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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安監局辦公室關于派員參加 全國工貿行業安全監管專題培訓班的通知
發布時間:2016-10-12
贛安監管(辦)字〔2016〕121號
江西省安監局辦公室關于派員參加
全國工貿行業安全監管專題培訓班的通知
各設區市、省直管試點縣(市)安監局:
為進一步做好工貿行業安全監管,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定于今年11月初為我省舉辦一期工貿行業安全監管專題培訓班。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培訓內容
(一)《工貿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與監督暫行規定》(安全監管總局令第59號)、《有限空間安全作業五條規定》(安全監管總局令第69號);工貿行業有限空間典型案例分析;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技術及應急處置。
(二)《嚴防企業粉塵爆炸五條規定》(安全監管總局令第68號);粉塵的危害及分類;粉塵爆炸事故典型案例分析;粉塵企業安全監管的重點及難點。
(三)涉氨制冷企業主要事故類型及典型案例分析;液氨使用安全技術要求及現場安全監督檢查重點。
(四)冶金煤氣事故典型案例分析;冶金煤氣風險分析辨識;冶金企業煤氣安全監管的重點及難點。
二、參訓對象
(一)各設區市負責工貿行業安全監管的負責人和科(處)安全監管干部各1人。
(二)省直管試點縣(市)安監部門和各縣安監部門負責工貿行業安全監管人員1 人。
(三)各設區市工業園、經開區負責工貿行業安全監管人員1 人。
三、培訓時間和地點
(一)時間:2016年10月31日報到,11月1日至2日全天,為期二天培訓。
(二)地點:江西省交通班干部學院(地址:南昌市紅谷灘新區鳳凰北大道999號),聯系電話:13870946339,
四、有關事項
(一)請各設區市安監局統一做好組織工作,并于10月25日前,將參訓名單傳真匯總至省安監局監管三處(聯系人及電話:黃慶榮,0791—85257055,13755679747)。
(二)參加培訓的安全監管人員應是負責工貿行業安全監管的人員(今年8月已經參加省局專題培訓的人員,原則上不再參加此次培訓),培訓期間不得無故請假、曠課。
(三)本次培訓班的培訓費、食宿費由國家總局承擔;交通費自理。
江西省安監局辦公室
2016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