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文件
江西省安監局關于開展全省鋼鐵企業 安全生產執法檢查與督查暗訪通知
發布時間:2016-07-21
贛安監管三字〔2016〕80號
江西省安監局關于開展全省鋼鐵企業
安全生產執法檢查與督查暗訪通知
各設區市安監局:
按照《江西省安監局關于推動鋼鐵行業化解過剩產能開展安全生產執法專項行動的通知》(贛安監管三字〔2016〕52號)部署,經研究,定于7月下旬至8月下旬,對全省鋼鐵企業進行執法檢查與督查暗訪。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時間安排
7月25日至8月25日,具體時間由各檢查組根據檢查范圍商相關設區市確定。
二、檢查方式
本次檢查由省、設區市、縣(市、區)安監局協同進行,檢查組在前期市、縣(區)安監局自查整改階段排查摸底的基礎上,對照重點檢查內容,對每家鋼鐵企業進行實地檢查。通過現場勘查、查閱資料、數據比對、交流反饋等方式,徹底摸清企業安全生產管理狀況。
三、檢查內容
(一)企業的基本情況;
(二)企業安全設施設計審查、安全評價、“三同時”、安全機構設置及人員配備、從業人員數量、安全責任體系“五落實五到位”、標準化創建、重大危險源管控、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和歷年生產安全事故記錄等信息。
(三)核查企業的主要生產工藝、主要生產設備,重點檢查:
1.吊運鋼水鐵水與液態渣(以下統稱高溫熔融金屬)的起重機是否符合冶金起重機相關要求;
2.煉鋼廠吊運高溫熔融金屬的鑄造起重機是否使用固定式龍門鉤;
3.人員聚集場所(包括會議室、活動室、休息室、更衣室等)是否在高溫熔融金屬吊運影響區域外;
4.煤氣柜與周邊建筑物的防火間距是否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及《鋼鐵冶金企業設計防火規范》(GB50414)標準要求。其中,吊運鋼水鐵水與液態渣的起重機是否符合冶金起重機的相關要求是指:額定起重量75噸及以上的冶金起重機必須為鑄造起重機,額定起重量75噸以下的冶金起重機定期檢驗報告檢驗項目中關于吊運熔融金屬的檢驗結論必須為“合格”。
四、有關要求
(一)各檢查執法組對照相關法規標準、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和省安監局相關文件和部署要求,嚴格進行檢查。
(二)對存在的問題與事故隱患,各檢查執法組要嚴格執法程序,下達執法文書,要求企業進行整改。
(三)各檢查執法組將檢查執法情況形成書面材料連同附表于8月31日前交省安監局監管三處匯總。聯系人:肖鵬,聯系電話:0791-85257055.
附件:1.分組安排
2.相關法規標準
3.鋼鐵企業安全生產執法檢查表
江西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2016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