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文件
江西省安監局關于印發集中開展煙花爆竹 生產企業分包轉包等違法違規行為專項整治實施方案的通知
發布時間:2016-04-22
贛安監管花炮字〔2016〕33號
江西省安監局關于印發集中開展煙花爆竹
生產企業分包轉包等違法違規行為
專項整治實施方案的通知
萍鄉、宜春、撫州、上饒、南昌市安監局:
為深刻汲取我省2016年“1·20”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教訓,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集中深入開展煙花爆竹生產企業分包轉包等違法違規行為專項整治的通知》(安監總管三函〔2016〕12號)(以下簡稱通知)精神,省安監局決定2016年在全省集中開展煙花爆竹生產企業分包轉包等違法違規行為專項整行動,現將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實施。
請各地將本通知及國家安監總局(安監總管三函〔2016〕12號)文件精神迅速傳達至各產地縣區安監局及所有煙花爆竹生產企業。
江西省安監局
2016年4月19日
江西省集中開展煙花爆竹生產企業分包轉包等
違法違規行為專項整治實施方案
為遏制較大以上事故的發生,有效整治煙花爆竹生產企業分包轉包、多股東各自組織生產等嚴重違法違規行為,按照《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集中深入開展煙花爆竹生產企業分包轉包等違法違規行為專項整治的通知》(安監總管三函〔2016〕12號)的要求,決定于2016年4月至12月,在全省部署開展煙花爆竹生產企業分包轉包等違法違規行為專項整治工作,現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專項整治內容
(一)分包轉包企業生產線、工(庫)房的行為;
(二)出租、轉讓安全生產許可證的行為;
(三) 一證多廠及多股東各自獨立進行煙花爆竹生產活動的;
(四)企業職工自行攜帶機器設備進廠生產作業的;
(五)在第三輪許可過程中,已經兼并整合為一家企業或簽訂協議組建集團公司的各分廠(分公司),仍未按照“五統一”要求組織生產管理和統一經營的。
二、專項整治工作安排
(一)制定方案及動員部署(至4月底)。各地要結合自身實際制定可行工作方案,召開專門會議進行部署,深入分析和宣傳“分包轉包”、“多股東各自組織生產”等嚴重違法行為的危害性和由此引發事故的嚴重后果,充分認識開展專項整治的必要性和緊迫性,及時將國家安監總局文件和本通知的要求傳達到每個產地縣(區)、鄉鎮和企業。各級政府要設立舉報獎勵資金,發動引導企業職工和周邊群眾舉報違法違規行為。
(二)企業自查和縣(區)全面排查階段(5月份)。各產地縣(區)安監局(上栗縣花炮安監局)(以下統稱監管部門)要組織轄區內煙花爆竹生產企業開展自查自糾,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隱患。縣(區)監管部門要在設區市安監局的統一部署下根據自身工作方案,于5月中下旬對轄區內所有企業進行一次排查檢查,重點排查企業股東股份組成情況、統一安全管理和組織經營情況、安全責任制落實情況及工庫房使用情況等,并建立一企一檔。
(三)全面整治階段(6月上旬至12月上旬)。各產地要在企業自查和全面排查建檔的情況下,對轄區內所有煙花爆竹生產企業進行全面排查整治。依法對存在上述嚴重違法違規行為的企業嚴肅查處,對分包轉包生產線和工(庫)房以及出租、轉讓安全生產許可證的,一律先行提請省安監局吊銷安全生產行政許可,再視情節予沒收違法所得并處予罰款;對存在一證多廠及多股東各自組織生產和企業職工自行攜帶設備進廠作業的一律依法暫扣安全生產許可證并責令停產整改和處罰。對存在假兼并、假整合的企業和集團公司,一律暫扣安全生產許可證進行整改,整改不到位的省安監局將依法撤銷許可。對因“分包轉包”等嚴重違法行為發生事故的,一律吊銷行政許可提請地方政府予以關閉退出,并依法追究責任。
三、專項整治工作要求
(一)精心組織開展專項整治工作。各產地要從嚴落實國家安監總局〔2016〕12號通知要求,結合本縣(區)企業數量和分布特點,制定工作方案并迅速部署開展專項整治。在整治中要將 “五級五覆蓋”責任體系落實到位,尤其是要落實主產地鄉鎮、村組的責任,明確縣、鄉兩級的包廠責任人員。設區市安監局根據專項整治的內容及相關要求匯總制定本市工作方案并跟蹤督促落實。
(二)對轄區內煙花爆竹生產企業開展全面排查。對照國家有關標準規范和企業圖紙開展全面排查,確保轄區內企業全覆蓋,并按照一企一檔的要求建立排查檔案。督促企業建立明晰統一規范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及時向縣級監管部門和鄉鎮政府作出書面承諾(承諾書示范文本見附件1)。
(三)結合實際制定專項檢查計劃。各設區市安監局和縣級監管部門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制定專項檢查計劃,并與本單位年度檢查計劃相銜接。設區市安監局于6、7月份組織對企業開展分包轉包專項整治抽查并建立工作檔案,其中萍鄉市抽查不少于200家企業,其他設區市抽查企業數不少于本地區企業數量的40%;并于11月份組織開展專項整治“回頭看”工作。
(四)加強專項整治行動的督查檢查。省局將加強對專項行動的督查檢查,不定期采取“四不兩直”明察暗訪、媒體曝光的方式,對各地企業進行抽查,突出重點地區、產銷旺季等重點時段進行督查,對存在突出問題的地區開展專項督導。對專項整治不落實、排查走過場、違法違規行為長期存在的,將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五)建立完善打擊分包轉包等違法行為工作例會制度。做到產地縣級監管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每月例會、每季度總結。認真總結專項整治工作進展,分析存在的問題,部署下階段整治工作措施并著力建立長效機制,逐步實現打擊分包轉包等工作走向制度化、常態化。
(六)鞏固治理成果,防止違法違規行為反彈。各級監管部門要以此次專項治理工作為契機,結合“打非治違”等日常工作,切實對企業“三超一改”和“三違”等非法違法行為進行嚴肅認真地查處。同時要不斷鞏固治理成果,并將此次專項治理的相關要求納入各級安監部門今后日常監管的重要內容,防止違法違規行為反彈。
(七)認真做好相關情況的匯總上報。市、縣安全監管部門要認真總結專項治理工作,抓好轉包分包等專項整治信息調度和匯總上報工作。各產地設區市安監局于2016年6月10日前將《煙花爆竹生產企業分包轉包等違法違規行為專項整治工作臺賬》(附件2) 和《煙花爆竹生產企業分包轉包等違法違規行為專項整治工作兩級監管責任制臺賬》(附件3)填報匯總上報至省局,于2016年12月20日前將《煙花爆竹生產企業分包轉包等違法違規行為專項整治工作排查情況匯總表》(附表4)中市、縣區監管部門填報的項目上報至省局。電子郵箱:yhbz@jxsafety.gov.cn,聯系電話:0791-85257058。
附件:1.煙花爆竹生產企業承諾書(示范文本)
2.煙花爆竹生產企業分包轉包等違法違規行為專項整治工作臺賬
3.煙花爆竹生產企業分包轉包等違法違規行為專項整治工作兩級監管責任制臺賬
4.煙花爆竹生產企業分包轉包等違法違規行為專項整治工作排查情況匯總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