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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安監局 江西煤監局 江西省發改委 江西省能源局轉發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等四部門關于大力推進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工作的通知
發布時間:2017-07-06
江西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
文件 |
江西煤礦安全監察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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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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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能源局 |
贛安監管煤字〔2017〕102號
江西省安監局 江西煤監局 江西省發改委
江西省能源局轉發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等
四部門關于大力推進煤礦安全生產
標準化建設工作的通知
各產煤設區市、省直管試點縣煤礦安全監管部門、發改委、煤炭行業管理部門,各煤礦安全監察分局,省能源集團公司:
為大力推進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工作,進一步夯實煤礦安全生產基礎,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國家煤礦安監局、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印發了《關于大力推進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現將《通知》轉發給你們,并就落實《通知》精神提出如下要求,請一并貫徹執行。
一、切實加強煤礦安全標準化工作的組織領導
各市縣煤礦安全監管部門、各煤礦要加強對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組織領導,建立健全工作機制,采取切實有效措施,全力推進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通過扎實有效的創建工作,積極構建安全風險管控、隱患排查治理和安全質量達標的“三位一體”的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體系,夯實煤礦安全生產基礎,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
二、迅速開展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宣貫培訓
各市縣煤礦安全監管部門、各煤礦要按照《通知》要求,制定培訓計劃、落實培訓責任、強化培訓監督,認真抓好從業人員特別是管理人員的宣貫培訓,充分利用網絡、板報、班前會等多種形式,營造濃厚氛圍,增強宣貫實效,切實把新評分方法和考核定級辦法的要求傳導到每一個崗位。
三、統籌推進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
各市縣煤礦安全監管部門要認真制定工作方案,明確工作職責,切實組織好轄區煤礦的安全生產標準化申報和考核定級工作。要督促對照新評分辦法認真抓好整改,并與全面安全“體檢”問題整改、新《煤礦安全規程》對標整改工作結合起來,全面提升煤礦安全基礎水平。
四、切實落實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保障激勵機制
各市縣煤礦安全監管部門、煤炭行業管理部門和各煤礦安全監察分局,要切實落實《通知》要求的激勵機制,在復產驗收、生產能力管理、安全生產許可證管理等方面,加大對一、二級標準化礦井的支持力度。各煤礦企業要建立健全內部工作激勵機制和獎懲制度,落實保障措施,充分調動干部職工開展創建工作的積極性。
江西省安監局 江西煤監局
江西省發改委 江西省能源局
2017年7月4日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 國家煤礦安監局國家發展改革委
國家能源局關于大力推進煤礦安全生產
標準化建設工作的通知
安監總煤行〔2017〕59號
各產煤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主管部門、煤炭行業管理部門、煤礦安全監管部門、發展改革委、能源局,各省級煤礦安全監察局,有關中央企業:
為大力推進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工作,進一步夯實煤礦安全生產基礎,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提高煤炭穩定供應能力,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切實提高對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工作重大意義的認識
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是在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實踐基礎上,融合安全風險分級管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內容,遵循煤礦安全生產客觀規律,形成的煤礦安全基礎建設工作體系,是對多年來煤礦安全生產管理經驗的科學總結,是我國煤礦邁向國際通用安全管理體系的必由之路。
《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推進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的意見》指出,要大力推進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安全生產法》中規定生產經營單位必須推進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各地區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主管部門和各煤炭企業要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增強做好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把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作為加強安全、生產、技術和現場管理的重要平臺和實施監督管理的重要手段,積極構建風險分級管控、隱患排查治理和安全質量達標“三位一體”的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體系,推動煤礦安全生產關口前移,有效降低煤炭產能過剩時期積聚的安全風險,化解煤礦安全投入不足、基礎松動、培訓和現場管理滑坡等突出矛盾,促進煤礦企業筑牢夯實安全基礎,切實提高安全生產管理科學化水平,改善職工作業環境,提升抵御事故風險能力,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促進我國煤炭工業轉型升級和長期平穩健康發展。
二、加強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宣貫培訓工作
新修訂發布的《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要求及評分方法(試行)》和《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考核定級辦法(試行)》(煤安監行管〔2017〕5號,以下統稱新標準)將于2017年7月1日試行,各級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主管部門和各煤炭企業要立即行動起來,組織新標準宣貫培訓工作。
一是明確培訓責任。各地區、各煤礦企業要結合自身實際,組織制定全面細致的培訓計劃,層層明確培訓責任,做到新標準培訓工作全覆蓋。各級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主管部門負責轄區內煤礦企業集團負責人、主管處室負責人的培訓工作;煤礦企業集團負責所屬煤礦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的培訓工作;煤礦負責業務科室、區隊班組及從業人員的培訓工作。國家煤礦安監局將組織對各產煤省主管部門分管負責人和中央企業總部相關人員進行培訓。各級煤礦安全培訓機構要將新標準作為2017年度教學重點內容。各級主管部門和煤礦企業要充分利用報刊、網站、微信等媒體,采取專家解讀、專欄文章、專題研討、群組交流等方式,分層次、多角度開展學習交流,營造全員知新標準、學新標準、論新標準、用新標準的良好氛圍。
二是強化培訓監督。各級主管部門要在組織開展培訓的同時,將煤礦企業組織開展新標準培訓情況納入安全培訓日常檢查范圍,加強對從業人員,特別是礦長、副礦長、總工程師、副總工程師(技術負責人)等煤礦管理人員對新標準掌握程度的考核,促進培訓取得實效。對考核不合格的,要責令煤礦企業重新培訓。
三、完善創建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激勵機制
各有關部門要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國發〔2010〕23號)、《國務院關于煤炭行業化解過剩產能實現脫困發展的意見》(國發〔2016〕7號)、《煤礦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辦法》(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86號)、《關于做好符合條件的優質產能煤礦生產能力核定工作的通知》(發改運行〔2017〕763號)等文件精神,加大對一級、二級標準化煤礦支持力度。一是在全國性或區域性調整、實施減量化生產措施時,一級標準化煤礦原則上不納入減量化生產煤礦范圍;在地方政府因其他煤礦發生事故采取區域政策性停產措施時,一級、二級標準化煤礦原則上不納入停產范圍。二是優質產能煤礦生產能力核增時,一級標準化煤礦的產能置換比例不小于核增產能的100%。三是停產煤礦復產驗收時,優先對二級及以上標準化煤礦進行驗收。四是二級及以上標準化煤礦在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屆滿時,符合相關條件后,可以直接辦理延期手續。五是國家煤礦安監局將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等有關部門定期向銀行、證券、保險、擔保等主管部門通報一級標準化礦井名單,作為煤礦企業信用評級的重要參考依據。
各有關部門要結合本地實際,圍繞如何調動煤礦企業創建標準化工作積極性,進一步研究構建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激勵機制。各煤礦企業集團要建立企業內部標準化工作激勵機制,加大對所屬煤礦標準化工作獎勵力度、提高標準化工作在工資結構中的比重,充分調動和發揮煤礦及基層從業人員的工作積極性。
四、統籌協調推進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工作
(一)做好新舊標準的過渡工作。各級主管部門要進一步推進標準化試點工作,及時總結試點過程中積累的經驗和好做法,督促轄區內煤礦企業對照新標準開展達標創建工作,做到主動過渡、早日達標。2017年7月1日起,全國所有生產煤礦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都要按照新標準執行。國家煤礦安監局將選擇一批試點優秀的煤礦,在全國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現場推進會上予以命名公告。
(二)充分利用煤礦全面安全“體檢”成果。各地區要緊密結合煤礦全面安全“體檢”工作,督促煤礦企業認真對照新標準,制定鞏固提高的目標措施,將全面安全“體檢”的檢查成果和整改情況,作為開展年度安全風險辨識的重要依據,讓問題整改的過程成為對標創建的過程,進一步強基固本,夯實煤礦安全基礎。
(三)做好考核定級和動態監管銜接。標準化等級的考核確認,是主管部門對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現狀的認定,考核定級工作完成后,要加強對達標煤礦的動態監管,不但對工程、設備設施的“硬件”要把好驗收關,并且也要對配備“五職”礦長、相關專業技術人員和各類員工基本素質的“軟件”把好驗收關,督促煤礦企業落實主體責任,實現持續達標、動態達標。每年按照一定比例對轄區內的各個等級的達標煤礦進行抽查,發現不再具備達標條件的,要及時降低或撤消其等級,并予以公開曝光。
國家煤礦安監局將采取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委托專業化的考核隊伍,對申報一級安全生產標準化的煤礦開展全覆蓋式的檢查考核,2017年6月起,開始受理一級安全生產標準化煤礦考核申請。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
國家煤礦安監局
國家發展改革委
國家能源局
2017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