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規
江西省應急管理廳關于支持和服務 民營企業發展的若干意見
發布時間:2019-05-13
江西省應急管理廳文件
贛應急字〔2018〕16號
江西省應急管理廳關于支持和服務
民營企業發展的若干意見
各設區市安監局、 各產煤設區市煤礦安全監管部門、 省直管試點縣(市)安監局,廳機關各處室、廳屬各單位: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在民營企業座談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認真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推動全省民營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的部署要求,現就進一步支持和服務民營經濟發展提出如下意見:
一、堅持平等對待民營企業,依法依規履行工作職責
1.統一思想認識。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引,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在民營企業座談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發展民營經濟的各項決策部署,堅定信心、深化改革、優化服務,為全省民營經濟持續健康發展創造良好的應急管理與安全生產環境。
2.維護公平秩序。堅決貫徹法定職責必須為、法無授權不可為,依照法律法規履行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和防災減災救災工作職責,在制定相關行政管理政策規范、實施相關行政執法中平等對待民營企業,切實維護公平競爭秩序。
3.保障民營企業社會地位。對支持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的企業家給予充分的尊重,按規定給榮譽、給待遇、給實惠。
二、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著力優化民營企業發展環境
4.嚴格執行行政審批目錄管理。依照有關規定照單實施行政審批,做到減化程序、優化環節、提高效率。凡是已精簡的審批事項,不得以備案、審核等名義變相審批;凡是下放的審批事項,不得以掛牌、監督為名變相收回;凡是委托的審批事項,不得以監管、查詢為名變相上收。
5.積極推進“馬上辦、網上辦”和預約延時服務。認真嚴格落實限時辦結制、一次告知制,凡是符合條件的盡可能做到“馬上辦”;凡是通過市場監管部門電子共享數據統一交換平臺可查詢的信息,不再要求企業申請人提供;大力推進“只跑一次”、“一次不跑”改革,允許民營企業和其他企業通過郵寄、電子郵件寄遞許可申請和相關證件。從2019年1月1日起,工作日中午提供延時服務,雙休日、節假日提供預約服務的承諾,惠及民營企業。
6.切實加強事中事后監管。通過“雙隨機”執法、日常監督檢查等方式,對民營企業貫徹落實有關應急管理和生產安全法律法規的情況進行監管,提供指導性意見和執法意見;民營企業與國有企業在接受檢查幾率、行政處罰的尺度保持公平。
三、積極提供技術支持,促進民營企業全面提升素質
7.提供專家服務。采取“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指導企業推進安全生產標準化創建、隱患排查治理與風險管控雙重預防控制機制建設,培育一批典型,示范引領民營企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
8.提供公共服務產品。大力推進政務公開,在門戶網站發布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和防災減災救災政策文件和工作動態,利用網絡、媒體以及公共宣傳活動,宣傳發布應急知識、安全生產知識,實現政策宣傳與知識傳播一體化服務。
9.提供特約服務。應民營企業要求,盡力提供政策咨詢、技術指導、知識傳播等定點特服,屬于政府工作范疇的事項不收費。
四、暢通聯系溝通渠道,積極幫助民營企業解決實際困難
10.重大決策聽取民營企業意見。制定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重大政策,邀請民營企業代表參加討論、評估;重大決策穩定風險評估階段,邀請民營企業代表參加。
11.多種渠道受理民營企業訴求。通過辦公駐地意見箱、門戶網站廳長信箱,特服電話12350等受理民營企業投訴、舉報與反映訴求,依法依規妥善處理,回應合理訴求,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著落。
12.定期走訪民營企業。采取“走出去、請進來”相結合的辦法,面對面聽取民營企業意見,班子成員和機關干部結合企業幫扶、掛點聯系等工作,安排一定時間到企業現場聽取意見。
五、清除制度性障礙,保障民營企業參與市場公平競爭
13.全面清理規范性文件。凡是限制民營企業發展的規定一律廢除,凡是有礙市場公平競爭的規定一律廢止,凡是妨礙民營企業便利辦事的文件一律修改。
14.進一步規范中介行為。強化對安全生產等社會中介監管,督促其按平等化、便利化、高效化原則服務民營企業;積極組織中介機構參與技術服務活動。
15.加強長效服務。支持和服務民營經濟發展是一項長期任務,要加強黨的領導,落實責任,在落實已有措施的基礎上,要不斷謀劃和推出新的舉措,不斷深化和拓展新的成效,務必常抓不懈,常抓常新,確保長效支持和服務民營經濟發展。
江西省應急管理廳
2018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