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文件
江西省安監局關于印發江西省安全生產監管執法年活動方案的通知
發布時間:2016-03-31
贛安監管政法字〔2016〕30號
江西省安監局關于印發江西省安全生產
監管執法年活動方案的通知
各設區市、省直管試點縣(市)安監局:
為認真貫徹落實《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安全生產監管執法的通知》(贛府廳發〔2015〕44號)精神和全省安全生產電視電話會議、安全生產工作會議部署,省安監局決定2016年在全省開展安全生產“監管執法年”活動,現將活動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實施。
江西省安監局
2016年3月31日
江西省安全生產監管執法年活動方案
為認真貫徹落實《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安全生產監管執法的通知》(贛府廳發〔2015〕44號)精神和全省安全生產電視電話會議、安全生產工作會議部署,省安監局決定2016年在全省開展安全生產“監管執法年”(以下簡稱“監管執法年”)活動,現制定方案如下:
一、總體要求和工作目標
以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李克強總理關于安全生產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和紅線意識,堅持人民利益至上,堅持依法治安和改革創新,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源頭管控,推動企業落實主體責任、加強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和提升安全生產基礎管理,推動安監部門依法監管、嚴格執法和提升監管執法能力,推動安全生產各項工作落實,實現“十三五”全省安全生產良好開局。
通過“監管執法年”活動,推動安全監管執法更加規范、更加有效,并避免因執法不當導致損害群眾根本利益;促進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金屬冶煉等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進一步落實;促使企業違法違規行為明顯減少,因非法違法行為而導致的生產安全事故明顯減少;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有效防范較大事故,減少一般事故。
二、活動主題
提升依法監管執法能力,督促落實企業主體責任。
三、主要內容
(一)督促企業落實主體責任。各級安監局要指導、督促企業嚴格履行法定責任和義務,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按規定配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注冊安全工程師,切實做到安全生產責任到位、投入到位、培訓到位、基礎管理到位和應急救援到位。督促國有大中型企業和規模以上企業建立安全生產委員會,主任由董事長或總經理擔任,董事長、黨委書記、總經理對安全生產工作均負有領導責任,企業領導班子成員和管理人員實行安全生產“一崗雙責”。督促企業建立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閉環管理制度、生產安全風險警示制度和預防應急公告制度,完善風險排查、評估、預警和防控機制,加強隱患排查治理和風險預控管理,并按規定落實重大危險源及相關安全措施、應急措施。
(二)認真執行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計劃。各級安監部門(含煤礦安全監管部門,下同)都要依據《安全生產法》、《職業病防治法》以及相關配套法規規章的規定,分級分類編制年度監督檢查計劃,明確檢查主體、受檢對象、檢查內容、檢查時間,并嚴格組織實施。要結合本機關執法人員數量和行業特點,明確總體和內設機構的監督檢查工作日,并且不少于法定標準要求;要結合本地區生產經營單位分布狀況和時段重點,明確執法企業名單和執法時間安排;要結合日常檢查、專項檢查、綜合檢查的總體安排,明確各項監督檢查“雙隨機”抽查企業的數量比例和執法時間。
(三)嚴格規范執法程序和執法行為。所有安全生產監管執法人員必須持證執法,依法制作行政執法文書,嚴格依據法定程序作出執法決定,正確運用安全生產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標準,依法執行現場處置、行政處罰、行政強制等措施,嚴禁以工作檢查代替監管執法、嚴禁以工作要求代替行政處罰、嚴禁擅自減免行政處罰。要進一步規范和嚴格安全生產行政許可工作,加強安全生產行政審批事項的事中、事后監管執法,進一步增強全省安監部門執法工作效能。
(四)嚴肅事故調查處理與問責。凡是發生的生產經營性事故,安監部門要依法依規提請政府組成事故調查組進行認真調查,查明原因,分清責任,嚴肅追責,并提出針對性的防范措施。對于情況復雜和具有典型意義,或者同類事故集中階段,應當實行掛牌督辦或提級調查。在規定期限內結案并全文公布事故調查報告,督促整改措施落實,實施1年內事故結束情況評估制度。
(五)加強監管執法能力建設。積極爭取政府及有關部門支持,增加安全生產專項資金投入安監部門執法能力建設,改善執法條件,推進信息化建設,著力解決執法用車難題。加強監管執法干部培訓、教育與管理,組織干部學習法律法規和執法程序、執法文書、執法制度,促使干部熟悉理解法律條文,運用法律法規,提升執法效能與權威。
(六)強化監管執法監督監察。各級安監局法制工作機構要發揮法制監督作用,加強對安全生產監管執法的監督監察,督促和指導執法活動主體適格、程序合法、行為規范,組織開展執法案卷內部審查、定期交流通報、執法質量考核等形式的內部法治監督。各派駐安監局紀檢機構要加強對監督執法活動的全過程監督檢查。要自覺接受新聞媒體與社會輿論的監督,推進“陽光執法”,確保公正執法。
(七)創新執法機制制度。在強化監督檢查計劃執行的同時,各級安監部門要建立內設機構聯合執法機制,鼓勵專業內設機構、法制工作機構、紀檢派駐機構與專門執法隊伍聯合行動,推行安全生產與職業衛生一體化綜合監管執法;要建立暗查暗訪和“雙隨機”抽查機制,采取不打招呼、直奔現場的方法執法;要建立重大行政處罰案件合法性審查和聽證制度、行政執法和行政處罰聯席會制度、行政處罰決定書公示制度。對重大隱患實施掛牌督辦及驗收銷號制度。要健全完善安全生產監管執法及行政處罰執行情況關聯企業安全生產信用記錄制度,定期公布企業安全生產違法信息。要建立向公安機關、檢察機關案件移送制度,克服有案不移、有案難移、以罰代刑現象。
四、工作步驟
(一)宣傳發動(4月上旬):組織召開全省安全生產“監管執法年”活動動員大會,對活動工作進行專題動員部署。各級安監局要按照贛府廳發〔2015〕44號文件精神和本方案要求,結合實際研究制定具體實施方案(請于4月15日前報省安監局政策法規處),并大力開展宣傳動員,使安全監管干部和轄區內生產經營單位了解掌握監管執法年活動的總體要求、具體任務。
(二)全面實施(4月中旬至11月):各級安監局要圍繞活動主題,組織安全監管干部具體落實本方案和各單位的實施方案,扎實推進“監管執法年”活動各項工作落實。
抓好“兩項創建”:企業事故隱患自查自報自改閉環管理示范創建活動,鄉鎮、工業園區安全監管派駐或委托執法示范創建活動;實施“兩項行動”:企業齊抓共管反“三違”(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集中行動,安全監管“三項”監督檢查(日常檢查、專項檢查、綜合檢查)集中行動;開展“兩項活動”:開展“學法、用法、守法”主題教育培訓實踐活動;開展執法示范交流、執法監督評議、執法技能比武、執法規范競賽、優秀執法案卷創優等強化基層基礎執法能力建設主題實踐活動。
各級安監局要認真組織開展監管執法年活動,同時根據各自工作實際,因地制宜,創新性地開展特色活動。
(三)總結考核(12月):各級安監局認真總結“監管執法年”活動開展情況,積極開展執法評估考核工作,通過總結肯定成績、查擺不足,積極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監管執法的長效機制,為推進安全生產執法規范化、制度化、長效化積累經驗。省局將召開全省安全生產監管執法年活動總結交流會,進一步總結提高,增強全省安監部門執法能力。
五、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成立江西省安全生產“監管執法年”活動領導小組,省安監局主要領導任組長,其他局領導任副組長,省局機關各處室、局屬單位主要負責人任成員。下設活動辦公室(設在政法處),分管副局長兼任主任,局政法處、局辦公室、局事故調查統計處、省安全監察總隊主要負責人任副主任,并抽調人員任成員。各級安監局要成立相應的領導機構,精心組織,周密安排,嚴格實施。
(二)嚴格工作責任。各級安監局主要負責人要親自主持研究和動員部署“監管執法年”活動,親自參加重大執法活動,親自排除活動實施中的難點問題。各級安監局班子成員要對分管范圍的執法活動開展和具體執法行動負責,靠前指揮、帶隊執法、帶隊檢查。各內設機構要積極主動參加執法、規范行使執法權、監督權。進一步發揮12350舉報電話作用,鼓勵全社會參與舉報安全生產違法違規行為。
(三)堅持廉潔高效。各級安監局要依法執法、規范行為;改革創新、務實執法;嚴格程序、嚴肅追責;高效服務、重在治理。做到文明執法、規范執法、嚴格執法、廉潔執法。要高度重視“監管執法年”活動,把“監管執法年”活動與扎實開展“兩學一做”活動結合起來,與弘揚江西安監精神、打造“五型團隊”和爭做“五好安監員”活動結合起來,確保“監管執法年”活動務實創新,廉潔高效。
(四)加強監督檢查。各級安監局要堅持“一級抓一級、一級對一級負責”,建立“監管執法年”活動聯系掛點機制,定期不定期組織對“監管執法年”活動進行專項監督檢查;要堅持每月調度一次信息,每兩個月一次通報,每半年進行一次小結;對動員部署不到位、報表報送不及時、執法活動不規范、執法措施不落實的,要及時通報批評。省安監局將把此項活動列入年度考核內容。
附件:1.江西省安全生產監管執法年活動情況月報表
2.江西省安全生產監管執法工作情況月報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