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文件
江西省安監局辦公室轉發國家安全監管 總局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 評價機構監管工作的通知
發布時間:2016-03-09
贛安監管(辦)字〔2016〕19號
江西省安監局辦公室轉發國家安全監管
總局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
評價機構監管工作的通知
各設區市、省直管試點縣(市)安監局,各安全評價機構:
現將《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評價機構監管工作的通知》(安監總廳科技〔2016〕13號)轉發給你們, 請認真抓好貫徹落實。各設區市、縣級安監局要切實加強對安全評價機構的日常監管,對其在轄區內開展的安全評價活動進行監督檢查。各安全評價機構應依法獨立開展安全評價活動,強化責任意識和紅線意識,完善自我約束機制,公平參與市場競爭,客觀、如實反映所評價的安全事項,切實提高專業技術服務水平。
江西省安監局辦公室
2016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