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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安監局辦公室轉發國家安監總局辦公廳關于明察暗訪山西省運城市、臨汾市鋼鐵行業化解過剩產能安全生產執法專項行動工作情況通報的通知
發布時間:2017-08-17
贛安監管(辦)字〔2017〕121號
江西省安監局辦公室轉發國家安監總局辦公廳關于明察暗訪山西省運城市、臨汾市鋼鐵行業化解過剩產能安全生產執法專項行動工作情況通報的通知
各設區市、省直管試點縣(市)安監局:
現將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明察暗訪山西省運城市、臨汾市鋼鐵行業化解過剩產能安全生產執法專項行動 工作情況的通報》(安監總廳管四函〔2017〕158號,以下簡稱“通報”)轉發給你們,并提出以下要求,請一并遵照執行。
一、請你們迅速將《通報》傳達至各縣區安監局和相關冶金、有色等企業,督促企業特別是使用起重機吊運高溫液體渣的企業,對照進行自查整改。
二、要督促鋼鐵企業認真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創建工作,嚴格落實國家安監總局關于不達標企業要停產整頓直至關閉的要求。
三、要督促企業認真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認真吸取省內外相關事故教訓,舉一反三、自查自糾,嚴格落實企業主體責任,扎實推動工貿行業三年行動深入開展。
附件:《關于明察暗訪山西省運城市、臨汾市鋼鐵行業化解過剩產能安全生產執法專項行動工作情況的通報》
江西省安監局辦公室
2017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