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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安監局關于推動鋼鐵行業化解過剩產能開展安全生產執法專項行動的通知
發布時間:2016-06-06
贛安監管三字〔2016〕52號
江西省安監局關于推動鋼鐵行業化解過剩產能開展安全生產執法專項行動的通知
各設區市、省直管試點縣(市)安監局:
按照《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 國家煤礦安監局辦公室關于推動鋼鐵煤炭行業化解過剩產能開展安全生產執法專項行動的通知》(安監總廳煤行〔2016〕55號)和《國家安全監管總局 國家煤礦安監局關于支持鋼鐵行業化解過剩產能實現脫困發展的意見》(安監總管四〔2016〕38號)的部署,從現在起到今年底,在全國范圍內組織開展鋼鐵行業安全生產執法專項行動(以下簡稱執法專項行動)。現就我省開展執法專項行動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目標任務
認真貫徹習近平總書記、李克強總理等中央領導批示指示精神,深入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供給側改革和鋼鐵行業化解過剩產能的一系列決策部署,堅守“發展決不能以犧牲人的生命為代價”這條紅線,對全省現有鋼鐵企業開展一次全面排查檢查,準確掌握企業安全生產和產能狀況,核實補充企業信息臺帳;對存在安全隱患和安全違法違規行為的責令改正;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企業,政府掛牌督辦,徹底整治;推進優化產業結構,提高安全生產保障能力,促進鋼鐵行業安全生產形勢進一步好轉。
二、檢查范圍
鋼鐵行業:鋼鐵聯合、冶煉企業(不含鑄鋼、鑄鐵等鑄造企業)。
三、檢查內容
(一)企業基本信息情況。
(二)企業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生產責任體系“五落實五到位”情況。
(三)企業工藝流程、重大危險源及管理、隱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情況。
(四)吊運鋼水鐵水與液態渣(以下統稱高溫熔融金屬)的起重機是否符合冶金起重機相關要求;煉鋼廠吊運高溫熔融金屬的鑄造起重機是否使用固定式龍門鉤;人員聚集場所(包括會議室、活動室、休息室、更衣室等)是否在高溫熔融金屬吊運影響區域外;煤氣柜與周邊建筑物的防火間距是否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及《鋼鐵冶金企業設計防火規范》(GB50414)標準要求。其中,吊運鋼水鐵水與液態渣的起重機是否符合冶金起重機的相關要求是指:額定起重量75噸及以上的冶金起重機必須為鑄造起重機,額定起重量75噸以下的冶金起重機定期檢驗報告檢驗項目中關于吊運熔融金屬的檢驗結論必須為“合格”。
四、時間安排
(一)自查整改階段(6月份)
1.各設區市、省直管試點縣(市)安監局要在初步排查鋼鐵企業的基礎上,對照重點內容,對轄區內鋼鐵企業逐家進行排查摸底,逐項核實比對企業有關信息,補充完善企業基本信息登記表(附件1);對檢查中發現的違法行為和事故隱患要登記造冊,匯總分析,督促企業整改,并責令企業制定整改措施、明確負責人員、落實所需資金等。
2.請各設區市安監局按照屬地管理原則,于7月8日前,將本轄區(含省直管縣)鋼鐵行業自查報告(包括檢查企業名單、覆蓋范圍、檢查結果、違法查處、企業整改要求等情況)和《鋼鐵企業安全生產檢查工作匯總表》(附件2)上報省安監局監管三處。
(二)執法檢查階段(7—11月份)
1. 各設區市、省直管試點縣(市)安監局要報請本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組織有關部門,對轄區內存在問題,特別是發生過事故的鋼鐵企業開展安全生產執法檢查。
2.各設區市安監局要及時總結執法專項行動情況,形成階段性報告(包括企業安全生產基本情況,執法專項行動進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和建議,下一步工作措施等內容),并于8月30日前、10月30日前,分兩次將執法專項行動階段性報告分別上報省安監局監管三處。請填寫《存在問題的鋼鐵企業整改情況匯總表》(附件3),于10月30日前隨同階段性報告一起上報。
(三)督查暗訪階段(7—11月份)
省安監局將視情組織專家和新聞媒體,對違法違規問題嚴重、事故隱患多的地方和鋼鐵企業開展督查暗訪活動。對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關于化解鋼鐵行業過剩產能不力的地方政府;對摸底排查不全面、臺帳建設不準確和督促企業排查治理安全隱患不力的部門;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存在重大事故隱患繼續組織生產和拒不執行安全監管監察指令的鋼鐵企業,依法予以處罰、媒體曝光等處理。
五、有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要充分認識鋼鐵行業化解過剩產能推進脫困發展的重要意義,將淘汰落后產能與遏制重特大事故、化解過剩產能與同步優化安全生產要素有機結合,加強專項行動的組織領導,加大組織協調力度,明確負責領導、責任人及工作職責,明確排查檢查任務,并結合當地實際制定科學高效的工作方案,確保執法專項行動扎實有序開展。
(二)強化宣傳引導。各地要充分發揮主流媒體作用,將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決策部署上來,對積極主動的正面典型事例要給予大力宣傳;對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企業向社會公開曝光,并納入安全生產不良記錄“黑名單”。
(三)嚴格執法要求。各有關部門對專項行動中發現的違法行為要嚴肅處理,對發現的重大問題和事故隱患要依法責令企業停產整頓;對經整改仍達不到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標準、行業標準要求的,要依法提請地方人民政府督辦處理;對不屬于本部門職責范圍內的,要及時移送相關部門處理。執法專項行動人員要廉潔自律,嚴格遵守八項規定,自覺接受企業和社會輿論監督。
附件:1.江西省鋼鐵企業基本信息登記表
2.鋼鐵企業安全生產檢查工作匯總表
3.存在問題的鋼鐵企業整改情況匯總表
江西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2016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