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善淵藥業有限公司年產3685噸醫藥中間體、4320噸副產鹽項目(一期)重大危險源安全評估
發布時間:2022-11-15
項目名稱 | 江西善淵藥業有限公司年產3685噸醫藥中間體、4320噸副產鹽項目(一期) | |
簡 介 | ||
江西善淵藥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該公司)成立于2011年12月15日,地位于江西彭澤工業園區磯山化工園,法定代表人為何建鵬。經營范圍包括化學原料、醫藥中間體(危險化學品除外)生產、銷售、研發,機械設備、五金配件制造(涉及行政許可的,憑有效許可證經營)。 因市場需求,江西善淵藥業有限公司擬利用廠區現有設施和預留位置,建設年產3685噸醫藥中間體、4320噸副產鹽項目。項目于2021年11月16日經彭澤縣工業和信息化局批準,項目統一代碼為:2111-360430-07-02-109404。江西善淵藥業有限公司年產3685噸醫藥中間體、4320噸副產鹽項目擬分兩期進行建設,本報告僅評價一期建設內容,項目一期產品為50t/a 3-吡啶磺酰氯、90t/a 2-[2-(2-氟苯基)-2-氧代乙基]丙二腈、40t/a 5-(2-氟苯基)-1H-吡咯-3-甲醛、30t/a 富馬酸伏諾拉生、30t/a 頭孢美唑酸側鏈、50t/a美羅側鏈、150t/a厄多司坦、280t/a 雙(2-氯乙基)胺鹽酸鹽、75t/a 酮康唑側鏈、50t/a 新康唑側鏈、150t/a 酮康唑、100t/a 新康唑、60t/a 4-甲氧基氯芐、50t/a 拉氧頭孢側鏈、10 t/a鹽酸莫西沙星、201 t/a二甲胺鹽酸鹽水溶液;副產品為212 t/a 31%鹽酸、372 t/a亞硫酸鈉。 依據《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年版),該項目涉及的危險化學品為:3-氨基吡啶、N,N-二甲基甲酰胺、苯甲酰氯、吡啶、丙二腈、丙酮、醋酸酐、醋酸、對氨基苯酚、二氯甲烷、二氯乙烷、二氫吡喃、二氧化碳、二乙醇胺、一甲胺甲醇溶液、甲苯、甲醇、甲磺酰氯、硫氫化鈉、硫酸、六甲基二硅烷胺、氯化氫、氯化亞砜、氯甲酸烯丙酯、氯甲酸乙酯、氯乙腈、氯乙酰氯、硼氫化鈉、硼酸、氫化鈉、氫氣、氫氧化鉀、氫氧化鈉、巰基乙酸、三乙胺、三正丁胺、四氫呋喃、溴素、亞硝酸鈉、鹽酸、液堿、乙醇、乙腈、乙酸乙酯、異丙醚、溴化氫(廢氣)、氮氣(壓縮的)、亞硫酸、保險粉、氨水、雙氧水、六甲基二硅烷胺、五氯化磷、丙酰氯、對氯苯甲酰氯、草酰氯、亞磷酸三乙酯、無水氯化鋁、次氯酸鈉、對甲苯磺酰氯、環己烷、甲基叔丁基醚、苯、異丙醇、正丁醇、甲醇鈉、乙醇鈉、氟化鉀、對苯二酚、氟化氫銨、烯丙醇、氰化鈉、一甲胺(廢氣)、二甲胺(廢氣)、二氧化硫(廢氣)。該項目環丙胺、雷尼鎳未列入《危險化學品目錄》,查證相關資料,屬于甲類物料,應作為危險化學品進行管理。 依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公布首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工工藝目錄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09〕116號)《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公布第二批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目錄和調整首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中部分典型工藝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13]3號),通過對該項目相關資料分析,該項目涉及的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工工藝為重氮化工藝、磺化工藝、氯化工藝、加氫工藝、胺基化工藝。 依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公布首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名錄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11〕95號)、《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公布第二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名錄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13〕12號),該項目屬于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為氫氣、甲醇、甲苯、乙酸乙酯、一甲胺甲醇溶液、二甲胺(廢氣)、一甲胺(廢氣)、苯、甲基叔丁基醚、氰化鈉。 根據《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2018)辨識得出結論如下:該項目儲存單元和生產單元均不構成重大危險源。 該項目中間產品亞硫酸、副產品鹽酸屬于危險化學品,該項目涉及二氯甲烷、乙酸乙酯、甲醇、三乙胺、四氫呋喃、雷尼鎳、吡啶、乙腈、乙醇、DMF、甲苯、異丙醚、丙酮、二氯乙烷、三正丁胺等危險化學品回收套用,屬于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依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45號修改),該項目建成后運行前,項目單位應申請辦理《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許可證》。 根據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21修改)》(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第49號修改),該項目不屬于“限制類”和“淘汰類”,符合國家產業結構政策。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許可實施辦法》《江西省安全生產條例》《江西省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監督管理實施細則(試行)》的要求,生產經營單位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應進行安全評價,以確保工程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保證工程項目在安全方面符合國家及行業有關的標準和法律、法規,對生產經營單位建設項目進行安全條件評價是加強安全管理,做好事故預防工作的重要措施之一。 受江西善淵藥業有限公司的委托,我中心對該公司年產3685噸醫藥中間體、4320噸副產鹽項目(一期)進行安全條件評價。該項目的評價對象為江西善淵藥業有限公司年產3685噸醫藥中間體、4320噸副產鹽項目可研報告中所指定的一期生產規模、產品方案、工藝路線等。評價范圍主要包括包括江西善淵藥業有限公司年產3685噸醫藥中間體、4320噸副產鹽項目(一期)廠址、周邊環境、生產裝置、儀表自動化控制系統、公輔設施及存儲設施。 項目組根據江西善淵藥業有限公司提供的資料及實地調查的情況,辨識和分析項目的危險、有害因素、重大危險源等。在危險、有害因素辨識基礎上,根據《安全評價通則》(AQ8001-2007)、《安全預評價導則》(AQ8002-2007)、《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評價細則(試行)》(安監總危化〔2007〕255號)的相關要求和項目工藝功能、設備、設施情況,確定安全評價單元。本評價報告采用安全檢查表法、預先危險分析法、危險度等進行定性、定量評價,對導致事故發生的可能性和嚴重程度進行評價,并提出有針對性的對策措施。 | ||
安全評價項目組長: | 周紅波 | |
技術負責人: | 周紅波 | |
過程控制負責人: | 王海波 | |
評價報告編制人: | 謝寒梅 | |
報告審核人: | 檀廷斌 | |
參與評價工作的安全評價師: | 戴磷、王冠、占偉、黎余平、王波 | |
技術專家: | 汪家全 | |
到現場開展安全評價工作的人員名單: | 周紅波、戴磷、謝寒梅 | |
報告完成時間和主要任務: | 2022年11月15日,重大危險源安全評估 | |
評價報告: | ||
1、危險、有害因素的辨識結果 1)依據《危險化學品目錄》,該項目涉及的危險化學品為:3-氨基吡啶、N,N-二甲基甲酰胺、苯甲酰氯、吡啶、丙二腈、丙酮、醋酸酐、醋酸、對氨基苯酚、二氯甲烷、二氯乙烷、二氫吡喃、二氧化碳、二乙醇胺、甲胺甲醇溶液、甲苯、甲醇、甲磺酰氯、硫氫化鈉、硫酸、六甲基二硅烷胺、氯化氫、氯化亞砜、氯甲酸烯丙酯、氯甲酸乙酯、氯乙腈、氯乙酰氯、硼氫化鈉、硼酸、氫化鈉、氫氣、氫氧化鉀、氫氧化鈉、巰基乙酸、三乙胺、三正丁胺、四氫呋喃、溴素、亞硝酸鈉、鹽酸、液堿、乙醇、乙腈、乙酸乙酯、異丙醚、溴化氫(廢氣)、氮氣(壓縮的)、亞硫酸、保險粉、氨水、雙氧水、六甲基二硅氮烷、五氯化磷、丙酰氯、苯甲酰氯、對氯苯甲酰氯、草酰氯、亞磷酸三乙酯、無水氯化鋁、次氯酸鈉、對甲苯磺酰氯、環己烷、甲基叔丁基醚、苯、異丙醇、正丁醇、甲醇鈉、乙醇鈉、氟化鉀、對苯二酚、氟化氫銨、烯丙醇、氰化鈉、一甲胺(廢氣)、二甲胺(廢氣)、二氧化硫(廢氣)。該項目環丙胺、雷尼鎳未列入《危險化學品目錄》,查證相關資料,屬于甲類物料,應作為危險化學品進行管理。 2)該項目中間產品亞硫酸、副產品鹽酸屬于危險化學品,該項目涉及甲醇、甲苯、乙酸乙酯、三乙胺、四氫呋喃、雷尼鎳、吡啶、乙腈、乙醇、DMF、異丙醚、二氯乙烷、二氯甲烷、丙酮、三正丁胺等危險化學品回收套用,屬于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項目。 3)該項目涉及重點監管的危險工藝為:重氮化工藝、磺化工藝、氯化工藝、加氫工藝、胺基化工藝。 4)該項目涉及的重點監管危險化學品為氫氣、甲醇、甲苯、乙酸乙酯、一甲胺甲醇溶液(一甲胺、甲醇)、二甲胺(廢氣)、苯、甲基叔丁基醚、氰化鈉。 5)該項目生產單元和儲存單元均不構成重大危險源。 6)根據《易制爆危險化學品名錄》(2017年版),該項目涉及的雙氧水、一甲胺甲醇溶液中的一甲胺、硼氫化鈉屬于易制爆危險化學品。 7)根據《易制毒化學品的分類和品種目錄(2021年版)》(國辦函〔2021〕58號)可知,該項目涉及的乙酸酐、溴素屬于第二類易制毒化學品,甲苯、丙酮、鹽酸屬于第三類易制毒化學品。 8)根據《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年版),該項目涉及的甲基磺酰氯、氯甲酸乙酯、三正丁胺、烯丙醇、氰化鈉屬于劇毒化學品。 9)根據《高毒物品目錄》(2003年版),該項目涉及的高毒物品為苯、氟化鉀、氟化氫銨、氰化鈉。 10)根據《各類監控化學品名錄(2020年版)》(工業和信息化部令第52號),該項目不涉及第一、二類監控化學品,涉及的五氯化磷、亞磷酸三乙酯屬于第三類監控化學品。 11)依據《特別管控危險化學品目錄(第一版)》(應急管理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運輸部公告2020年第3號),該項目涉及的甲醇、乙醇、氰化鈉屬于特別管控危險化學品。 12)通過預先危險分析可知該項目火災、爆炸、粉塵爆炸、中毒和窒息事故的危險等級為Ⅲ級;該項目應重點防范的重大危險因素有火災、爆炸(化學爆炸、物理爆炸及其他爆炸)、中毒和窒息;應重視的重大有害因素有:毒物。 13)通過危險度分析可知該項目生產工藝裝置單元總的固有危險程度等級為Ⅱ級(中度危險),罐區子單元固有危險程度等級為Ⅲ級(低度危險)。應采取安全控制措施,降低危險程度,防止事故發生。 2、安全條件的評價結果 1)江西善淵藥業有限公司年產3685噸醫藥中間體、4320噸副產鹽項目(一期)擬建設于江西彭澤工業園區磯山化工園該公司內,彭澤工業園區磯山化工園2021年4月入選江西省化工園區名單(第一批),屬于規劃的化工園區。 2)該項目外部安全防護距離內無相應的高敏感防護目標、重要防護目標及一般防護目標。 3)該項目所在地有較好的運輸條件,并符合本地區產業發展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符合國家產業政策,該項目已通過彭澤縣工業和信息化局項目備案。 4)該項目廠區的總平面布置符合《精細化工企業工程設計防火標準》《化工企業總圖運輸設計規范》《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的要求。 5)該項目建成投產后正常運行時不會對周圍環境產生影響。 6)該項目正常情況下周邊生產、經營活動和居民生活情況不會對該項目產生影響。 7)正常情況下,自然條件不會對該項目產生影響。 3、建設項目法律法規符合性 1、《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21修改)》(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第49號修改),江西善淵藥業有限公司年產3685噸醫藥中間體、4320噸副產鹽項目(一期)不屬于“限制類”和“淘汰類”,因此該改建項目屬于允許類。該項目于2021年11月16日取得了彭澤縣工業和信息化局項目備案的文件,文號:2111-360430-07-02-109404。因此,該項目的建設符合國家產業政策。 2、江西善淵藥業有限公司年產3685噸醫藥中間體、4320噸副產鹽項目(一期)擬建設于江西彭澤工業園區磯山化工園該公司內,江西彭澤工業園區磯山化工園是江西省已認證的第一批化工園區。該項目在江西善淵藥業有限公司內進行建設,該公司于2022年5月30日取得了彭澤縣自然資源局頒發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文件號:地字第360430202100044號、地字第360430202100045號,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見附件。 3、該公司外部安全防護距離內無居民區、商業中心、公園等人口密集區域和學校、醫院、影劇院、體育場(館)等公共設施。 4、擬采用的技術及設備先進、工藝合理、設備設施安全可靠;擬采用的配套及輔助工程能夠滿足該項目所需要的安全可靠性的要求。 5、該項目投產后,正常情況下對周邊自然環境的污染較小,與周邊居民生活的相互影響較小。 6、該項目《可研》中尚需要完善和補充的安全技術措施,已在本報告作了詳細說明,希望設計和建設單位在今后的工作中能盡快完善。 7、建議下一步設計、施工中認真執行國家有關規定、標準和規范,將可研報告和本評價報告提出的安全措施落實到位;完善各項安全規章制度、事故應急預案,并進行認真學習和演練;生產運行過程中,確保各項安全設施和自動控制系統、檢測儀器、儀表、聯鎖裝置靈敏好用,操作人員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 綜上所述,江西善淵藥業有限公司年產3685噸醫藥中間體、4320噸副產鹽項目(一期)能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的要求進行安全條件評價和安全條件審查,符合國家和省關于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項目安全審查辦法的要求,符合安全設施必須按照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的“三同時“的要求,從安全角度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標準、規章、規范的要求。在下一步設計、施工中認真執行國家有關規定、標準和規范,將可研報告及本評價報告提出的安全措施落實到位;完善各項安全規章制度、事故應急預案,并進行認真的學習和演練;生產運行過程中,確保各項安全設施和檢測儀器、儀表靈敏好用,操作人員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該項目的安全運行是有保障的。該項目的風險控制在可接受范圍內。整個建設項目可以滿足安全生產條件。 | ||
提交時間: | 2022年11月15日 | |
江西善淵藥業有限公司建項目(一期)安全條件評價報告11.15(報批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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