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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安監局轉發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 指揮中心關于進一步做好生產安全事故 應急處置與救援工作的緊急通知
發布時間:2016-12-16
贛安監管應急字〔2016〕152號
江西省安監局轉發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
指揮中心關于進一步做好生產安全事故
應急處置與救援工作的緊急通知
各設區市、省直管試點縣(市)安監局,中央駐贛企業和省屬集團公司,各有關單位和應急救援隊伍:
現將《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關于進一步做好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與救援工作的緊急通知》(應指協調﹝2016﹞39號)轉發給你們,并提出如下要求,請一并認真貫徹落實。
一、高度重視,強化應急準備。各級安監部門及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機構要認真履責,建立健全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分級指導配合制度,切實做好安全生產24小時應急值守和信息報送,進一步加強事故應急處置與救援。各應急救援隊伍要全面進入戰備值班狀態,加強應急值守,嚴格落實領導帶班制度,確保信息暢通,做好應急裝備的檢查和維護,各類應急裝備始終處于良好使用狀態。
二、依法依規,確保科學施救。各級安監部門和應急救援隊伍要進一步貫徹執行《國務院安委會關于進一步加強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的通知》(安委〔2013〕8號)要求,在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后,要確保組織領導、救援隊伍、專家指導、救援物資裝備、現場管理和信息發布等迅速到位并按要求開展工作。事故發生地安全監管部門應急管理相關負責同志要立即趕赴事故現場,履行事故應急處置職責,組織開展事故應急處置與救援工作。在事故應急處置過程中要按照“屬地為主、高度授權”原則,實行現場指揮官負責制,迅速制訂現場處置救援方案,確保科學、安全、高效施救救援行動。
三、加強聯動,強化部門協同。各級安監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及各類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機構,要在同級安全生產委員會框架下,建立健全聯合應對生產安全事故災難的工作機制,加強應急救援隊伍及資源的協調調度,協同響應,共同應對各類生產安全事故。
各地及有關部門單位要立即行動,并將貫徹落實情況于12月19日前以電子版形式報送至省安監局應急救援中心。
聯系人及電話:廖亮,0791-85257195; 電 子 郵 箱:yjjy@jxsafety.gov.cn 。
江西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2016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