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永翔硅業新材料有限公司
發布時間:2018-11-24
安全評價單位名稱 |
吉安永翔硅業新材料有限公司 |
項目名稱: |
安全現狀評價報告 |
簡 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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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永翔硅業新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10月24日,位于江西省吉安市新干縣鹽化工業園區,占地面積31804.3m2。法定代表人:何鴻杰,注冊資本1000萬元人民幣。注冊地址:江西省吉安市新干縣鹽化工業園區,企業性質為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經營范圍:六甲基二硅氮烷(1kt/a)生產、銷售(憑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限經營);化工原料及產品銷售(除危險化學品、監控化學品、煙花爆竹、民用爆竹物品、易制毒化學品);進出口經營權。(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吉安永翔硅業新材料有限公司現有的主要生產裝置有1000t/a六甲基硅氮烷裝置及配套公用輔助工程設施。主要產品為1kt/a六甲基二硅氮烷。
吉安永翔硅業新材料有限公司1000t/a六甲基硅氮烷裝置,于2014年8月26日取得江西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頒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許可證證編號為:(贛)WH安許證字[2014]0795號,許可范圍:六甲基二硅氮烷(1kt/a)。
吉安永翔硅業新材料有限公司安全生產許可證于2017年8月25日到期,吉安永翔硅業新材料有限公司因公司股權問題,自2016年5月開始停產,2018年7月2日專家組出具“吉安永翔硅業新材料有限公司1000t/a六甲基二硅氮烷項目一期恢復生產方案評審意見”, 吉安永翔硅業新材料有限公司針對專家提出的問題進行整改,并于2018年7月25日開始恢復生產。
根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國家安監總局令第41號《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辦法》的規定,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有效期為3年。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滿需要延期的,企業應當于期滿前3個月內向原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辦理延期手續。
受吉安永翔硅業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委托,江西贛安安全生產科學技術咨詢服務中心承擔了其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現狀安全評價工作,按《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辦法》(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41號)的要求,與吉安永翔硅業新材料有限公司協商確定了評價范圍。根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2004]127號《關于印發〈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評價導則〉(試行)的通知》和《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暫行規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40號,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79號修改)的要求,中心組織評價組,對吉安永翔硅業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周邊情況、總平面布置、設備設施、安全設施、安全管理及相關證照進行了檢查和審核。評價報告按照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頒布《安全評價通則》AQ8001-2007、《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評價導則》(試行)的要求進行編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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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評價項目組長: |
陳新林 |
技術負責人: |
夏長喜 |
過程控制負責人: |
馬程 |
評價報告編制人: |
陳新林、謝寒梅 |
報告審核人: |
周紅波 |
參與評價工作的安全評價師: |
檀廷斌、黃香港 |
注冊安全工程師: |
夏長喜、黃香港、謝寒梅、周紅波 |
技術專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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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現場開展安全評價工作的人員名單: |
謝寒梅 |
時間和主要任務: |
時間:2018.5;主要任務:安全現狀評價 |
評價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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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基本情況
吉安永翔硅業新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10月24日,位于江西省吉安市新干縣鹽化工業園區,占地面積31804.3m2。法定代表人:何鴻杰,注冊資本1000萬元人民幣。注冊地址:江西省吉安市新干縣鹽化工業園區,企業性質為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經營范圍:六甲基二硅氮烷(1kt/a)生產、銷售(憑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限經營);化工原料及產品銷售(除危險化學品、監控化學品、煙花爆竹、民用爆竹物品、易制毒化學品);進出口經營權。(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該公司與吉安創新聚氨酯有限公司設置在一個廠區內,公用工程如供水、供電、鍋爐、消防、辦公等為兩家公司共用。兩家公司生產區之間用圍墻隔開。
吉安永翔硅業新材料有限公司現有的主要生產裝置有1000t/a六甲基硅氮烷裝置及配套公用輔助工程設施。主要產品為1kt/a六甲基二硅氮烷。
吉安永翔硅業新材料有限公司1000t/a六甲基硅氮烷裝置,于2014年8月26日取得江西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頒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許可證證編號為:(贛)WH安許證字[2014]0795號,許可范圍:六甲基二硅氮烷(1kt/a)。
吉安永翔硅業新材料有限公司安全生產許可證于2017年8月25日到期,吉安永翔硅業新材料有限公司因公司股權問題,自2016年5月開始停產,2018年7月2日專家組出具“吉安永翔硅業新材料有限公司1000t/a六甲基二硅氮烷項目一期恢復生產方案評審意見”, 吉安永翔硅業新材料有限公司針對專家提出的問題進行整改,并于2018年7月5日開始恢復生產。
吉安永翔硅業新材料有限公司設有生產部、銷售部、財務部、行政部(設專職安全管理人員1人)。
吉安永翔硅業新材料有限公司現有人員約35人,其中管理人員約8人。特種作業人員6人,其中電工2人,焊工1人。二級司爐2人,叉車司機1人,壓力容器和壓力管道安全管理1人。
吉安永翔硅業新材料有限公司主要負責人已于2018年5月23日取得江西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危險化學品生產主要負責人合格證,安全管理人員共2人已于2018年5月28日報名參加2018年7月舉辦的全省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人員考核輔導班(目前全省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人員考核輔導班已推遲到2018年9月舉辦)。
吉安永翔硅業新材料有限公司已制定安全標準化實施方案。
吉安永翔硅業新材料有限公司構成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重大危險源已備案,見附件。
1)危險有害因素辨識
1、吉安永翔硅業新材料有限公司存在火災、爆炸、物理爆炸、中毒、窒息、化學灼傷、熱灼傷、觸電、機械傷害、高處墜落、車輛傷害、物體打擊、淹溺、噪聲、高溫等危險、有害因素,其中主要危險、有害因素為火災、爆炸、物理爆炸、中毒和化學灼傷。
2、根據《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年版):該項目不涉及劇毒品。
3、根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公布首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名錄的通知及第二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名錄的通知:氨為重點監管的化學品。
4、根據《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條例》:該項目不涉及易制毒化學品。
5、根據《監控化學品目錄》:該項目不涉及監控化學品。
6、根據《高毒物品目錄》(2003版):液氨為高毒物品。
7、根據《易制爆危險化學品名錄》:該項目不涉及易制爆危險化學品。
8、吉安永翔硅業新材料有限公司不涉及國家重點監管典型危險化工工藝。
9、定量風險評價法計算:高敏感場所(如學校、醫院、幼兒園、養老院等);重要目標(如黨政機關、軍事管理區、文物保護單位等);特殊高密度場所(如大型體育場、大型交通樞紐等)(<3´10-6)的外部安全防護距離為220m;居住類高密度場所(如居民區、賓館、度假村等);公眾聚集類高密度場所(如辦公場所、商場、飯店、娛樂場所等)(<1´10-5)的外部安全防護距離為70m;低密度人員場所:單個或少量暴露人員(<3×10-5)的社會風險不存在。
2)評價結論
吉安永翔硅業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危險化學品生產風險屬可接受范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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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時間: |
2018年1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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