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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安委會辦公室關于認真學習宣傳貫徹落實新修訂的《江西省安全生產條例》的通知
發布時間:2017-09-07
贛安辦字〔2017〕80號
江西省安委會辦公室關于認真學習宣傳貫徹落實新修訂的《江西省安全生產條例》的通知
各設區市、省直管試點縣(市)安委會,省安委會各成員單位,中央駐贛單位和省屬集團公司:
2017年7月26日, 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四次會議修訂通過《江西省安全生產條例》(以下簡稱新《條例》),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為深入學習宣傳貫徹落實新《條例》,推進依法治安,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學習宣傳貫徹落實新《條例》的重要意義
新修訂的《條例》,是落實新《安全生產法》的具體表現,是我省安全生產領域一部重要綜合性、基礎性地方法規,是我省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又一項重大舉措,集中彰顯了以人為本、安全發展、源頭防范的理念,充分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決策部署和新指示、新要求,有利于各級政府加強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落實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安全生產監管主體責任;有利于依法規范生產經營單位的行為,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有利于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依法行政,建立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和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工作機制,對于增強全民安全生產法律意識,強化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規范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行為,促進安全狀況穩定好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各地、各部門、各單位要充分認識貫徹執行《條例》的重要性和緊迫性,采取有力措施,認真抓好學習、宣傳和貫徹實施工作。
二、認真學習和廣泛宣傳新《條例》,形成良好的安全生產法治氛圍
(一)廣泛開展社會宣傳。各地、各部門和各單位要結合實際,創新開展有針對性、實效性的宣貫活動。充分利用廣播、電視、網絡、報紙、雜志、微博微信等各類媒體,組織專題宣講、文藝演出等群眾喜聞樂見的宣傳活動,在重要場所、重點地段、重要區域等醒目位置懸掛橫幅、張貼標語、播放公益廣告,廣泛宣傳新《條例》的立法精神和實質內涵,普及安全生產法規,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營造良好的安全生產法治氛圍。
省安委會辦公室將在江西日報、江西廣播電視臺、“江西安全生產”微信公眾號等媒體大力宣傳新《條例》,在新法制報刊登新《條例》權威解讀和各地宣貫動態,在省政府網站開展在線訪談活動,對《條例》進行廣泛宣傳貫徹。同時,印制新《條例》單行本,發各地、各部門,開展“送法進機關、進基層、進企業”活動。
(二)抓好領導干部、執法人員的學習培訓。省安委會辦公室將擇機組織赴各地開展巡回宣講。各地、各部門和各單位要通過舉辦培訓班、研討會和講座等方式,對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負責人進行專題培訓,增強領導干部依法抓安全生產工作的能力。各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要組織本系統認真學習新《條例》,深刻領會法規的精神實質,準確理解具體條款內涵,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三)認真組織生產經營單位開展新《條例》的教育培訓。將新《條例》作為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從業人員各類培訓活動的重要內容,有計劃、分層次地推動生產經營單位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從業人員的教育培訓,讓生產經營單位及其相關人員了解、明確生產經營活動中的法定權利和義務,自覺做到學法、懂法、守法。
三、抓緊做好新《條例》實施前的準備工作
(一)加強領導,精心組織,確保新《條例》順利實施。各地、各部門要把學習貫徹實施好新《條例》作為今年安全生產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將其納入2018年法治宣傳教育工作要點和2018年全省“安全生產月”和“安全生產萬里行”活動重要內容,列入本單位學習培訓計劃,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精心組織安排,確保宣貫工作取得實效。各級安委會要制定本地區新《條例》宣傳貫徹工作方案,有計劃、有重點、有目的推進學習、宣傳和貫徹工作,為新《條例》的貫徹實施打下堅實基礎。
(二)抓緊制定修訂有關配套規章制度。各地、各部門要根據新《條例》規定,抓緊制定修訂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開展新《條例》梳理對照,對已發布的規范性文件,凡有抵觸的要及時修改或者廢止,確保相關規定制度合法化、規范化。
(三)督促生產經營單位認真學習貫徹新《條例》。各地、各部門要對轄區內的生產經營單位進行廣泛宣傳,對新《條例》實施后所調整的對象、所涉及的單位,要早宣傳、早告知、早服務,督促、指導各類生產經營單位認真學習貫徹新《條例》,落實各項安全措施和法定要求,不斷提高安全生產保障水平。
(四)依法加強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要將貫徹落實新《條例》與當前安全生產重點工作結合起來,緊緊抓住突出矛盾和問題,著力在預防和治本上下功夫,大力推進安全生產領域依法治理。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依法改進工作方式,將監督檢查計劃與“雙隨機一公開”執法方式緊密結合,制定好安全生產年度監督檢查計劃,嚴格按照法定程序、準確適用法律規范開展行政執法工作,確保新《條例》的各項規定、要求落到實處。
省安委辦公室將對《條例》的學習、宣傳和貫徹落實工作進行督查,同時納入全省安全生產年度目標考核細則。請各設區市安委會、省安委會成員單位于2017年12月1日前將《條例》宣貫情況報省安委會辦公室。
聯系人:劉雄偉,徐長根
聯系電話:0791-85257372
郵箱:lxw@jxsafety.gov.cn
附件:新《江西省安全生產條例》學習宣傳提綱
江西省安委會辦公室
2017年9月1日
附件
新《江西省安全生產條例》學習宣傳提綱
一、新《條例》宣貫工作措施
修訂前原《條例》共59條,修訂后的新《條例》共72條,其中刪除3條,修改47條,新增16條,大大地豐富了安全生產法規的內容。要大力宣傳《條例》的全文、釋義、法律術語;大力宣傳《條例》的修訂背景、重大意義、主要內容、特色特點;大力宣傳各地、各部門、各單位學習宣傳貫徹《條例》的進展情況、典型經驗、先進做法。
(一)下發通知,對《條例》的學習宣傳和貫徹落實工作提出具體要求。
(二)主流媒體、行業媒體、新媒體集中宣傳《條例》的修訂背景、重大意義、主要內容、權威釋義、專業解讀、特色特點;及時宣傳各地、各部門和各單位學習宣傳貫徹《條例》的進展情況和典型做法。
(三)開展送《條例》進企業、進學校、進機關、進社區、進農村、進家庭、進公共場所活動。
(四)組織編印面向重點人群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知識讀本。
(五)組織相關人員參加市、縣(區)、鄉(鎮、社區)三級安全監管人員《條例》專題培訓班。
(六)將《條例》納入生產經營單位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從業人員的教育培訓內容,各地持續開展集中培訓。
(七)面向全社會開展以《安全生產法》、《條例》為主要內容的法律法規知識競賽、有獎問答。
二、新《條例》學習宣傳重點內容
2017年7月26日, 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修訂的《江西省安全生產條例》,將于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新《條例》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推進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的意見》的要求,將安全生產與職業衛生一體化監管首次納入立法,著眼于全省安全生產現實問題和發展要求,強化了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政府及部門監管措施和責任追究,創新完善了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為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促進全省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提供了堅強的法治保障。
(一)新《條例》實現了五個突破。一是將安全生產與職業衛生一體化監管首次納入立法。二是對主體責任的落實提出了條件量化、具體化的要求,創新了安全生產標準化要求。三是將安全風險管控挺在事故隱患之前,更加注重安全生產雙重預防機制建設。四是部門職責界定清晰,尤其是解決企業主管部門職責、旅游行業安全管理職責缺位的問題。五是建立了一系列新的法律制度。如保險制度、工期管理制度等。
(二)新《條例》主要有十大亮點。一是進一步強化企業主體責任。對比原《條例》,新《條例》增加了企業應當具備的安全生產條件,首次將“達到所在行業應當具備的安全生產標準化等級”作為企業基本條件。同時對企業的主要負責人、企業安全管理機構和安全管理人員的職責作了新的規定,是《安全生產法》補充和細化。
二是強化政府安全生產工作責任。新《條例》專門規范縣級以上政府安全生產工作職責的有9條,其中總則中有3條,“監督管理”章中有6條。
三是明確鄉鎮和開發區的安全生產工作職責。作了授權性規定,明確其行使有限的行政執法職權(監督檢查和責令改正),解決了《安全生產法》對鄉鎮和開發區職權規定不具體的問題,還結合我省實際將“新區”也納入立法調整范疇。
四是厘清部門監管職責。對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行業主管部門、企業主管部門履行和其他部門履行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管理職責清晰的規定,同時還體現了“安全生產與職業衛生一體化”的思想。
五是加強公共安全管理措施。加強城市安全管理和公共安全管理是中央改革發展意見中的重要內容。對危險物品的倉庫、物流中心以及人員密集場所等場所的安全規定。
六是完善“雙重預防機制”。“雙重預防”的思想貫徹了《江西省安全生產條例》立法的始終,在總則中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在“應急救援與調查處理”專章中,以險情和事故為反例,實現教育和預防功能,體現了“雙重預防”的思想;分則條文中,有12條關于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安全風險分級管控的規定。在“法律責任”專章中,對違反“雙重預防”法律規定的違法行為,規定了法律責任。
七是吸取豐城特大事故教訓加強建設工期管理。為防止豐電事故事故悲劇的再次重演,新《條例》在第二十四條規定,要建立建設工程施工質量隱患排查治理制度,禁止隨意改變建設工程合理工期,對非“合理工期”的改變規定了嚴格嚴密的論證和批準程序。
八是明確安全生產事故的提級調查的情形。安全生產事故提級調查是實際工作中經常遇到的事情,《安全生產法》和國務院的《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只是作了原則性的規定,為此,新《條例》第五十九條細化了提級調查的四種情形,避免了提級調查的隨意性,使提級調查工作開展有法可依。
九是加大對安全生產中介機構違法行為的監管。對涂改、倒賣、出租、出借資質證書等違規行為,法律和行政法規確認其違法性,新《條例》第三十八條將其與出具虛假證明、虛假報告一起列為禁止行為,第五十四條規定了處罰條款。
十是加強安全生產經濟政策的運用。建立了高危行業安全生產責任險制度,同時引入第三方監管,規定承保安全生產責任險的保險公司參與生產經營單位的風險評估管控,為投保安全生產責任險的生產經營單位提供生產安全事故預防、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等服務,為安監部門監管工作提供有力支持。理順了生產安全事故賠償制度,賠償標準與全國接軌。
三、新《條例》宣傳標語
1.熱烈祝賀新《江西省安全生產條例》頒布實施。
2.認真學習、大力宣傳、堅決貫徹新《江西省安全生產條例》。
3.貫徹落實新《江西省安全生產條例》,促進全省依法治安。
4.學好用好新《江西省安全生產條例》,增強全社會安全生產法治觀念。
5.強化紅線意識,促進安全發展。
6.以人為本、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
7.達到所在行業要求的安全生產標準化等級是企業應當具備的安全生產條件。
8.強化和落實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9.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
10.建立健全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
11.建立生產經營單位負責、職工參與、政府監管、行業自律和社會監督的工作機制。
12.加強全社會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養和提高全民安全意識和安全素質。
13.關愛生命,關注安全。
14.嚴格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堅決消除重大事故隱患。
15.制定重大安全隱患治理方案,落實整改措施、責任、資金、時限和應急預案。
16.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
17.嚴格危險作業現場管理,切實落實安全管理措施。
18.推進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制度,健全安全生產保障體系。
19.落實帶班下井制度,保障煤礦安全生產。
20.嚴格化工過程安全管理,提升行業安全生產保障水平。
21.高舉安全發展大旗,為實現安全生產形勢根本好轉而奮斗。
22.加強專業化安全生產執法隊伍建設,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23.嚴格執行安全生產年度監督檢查計劃,建設高效、公正、廉潔的安全生產行政執法隊伍。
24.實行安全生產誠信分類管理,建立激勵和懲戒制度。
25.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權舉報安全隱患和安全生產違法行為。
26.認真開展安全生產應急演練,提升應急救援能力。
27.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謊報或者瞞報生產安全事故。
28.堅持科學嚴謹、依法依規、實事求是、注重實效的原則,高效開展安全生產事故調查處理。
29.深刻吸取安全生產事故教訓,嚴格落實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30.依法嚴格查處安全生產非法違法行為,維護安全生產法治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