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上高縣蒙山林場采礦廠改擴建工程
發布時間:2020-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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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上高縣蒙山林場采礦廠改擴建工程安全設施驗收評價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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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
江西省上高縣蒙山林場采礦廠改擴建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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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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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高縣蒙山林場采礦廠為集體所有制,位于江西省宜春上高縣南港鎮廟前村,法人代表為潘會平,成立于1993年11月01日,屬開采多年的老礦山,主要從事方解石、大理石、白云石、硅灰石生產銷售。
江西省上高縣蒙山林場采礦廠2005年首次獲得安全生產許可證,證號:(贛)FM安許證字[2005]C056號,2018年05月28日換證,有效期限為2018年06月05日至2021年06月04日,企業目前處于改擴建工程建設期。
宜春市國土資源局2018年9月30日頒發的江西省上高縣蒙山林場采礦廠采礦許可證,證號為C2009002009127120046905。有效期限自2018年9月30日至2026年9月30日。礦山名稱為江西省上高縣蒙山林場采礦廠,采礦權人江西省上高縣蒙山林場采礦廠,開采礦種為方解石露天開采,生產規模5萬噸/年,礦區面積0.0453km2,開采深度+200m~+60m。
江西省上高縣蒙山林場采礦廠自1993年建礦以來,以開采方解石為主,經過多年開采,在礦區范圍內形成了一個西北、西面高陡邊坡(+230m~+70m,高達160m)的采坑。
由于原設計僅對+110m以下的礦體進行了設計,而目前采礦證劃定的+200~+110m范圍內未進行開采設計。同時,由于礦區周邊環境繁雜,且原開采過程中又有諸多不合理之處,為規范礦山的開采,保障礦山的安全生產,江西省上高縣蒙山林場采礦廠委托智誠建科設計有限公司進行改擴建設計。
2020年05月,智誠建科設計有限公司編制了《江西省上高縣蒙山林場采礦廠改擴建工程初步設計》和《江西省上高縣蒙山林場采礦廠改擴建工程安全設施設計》,以下簡稱《安全設施設計》。其《安全設施設計》通過宜春市應急管理局的審查,于2020年6月15日下達了批復(宜市應急非煤項目設審【2020】40號)。
江西省上高縣蒙山林場采礦廠于2020年6月16日起,按改擴建設計進行施工建設,礦山于2020年8月底基本完成了各生產及輔助系統的建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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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評價項目組長: |
黎財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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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負責人: |
管自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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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程控制負責人: |
王海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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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報告編制人: |
黎財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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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審核人: |
許玉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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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評價工作的安全評價師: |
黃伯揚、黎余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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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安全工程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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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專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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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現場開展安全評價工作的人員名單: |
黎財榮、黃伯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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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和主要任務: |
2020年9月8日現場查看收集將被,9月完成評價報告編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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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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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項目遵循《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監督管理辦法》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的規定,其“三同時”程序符合法律法規要求。礦山電源、供配電系統以及排土場的場址與《安全設施設計》內容相符。綜上所述,該礦山無《金屬非金屬露天礦山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竣工驗收表》中否決項。
評價結論:宜春袁州區宏泰采石場改建項目的安全設施符合《安全設施設計》以及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規范要求,具備安全驗收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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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時間: |
2020年10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