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文件
江西省安監局辦公室關于2017年全省 職業衛生檢測能力實驗室間比對工作的通報
發布時間:2018-02-07
贛安監管(辦)字〔2018〕8號
江西省安監局辦公室關于2017年全省
職業衛生檢測能力實驗室間比對工作的通報
各設區市、省直管縣(市)安監局,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提高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的檢測技術能力和檢測人員業務素質,規范全省職業衛生技術服務行為,省安監局委托江西省職業危害檢測檢驗中心于2017年11月至12月組織開展了全省職業衛生檢測能力實驗室間比對工作,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一、比對基本情況
(一)比對項目。本次比對包含活性炭管中甲苯、水中砷、吸收液中二氧化氮共3個項目的測定,每個項目分1、2、3三個濃度水平,各水平檢測兩個平行樣品。本次比對共計29家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參加,其中,江西宜春安幫安全事務有限公司、宜春市安爾健職業衛生技術有限公司和撫州市東鄉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3家機構僅參加甲苯和二氧化氮2個項目比對,其余26家均參加了甲苯、砷、二氧化氮3個項目比對。
(二)參比實驗室。參加本次比對的29家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中,甲級資質1家,乙級資質22家,丙級資質6家。以上機構甲級和乙級資質證書均在有效期內或已通過資質延續評審。6家丙級機構中,除南昌鐵路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尚在資質延續過程,其余5家丙級資質證書均在有效期內。
(三)比對結果。根據評定原則,參加比對的29家機構中,22家綜合評定結果為“合格”,2家綜合評定結果為“基本合格”,2家綜合評定結果為“不合格”,3家未予綜合評定,具體見附件1、附件2、附件3。
二、存在的問題
(一)部分機構職業衛生技術服務過程不規范。部分機構檢測過程缺乏質量控制措施,無質控樣品或加標回收率測定等記錄;存在檢測方法、溶液配制和樣品處理記錄與實際不符;存在比對結果報告單和檢測報告結果與原始記錄不相符,對儀器設備出具的原始數值未經說明直接修改等問題。
(二)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檔案不完整、不規范。部分機構未提交檢測報告;存在原始記錄信息填寫不全,缺乏樣品處理、標準物質、標準溶液配制、質控樣品等記錄,未提供原始譜圖,樣品流轉信息記錄不全,計量單位有誤,部分原始記錄劃改未簽名/蓋章等問題。
各機構存在的問題具體見附件4。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查找問題并及時整改。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要針對此次比對中存在的“不合格”項和存在的問題,組織人員認真分析,查找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和對相關責任人的處理意見并整改落實到位,形成書面整改材料于2018年3月30日前報送省安監局職業衛生監管處。
(二)規范技術服務過程、提高實驗室檢測能力。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應按照《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檢測工作規范》要求,規范開展檢測檢驗工作,進一步加強檢測人員的技能訓練,不斷提高業務能力和技術水平;規范實驗室內部管理,完善質量控制措施,從人、機、料、法、環等方面嚴把實驗室質量管理;完整、規范地填寫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檔案并按要求保存,不斷提高服務質量。
(三)加強機構監督檢查。各級安監部門要切實加強對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的監督檢查,發現有違法違規行為,要及時糾正并依法查處,同時將有關情況抄報省安監局職業衛生監管處。
附件:1.2017年全省職業衛生檢測能力實驗室間比對結果
評定原則和比對樣品標準值
2.2017年度全省職業衛生檢測能力實驗室間比對結
果匯總表
3.2017年全省各參比實驗室檢測結果匯總表
4.2017年全省職業衛生檢測能力實驗室間比對問題
匯總表
江西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辦公室
2018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