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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安監局關于轉發國家安監總局化工和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判定標準(試行)的通知
發布時間:2017-12-01
贛安監管二字〔2017〕184號
江西省安監局關于轉發國家安監總局化工和
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重大生產安全
事故隱患判定標準(試行)的通知
各設區市、省直管試點縣(市)安監局, 贛江新區安監部門:
近日,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制定了《化工和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判定標準(試行)》(安監總管三〔2017〕121號,以下簡稱《判定標準》,文件可在總局網站下載)。為認真做好重大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強化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現將《判定標準》轉發給你們,并結合我省實際提出以下要求,請認真貫徹落實。
一、提高認識,抓好貫徹落實
《判定標準》的印發,為一般事故隱患和重大事故隱患的劃分提供了具體標準;對化工和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把握安全生產工作重點、提高隱患排查治理水平、防范遏制生產安全事故,具有重要意義;為各級安全監管部門準確把握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重點、強化重大事故隱患監督管理提供了依據。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文件要求,將《判定標準》迅速傳達到相關企業,并組織危險化學品企業主要負責人及安全管理人員學習《判定標準》,切實提高化工和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能力。
二、深入排查,全面開展自查工作
各化工和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要認真對照《判定標準》開展全面徹底的重大安全隱患自查工作,對工藝設計、裝置布局、安全管理、人員資質等開展全方位、全環節、全覆蓋、深層次、地毯式隱患排查治理,按照《江西省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企業重大安全隱患統計表》格式建立隱患排查治理臺賬。對檢查發現的重大安全隱患立即整改,暫時難以整改到位的,要做到資金、責任、時限、措施、預案等“五落實”,并嚴格執行重大隱患驗收銷號制度。同時,根據危害可能涉及的范圍,立即采取全面停產或者局部停產等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三、強化執法,加大監督檢查力度
各級安監部門要把重大安全隱患整改工作與強化日常安全監管等工作結合起來,將《判定標準》作為執法檢查的重要依據,強化執法檢查,充分發揮隱患排查信息系統的作用,對企業自查隱患、上報隱患、整改隱患、接受監督指導等工作進行管理,實現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的閉環管理。同時要加大對企業重大安全隱患的檢查力度,對檢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要依法下達執法文書,情節嚴重的要責令立即停產,并依法依規進行處罰。
四、及時上報,建立重大隱患臺賬
2017年12月31日前,各化工和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將《江西省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企業重大安全隱患統計表》以及開展自查整改情況報各縣級安監部門。2018年1月15日前,各市級安監部門對轄區內的重大安全隱患進行匯總,填寫《江西省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企業重大安全隱患統計表》報省安監局。
請迅速將本通知傳達至各縣級安監部門、轄區所有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
附件:江西省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企業重大安全隱患統計表
江西省安監局
2017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