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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安委會辦公室關于撫州市東鄉區電光 煙炮廠“6·14”燃爆事故的通報
發布時間:2017-06-21
贛安辦字〔2017〕50號
江西省安委會辦公室關于撫州市東鄉區電光
煙炮廠“6·14”燃爆事故的通報
萍鄉、宜春、上饒、撫州、南昌市安委會:
2017年6月14日16時45分左右,撫州市東鄉區電光煙炮廠爆竹裝藥機工房發生燃爆事故,造成2人死亡。此前,撫州市東鄉、臨川區分別發生一起爆竹裝藥機爆燃事故,雖無人員死亡,但該市未認真汲取兩起未遂事故教訓,未就事故認真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和杜絕此類事故的再次發生。6月13至14日,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對我省上栗、萬載兩地進行明查暗訪,在檢查中發現萬載縣部分爆竹生產企業仍將氧化劑(高氯酸鉀)、還原劑(硫磺)在加料前事先預混合,原材料在加料間內同一條皮帶進料,嚴重違反安全操作規程。為認真舉一反三,切實強化企業主體責任的落實,進一步加強安全監管,杜絕和防范類似事故的再次發生,現就有關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認真汲取教訓,嚴格落實煙花爆竹機械化各項要求
今年以來,全省共發生了多起爆竹裝藥工房爆燃事故,其中有三起死亡事故,共造成5人死亡。這些事故的發生,不僅暴露出部分企業安全意識差、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嚴重不落實的問題,而且也暴露出企業在使用機械方面仍不規范,如機械不符合標準規范要求,裝藥工房建筑結構不達標,超負荷、超生產能力使用機械,不按規定定期維護機械、檢修制度未落實到位等。同時也暴露出我省煙花爆竹安全監管工作中仍然存在監管漏洞,在機械的推廣應用和日常監管、企業涉藥工序人員培訓等方面工作不到位等問題。各地務必認真汲取事故教訓,嚴格按照國家安監總局和省安監局關于煙花爆竹機械推廣應用的規定,督促企業嚴格機械的選用、工房建設和按照操作規程作業。一是我省研發的煙花爆竹新機械,必須經省級科技部門或其指定第三方機構科技鑒定和省級安監部門安全論證后方可投入使用;外省機械進入我省的,必須向省安監局提供外省省級科技鑒定和省級安監部門安全論證的證明材料予以備案,否則一律不得進入我省煙花爆竹生產企業使用。二是各煙花爆竹生產企業裝藥工房布局、建筑結構必須按照贛安監管花炮字〔2013〕71號文件要求設計施工。三是氧化劑與還原劑預混工藝和單皮帶進料的裝藥機械一律取締。四是對使用的各種機械尤其是帶藥機械,必須定期進行維護保養,對企業因停產整改長時間未運轉使用的機械,在換證后投入使用前,必須由機械生產廠家進行一次全面檢查維護,銹蝕嚴重或超過使用年限的一律更換新機械或主要部件;同時在檢修時,安全管理人員必須到位,并按照規范要求,將藥物處置干凈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方可作業,嚴禁無管理人員在場和帶藥檢修。各地應進一步強化機械使用的監管執法,對違反上述規定的一經發現一律責令停產停業整頓,并按照規定從嚴從重處罰。
二、強化措施落實,確保煙花爆竹安全生產態勢平穩
各地要認真研判、客觀分析當前煙花爆竹形勢,按照省安委會關于開展夏季百日安全專項行動和省安監局關于做好夏季高溫和汛期煙花爆竹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要求,進一步落實高溫季節停產規定,認真制定停產工作方案,進一步強化藥物管理,及時清理生產線的藥物、半成品和成品,對無力改造列入關閉退出的企業,要及時將廢舊藥物等及時銷毀,不留安全隱患。要加強督查檢查,暗查暗訪,集中整治煙花爆竹生產企業分包轉包、冒牌生產以及生產超規格、超藥量產品等違法違規行為,凡發現企業有“三超一改”(超員、超量、超許可范圍組織生產、改變工房用途)行為的,一律從重處罰。按照省安監局煙花爆竹設計評價工作會議要求,中介、市、縣安監部門要全面開展“回頭看”,督促企業利用高溫停產時機對標整改,安全條件有缺失的及承諾事項尤其是原1.1級工庫房建筑結構不符合要求的必須在高溫停產期間整改到位,進一步提高企業安全生產條件。要按照省安監局、省人社廳《關于加強和規范煙花爆竹行業安全生產和勞動用工管理的通知》(贛安監管花炮字〔2017〕80號)要求,進一步強化勞動合同管理、安全生產培訓、安全責任保險及監督執法檢查。要督促煙花爆竹生產企業建立員工檔案,切實做到每位員工執證上崗,員工上崗證或特作證應懸掛在工房醒目位置,便于檢查。要高度重視并認真落實煙花爆竹流向信息化管理工作,督促企業按照信息系統的技術要求,對其所生產的煙花爆竹產品及黑火藥、引火線,在產品包裝及外包裝箱上張貼相應的標識碼,同時在出入庫前應將相關信息采集、錄入煙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統。同時企業應持續深入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運用“江西省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統”,建立完善企業日常隱患排查治理自查自報自改制度,提高企業事故防范水平。各地務必進一步強化責任、措施落實,確保全省煙花爆竹安全生產保持平穩態勢,迎接黨的十九大勝利召開。
三、強化執法檢查,切實把好煙花爆竹復產驗收關
各地要結合全年執法計劃和夏季百日安全專項行動的有關要求,認真制定本地區今后一段時期工作方案,認真組織開展汛期和高溫季節煙花爆竹專項檢查,建立檢查檔案,加大督查力度,對查出的事故隱患實行“零容忍”,要督促企業利用停產時機即時消除安全隱患,對存在重大隱患、違法違規且拒不執行安監指令的企業一律從嚴從重處罰,絕不姑息遷就。省安監局也將于8月底對各地貫徹落實國家安監總局、省安委會、省安監局關于煙花爆竹安全生產工作要求進行專項督查,并將督查情況進行全省通報。
煙花爆竹生產企業復產驗收務必全面夯實責任,嚴格復產標準,縣(區)安監部門要按照 “誰驗收、誰簽字、誰負責”的原則和省局復產驗收“十不準”要求,嚴格執行復產驗收制度,對企業進行復產驗收,對未經復產驗收合格的煙花爆竹生產企業一律不準恢復生產。
請各產地設區市安委會將本通報精神及時傳達到有關部門和轄區生產企業。
江西省安委會辦公室
2017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