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文件
江西省安監局辦公室關于做好2015年度公務員(工作人員)考核評優工作的通知
發布時間:2016-02-25
贛安監管(辦)字〔2016〕8號
江西省安監局辦公室關于做好2015年度公務員(工作人員)考核評優工作的通知
局機關各處室、局屬各單位:
為做好我局機關公務員和局屬單位工作人員2015年度考核評優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核評優范圍
(一)局機關公務員、局屬參照公務員管理事業單位在編在崗工作人員;
(二)局屬其他事業單位在編在崗工作人員。
二、組織機構
成立局考核評優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由局長龍卿吉同志任組長,其他局領導任副組長,具體工作由局人事處承辦。
三、考核內容
堅持客觀公正、注重實績的原則,采取領導與群眾相結合,平時與定期相結合,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方法,結合“五好安監員”和“三嚴三實”的標準要求,全面考核工作人員履行職責和德能勤績廉法表現。既要注重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導向,重點考核政治品德、職業道德、社會公德、家庭美德等方面的情況,又要注重考核工作實績,考核履行崗位職責、完成本職工作的數量、質量、效率。
四、考核等次
局機關公務員、局屬參照公務員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設優秀、稱職、基本稱職、不稱職四個等次;
局屬其他事業單位在編在崗工作人員設優秀、合格、不合格三個等次;
新錄用公務員在試用期內參加年度考核,不確定等次,只寫評語;局聘用人員可參照局屬其他事業單位在編在崗工作人員進行考核評優。
五、方法步驟
(一)召開年度述職述德述廉述法會議。公務員(工作人員)需填寫《年度考核登記表》;各處室(單位)分別召開述職述德述廉述法會進行評議,其中處室(單位)主要負責人在局年度述職述德述廉述法大會上公開述職測評(公開述職測評方案見附件);處室(單位)主要負責人的年度考核登記表由局分管領導評鑒并提出考核等次建議,其它人員由處室(單位)主要負責人評鑒并提出考核等次建議。
本年度借用在機關處室工作半年以上的人員,在所借用工作的處室參加考核評優。在本單位工作未達半年的,不參加單位年度評優。
(二)推優比例名額。
1.局機關和局屬參公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根據有關規定,2015年度我局因獲省(部)級以上綜合性表彰獎勵,該年度公務員考核優秀等次比例最高可達20%(基數中不含省管干部和其他未參加考核人員),按此比例推算:局機關優秀公務員評選名額為11名;監察總隊優秀公務員評選名額為3名;應急中心優秀公務員評選名額為2名。
2.局屬其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可按不高于本單位參加年度考核的在編在崗工作人員總人數15%的比例推薦優秀工作人員。其中:后勤中心3名(其中后勤編借用到辦公室人員1名);化學品登記局1名;宣教中心1名;檢測中心與安科中心共2名;煤礦設計院、煤炭科研所按本單位考核辦法確定。
3.聘用工作人員
聘用工作人員可按不高于本單位聘用人員總人數(按工作關系)15%的比例推薦優秀工作人員。其中:辦公室1名(含辦證大廳人員、檔案管理員、打字文員);后勤中心2名(含司機、文員);監察總隊1名;應急中心1名;化學品登記局1名;宣教中心1名;檢測中心與安科中心5名。
(三)推優結果由局考核領導小組統一評定。各處室(單位)于2016年2月29日前做好述職述德述廉述法工作,并將填寫好的個人《年度考核登記表》和本處室(單位)推薦的優秀公務員及優秀工作人員名單報局人事處,其中局機關各處室可各推薦1名優秀公務員。由局考核評優領導小組在評選名額內研究確定年度優秀公務員(優秀工作人員)。
(四)兌現獎勵。根據《公務員獎勵規定(試行)》等相關規定,對本年度優秀公務員(優秀工作人員)給予一定獎勵,并通報表彰。
附件:省安監局2015年度機關處室(局屬單位)主要負責人述職述德述廉述法測評工作方案
江西省安監局辦公室
2016年2月24日
上一篇:
補充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