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心連心化學工業有限公司有機胺擴建項目
發布時間:2022-08-09
| 江西心連心化學工業有限公司 | ||
項目名稱: | 有機胺擴建項目 | ||
簡介: | 安全條件評價報告 | ||
公司名稱:江西心連心化學工業有限公司 成立時間:2016年09月11日 注冊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彭澤縣工業園磯山工業園區 注冊資本:27億元整 法定代表人:尚德偉 經營范圍:尿素、復合肥料、復混肥料、緩釋肥料、控釋肥料、三聚氰胺、滴灌肥、摻混肥料、水溶性肥料、水溶肥料、復合微生物肥料、生物有機肥、農用微生物菌劑、有機肥料、有機-無機復混肥料、土壤調理劑、葉面肥、化工產品(不含危險化學品和易制毒化學品)的生產與銷售。磷酸一銨、磷酸二銨、氯化鉀、氯化銨、硫酸鉀、硫酸銨的委托加工和銷售以及進口肥料的代理與銷售;貨物與技術的進出口業務;增量配電業務:危險化學品生產(憑有效許可證經營至2024年8月23日);危險化學品經營(憑有效許可證經營至2023年9月1日)。(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一般項目:專用化學產品制造(不含危險化學品),專用化學產品銷售(不含危險化學品)(除許可業務外,可自主依法經營法律法規非禁止或限制的項目)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13號)和《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關于加強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工作的通知》(發改投資[2003]1346號)及《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監督管理辦法》(國家安監總局令第36號發布,第77號修改)等關于建設項目(工程)中的安全設施“三同時”的要求,實現建設項目生產人員、生產裝置的本質安全。確保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保證工程項目在勞動安全衛生方面符合國家及行業有關的標準和法規。 受江西心連心化學工業有限公司的委托,江西贛安安全生產科學技術咨詢服務中心承擔其有機胺擴建項目的安全預評價工作。 | |||
安全評價項目組長: | 周紅波 | ||
技術負責人: | 馬程 | ||
過程控制負責人: | 王海波 | ||
評價報告編制人: | 周紅波 | ||
報告審核人: | 王冠 | ||
參與評價工作的安全評價師: | 周紅波、檀廷斌、謝寒梅、黎余平、占偉、戴磷 | ||
注冊安全工程師: | |||
技術專家: | |||
到現場開展安全評價工作的人員名單: | 周紅波、戴磷 | ||
時間和主要任務: | 時間:2022.3; 主要任務:有機胺擴建項目安全預評價 | ||
評價報告: | |||
一、基本情況: 項目名稱:江西心連心化學工業有限公司有機胺擴建項目 建設單位:江西心連心化學工業有限公司 企業類型:有限責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尚德偉 項目性質:擴建 項目建設地點:江西省九江市彭澤縣工業園磯山工業區江西心連心化學工業有限公司內 項目投資:30083萬元 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單位:江西心連心化學工業有限公司 總圖設計單位:華陸工程科技有限責任公司 項目產品方案及生產規模:一甲胺10000t/a、二甲胺80000t/a、三甲胺10000t/a、DMF100000t/a、甲醇鈉10000t/a。 項目建設內容: 該公司廠區總占地面積為2167畝,本次項目在廠區10萬噸DMF項目西側預留空地,項目占地面積約57畝;項目主要建設內容如下: 1、年產1萬t一甲胺、8萬t二甲胺、1萬t三甲胺生產線一條;年產10萬噸DMF生產線一條;年產1萬噸甲醇鈉溶液生產線一條。 2、本項目在廠區預留空地擴建一套甲胺/DMF生產裝置。新建一套甲醇鈉生產裝置,新建一座片堿單元,改造CO制備裝置(新增14根膜),循環水站新增3座循環水塔。 3、新建主體工程:甲胺裝置B/DMF裝置B,甲醇鈉裝置、CO制備裝置(改造) 4、新建貯運工程:片堿輸送單元; 5、新建公輔工程:DMF循環水站(新增三座循環水塔)。 二、危險有害因素辨識: 1)監控化學品辨識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控化學品管理條例》(國務院令190號)進行辨識,本項目一甲胺、二甲胺、三甲胺、甲醇、N,N-二甲基甲酰胺屬于第四類監控化學品。 2)易制毒化學品辨識 依據《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45號)及附表規定進行辨識,該項目不涉及易制毒化學品。 3)劇毒化學品辨識 《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年版]》(安全監管總局會同工業和信息化部等多部門[2015年]第5號)辨識,本項目不涉及劇毒化學品。 4)高毒物品辨識 依據《高毒物品目錄》(衛法監發[2003]142號)進行辨識,本項目原料中氨、一氧化碳屬于高毒物品。 5)易制爆化學品辨識 根據《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目錄》(2017年版)進行辨識,本項目產品一甲胺(無水)易制爆危險化學品。 6)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辨識 根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公布首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目錄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11]95號)及《關于公布第二批重點監管危險化學品目錄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13]12號)的規定,本項目氨、甲醇、氫、一甲胺、二甲胺、一氧化碳、凈化氣(一氧化碳和氫氣混合物)涉及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 根據《特別管控危險化學品目錄(第一版)》應急管理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運輸部公告2020年第1號的內容,本項目氨、甲醇、甲醇鈉溶液屬于特別管控危險化學品。 8)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工工藝辨識 依據《關于公布首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工工藝目錄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09]116號)及《關于公布第二批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目錄和調整首批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中部分典型工藝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13]3號)的要求,本項目甲胺生產裝置中甲醇與氨反應工藝屬于胺基化工藝、DMF生產裝置中一氧化碳與二甲胺反應工藝屬于胺基化工藝。 9)根據《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2018),該項目甲胺/DMF裝置區單元構成一級重大危險源、甲醇鈉裝置區單元構成四級重大危險源。 10)該項目涉及的危險、有害因素有:火災、爆炸、中毒窒息、容器爆炸、灼燙、機械傷害、物體打擊、車輛傷害、觸電、高處墜落、淹溺、高溫與熱輻射、低溫及凍傷等。工程最主要的危險因素是火災、爆炸、中毒窒息、容器爆炸、機械傷害、物體打擊、車輛傷害、觸電、灼燙、高處墜落、淹溺;毒物為主要有害因素;高溫與熱輻射、低溫及凍傷為一般危險、有害因素。 三、評估結論: 本項目選擇國內、外較為先進成熟的生產工藝、設備,方案可行。但應根據本安全評價報告書中提出的問題和不足,在初步設計中進行改正和補充,以保證本項目建成投產后職業安全衛生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標準的規定。根據“三同時”要求,本項目安全設施的設計和竣工應通過專項審查。 本項目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要求,建設單位應根據《可研》中提出的安全對策措施和本評價提出的要求和建議進行設計、施工,本項目投產后風險程度是可以接受的。 本建設項目從安全方面分析可行,符合安全條件審查要求。 四、現場工作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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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時間: | 2022年8月9日 |
220808江西心連心化學工業有限公司有機胺擴建項目預評價(終稿).docx (修復的).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