故信息報告后,在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事故信息的同時,要在24小時內向同級安全監管部門通報事故基本情況;在事故發生7日內,要向同級安全監管部門及時通報補充完善事故快報信息。
三、相關要求
(一)各地區2016年采用新的直報系統報送事故統計信息的同時,仍需按照《生產安全事故統計報表制度》(安監總統計〔2014〕103號)要求,從原有事故統計系統報送,確保新舊系統上報數據一致且同步。待時機成熟后,原有事故統計系統將停止使用。
(二)各地區要加強對事故統計直報工作的組織領導和監督管理,加大對統計數據審核把關力度,確保統計數據真實、準確、完整,錄入報送及時。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將定期考核并通報各地區事故統計直報情況。
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
2015年11月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