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經濟技術開發區安全風險
發布時間:2019-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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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經濟技術開發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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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
安全風險評估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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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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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評價項目組長: |
周紅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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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負責人: |
夏長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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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程控制負責人: |
黃香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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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報告編制人: |
周紅波、王海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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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審核人: |
戴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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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評價工作的安全評價師: |
周紅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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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安全工程師: |
周紅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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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專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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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現場開展安全評價工作的人員名單: |
周紅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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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和主要任務: |
時間:2019.11.30;主要任務:安全風險評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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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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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宜春經濟技術開發區(以下簡稱開發區)位于宜春市中心城區北部,宜春大道與滬昆高速公路交匯處。開發區規劃范圍分為東、中、西三個區域,總用地面積約37.8km2。其中:西部區域位于規劃邊界以東、宜春大道以西、振興路以北和臨山路以南,用地面積約2.73 km2;中部區域位于宜春大以東、宜居大道以西、滬昆高速以北和春一路以南,用地面積約16.89 km2;東部區域位于宜偉路以東、青業大道以西、春雨路以北和三水公路以南,用地面積18.18 km2。南北主干道G320國道、宜春大道將整個宜春經濟技術開發區貫通。宜春經濟開發區位于宜春市區北郊,距市中心5公里,處在320國道與滬昆高速公路交匯處。2003年9月動工建設,2006年5月被批準為省級開發區,2013年1月被批準為國家級開發區。經過多年的努力,開發區內已形成鋰電新能源產業、機電產業、醫藥產業、新型材料產業等四個特色產業。宜春市人民政府、宜春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根據宜春經濟技術開發區現有化工行業發展需要,以集中區現有規劃為基礎,設立宜春經濟技術開發區化工集中區,2017年委托山東潤昌工程設計有限公司進行了宜春市經濟技術開發區化工集中區安全發展規劃;宜春經濟技術開發區化工集中區位于宜春經濟技術開發區內,其中,化工集中區A位于西部工業片區,面積為1060畝;化工集中區B位于東部工業片區,面積為21120畝;化工集中區C位于東部工業片區,為不連續區塊,面積為3651畝。
因企業存在商業技術保密,評價過程略
安全評價結論:
1建設項目安全狀況
江西宜春經濟技術開發區已形成鋰電新能源產業,機電產業,醫藥產業,新型材料產業等四個特色產業。目前宜春經濟技術開發區已建和待建項目眾多,本報告從宜春經濟技術開發區的產業規劃、總體布局、社會環境、公用工程及配套設施、安全管理、應急體系、已建和待建項目物料及生產過程安全性分析著手,對園區在建設、生產過程中可能發生的各種危險、有害因素進行了系統的分析和評價,得出了如下的結果:
1.主要危險物質
開發區已入駐和擬建、意向入駐化工企業涉及的危險化學品種類有:根據《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年版),本次評價范圍內所涉及的物料中是危險化學品的有:硫酸、NaOH、雙氧水、磷酸、氫氣、CO、天然氣、鹽酸、硝酸、氰化鈉、氰化亞銅、乙醇、氫氟酸、氧氣、氮氣、氬氣、硝酸銨、硝酸鉀、氟鉭酸鉀、液氨、氟化銨、碳酸二甲酯、二乙基碳酸酯、鉻酐、乳酸甲酯、二氧化硫、三氧化硫、氨水、甲醇、甲苯、柴油、四氯化鈦、二氧化碳、氟硅酸、氟硅酸鈉、煤油、硫磺、五氧化二釩、金屬鋰、氯氣、氫氧化鋰、次氯酸鈉、金屬鉀、金屬鈉、環氧氯丙烷、二氯丙烷、硫磺、環氧乙烷、二甲苯、乙酸乙酯、乙酸丁酯、丁醇、液化石油氣、汽油、二氧化硫、三氧化硫、環己酮、乙酸乙二醇乙醚、甲基丙烯酸甲酯[穩定的]、偏硅酸鈉油漆、稀釋劑、凡立水、油墨、稀釋劑、膠水等;危險化學品具有的固有危險、有害因素為:火災、爆炸、中毒、腐蝕、灼燙等。涉及劇毒、易制毒、易制爆、重點監管危險化學品。
2.重大危險源辨識
宜春經濟技術開發區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結果表明,現有、在建、擬建的危險化學品(生產、使用、儲存)企業中構成重大危險源企業共7家,不涉及一、二級重大危險源,江西金利達鉀業有限公司、江西金鉀科技有限公司(擬建)儲存單元中原料倉庫構成三級重大危險源;江西拓泓新材料有限公司儲存單元中液氨罐區子單元、江西艾德納米科技有限公司儲存單元中罐區子單元、江西輝隆生態肥業有限公司儲存單元中液氨罐區子單元、宜春市公交汽車加氣站儲存單元中LNG罐區子單元構成四級重大危險源;園區基地內的其他企業均不存在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
除上述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項目外,宜春經濟技術開發區內化工集中區A還有大量預留用地,今后擬引進和發展的項目可能構成重大危險源的選址,需在項目引入時安全評價中具體確定。
3.危險化工工藝辨識
宜春經濟技術開發區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工工藝辨識結果表明:該開發區涉及的危險化工工藝主要為氯化工藝;涉及危險工藝的化工企業現已停產。
4.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辨識
通過對宜春經濟技術開發區相關企業的相關資料分析,涉及的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為硝酸銨、四氯化鈦、二氧化硫、三氧化硫、甲醇、乙酸乙酯、氯氣、甲苯、氫氟酸、液氨、CuCN、NaCN、汽油、乙炔、液化石油氣等;應督促企業按照《首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安全措施和應急處置原則》、《第二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安全措施和應急處置原則》的要求進行完善。
5.園區規劃符合性
宜春經濟技術開發區被列為國家級級開發區,有具有相關資質單位進行規劃,其建設規劃環境影響報告書、安全規劃水土保持方案報告書、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報告和壓覆礦產資源評估報告等相繼完成編制工作,并獲得相關主管部門行政批復。宜春經濟技術開發區的建設與宜春市城市總體規劃不產生沖突,與宜春市城鎮空間布局規劃相相容;開發區是一個集約利用資源,延伸產業鏈,宜春市北部工業新城內產業發達、設施完善、布局合理的產城融合示范區,以醫藥、機電、鋰電、新型材料為主導,化工、紡織服裝及其他類型的輔助產業全面配套的綜合性園區;宜春經濟技術開發區產業發展規劃的發展思路及產業規劃與《宜春市“十三五”規劃》是一致的。
6.外部安全距離
開發區內現有、在建需辦理危險學品生產許可證、使用證、經營許可證的企業均已進行了安全條件評價/安全設施設計專篇/安全設施驗收評價/現狀評價,對于在安全評估時已明確了外部安全防護距離,該開發區內現有、在建需辦理危險學品生產許可證、使用證、經營許可證的企業與周邊之間距離滿足外部安全防護距離的要求;
該開發區內現有、在建工貿企業暫無外部安全防護距離的要求,對外部安全距離的要求主要依據《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的要求,從現場勘查情況看,規劃邊界處附近現有、在建工貿企業(以內部涉及的甲乙類建構筑物計),周邊50m內無民居,涉及的內部涉及的甲乙類建構筑物距離場外道路(國道、高速)大于100m, 距離規劃邊界外的企業大于50m。
燃氣行業企業均已進行了安全條件評價/安全設施設計專篇/安全設施驗收評價/現狀評價,對于在安全評估時已明確了與外部環境之間距離滿足安全距離的要求。
7.個人風險及社會風險
宜春經濟技術開發區未出現l×l0-3的個人風險等值線,表明企業生產裝置工藝風險是可以接受的。1×10-4等值線覆蓋范圍主要為企業內部區域,表明企業內部作業人員面臨的風險是可以接受的。1×10-5等值線覆蓋范圍主要為企業內部區域,表明對各企業周邊單位及設施的影響在可允許范圍。1×10-6等值線覆蓋范圍主要位于宜春經濟技術開發區規劃范圍內部區域,超出部分為空地,不涉及人員密集場所;表明對企業周邊企業及設施的影響較小,個人風險可以接受。3×10-7等值線范圍位于宜春經濟技術開發區規劃范圍內部區域,超出部分為空地,不涉及高敏感場所、重要目標及特殊高密度場所。化工園區的個人風險可以接受。園區社會風險曲線位于ALARP合理可行的最低限度區內,這表明,園區社會風險可接受,但需要在可能的情況下盡量減少風險,如采取合適的措施控制化學產業宜春經濟技術開發區內外人口數,盡量減少流動人口逗留等。通過風險分析,現有的安全風險處于可允許范圍內。
8. 社會環境及自然條件
園區現有入駐企業與周邊居民區、道路、企業的間距符合外部安全防護距離及防火間距要求。構成重大危險源的設施與周邊設施滿足《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十九條的相關規定。總體社會環境情況基本滿足相關規范的規定。但由于開發區園區建設時間早,是以原有企業為基礎規劃設計的,具有先天不足的客觀因素,如宜春經濟技術開發區內及周邊原有的自然村莊較多,在開發區全年最大頻率風向的下風側存在居民區、學校,同時因城市發展開發區內進駐了大量的交易市場、交易店等;雖然目前開發區整體不存在不容許風險,但也同時制約了后續相關產業的發展。
9. 功能區劃分
在現有的情況下,開發區現有個人風險值指標整體上滿足風險標準的要求,安全功能區劃分合理;但該開發區建設時間早,區內部分現有、在建工貿企業未聘請有資質單位進行設計,未按要求進行“安全三同時”或安全設計診斷,部分企業與周邊企業防火間距不足,主要區域為中部片區;宜春經濟技術開發區南部及西部的村莊、城鎮與化工區的特定場所有特定的安全距離或安全衛生防護距離要求,制約了宜春經濟技術開發區的發展,應進行規劃調整;
10.項目布局
開發區內現有、在建需辦理危險學品生產許可證、使用證、經營許可證的企業與周邊之間距離滿足外部安全防護距離、安全防火距離的要求;開發區建設時間早,區內部分現有、在建工貿企業未聘請有資質單位進行設計,未按要求進行“安全三同時”或安全設計診斷,部分企業與周邊企業防火間距不足,主要區域為中部片區。
評價范圍內的涉及危險化學品(生產、使用、存儲)的企業,如發生火災、爆炸、物理爆炸等事故,其爆炸的沖擊波和引起飛體的破壞作用涉及的范圍比較大,會產生多米諾效應;經計算分析可知,該開發區內企業的氨儲罐、CO2儲罐、氮氣儲罐、氬氣儲罐、LNG儲罐、、環氧氯丙烷儲罐、液化石油氣儲罐液化石油氣儲罐等發生物理爆炸、池火或云爆事故時會產生多米諾效應,LNG儲罐、液化石油氣儲罐危害半徑超過了場界,雖超出區域無人員密集場所,但應引起注意;其他設備危害半徑仍位于各公司廠區以內,不會引起外部裝置發生多米諾效應事故。涉及產生多米諾效應的企業應對其涉及設備布置合理性進行分析,對多米諾影響范圍內的設備加強管理,防止二次事故的發生。
根據《化工企業總圖運輸設計規范》GB50489等制作檢查表進行檢查,項目布局較為合理,滿足規范要求
11.危險化學品運輸風險
經計算,該開發區危險化學品運輸路徑主要為320國道、經開大道、園區內部道路、高速連接線到最近高速公路入口。開發區為綜合性園區公路運輸量大,運輸路線主要敏感目標為320國道、經開大道、園區內部道路、高速連接線兩側企業及沿途居民區;未出現個人風險(1×10-4/年)風險線,其他部分物料運輸個人風險出現超標,特別是液氨、液化氣體的運輸會導致道路兩側的居民等個人風險值超標,但社會風險值可以接受,說明只要不途徑人口密集的區域,其風險是可以接受的;應重新規劃運輸路線,盡量縮短開發區與高速入口的鏈接或采取委托有資質單位、專線、限時、限速等安全措施。
12.事故模擬計算
經計算,危險化學品事故后果單元列出了各種可信事故后果,供園區及各企業作為修訂應急預案及實施應急救援時的參考數據。其內容較多,詳見本報告附件第3.2.3節。
13.安全容量
目前園區的社會風險值和個人風險值是可接受的,說明現有的安全容量是允許的。如果宜春經濟技術開發區內增加新的重大危險源和其他危險化學品項目,可能導致社會風險值和個人風險值的增加。由于目前園區的項目引進、選址等方面還存在較大的不確定性,很難給出具體的安全容量、儲罐容量等具體要求。經軟件計算,如園區園區遠期建設項目,使用甲醇、甲苯、溶劑油等易燃液體(不含高毒、極毒性、甲A類物料)及硫酸、液堿等腐蝕性液體危險化學品作為原輔料時,不會導致園區的個人風險值上升。的個人風險值曲線是可接受的。由于開發區化工集中區以原有企業為基礎,其中東、西、南側鄰近居民區,預留土地的建設必然使個人風險值曲線擴展。為了避免出現個人風險值的情況出現,必須采取降低個人風險值的預防措施。
14.企業安全風險等級
經企業風險辨識,其中開發區內未涉及高風險化工企業、較大風險化工企業,現有在役化工企業均屬于一般風險企業。開發區內的工貿企業被列為一級風險企業(2家)、二級風險企業(15家)、三級風險企業(29家),其余為四級風險企業。園區將較大風險化工企業、一級風險工貿行業企業(2家)、二級風險工貿行業企業(15家)作為重點設防區域及防控目標;開發區內眾多企業涉及重大危險源、重點監管危險化學品等其固有風險較大,園區內未出現高風險企業,宜春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和宜春市安全生產監管部門從規范作業人員資質、設計要求、設備及安全標準化入手,加強對企業的安全監管,依法嚴格處罰發現的事故隱患,加強危險化學品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培訓考核;
15. 評估組根據《化工和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判定標準》(試行),對開發區內化工和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是否存在重大安全隱患項進行檢查,發現部分化工企業防爆區域部分電氣不能滿足要求;根據《工貿行業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判定標準(2017版)的通知》(試行)對部分工貿行業企業進行檢查,發現部分存在粉塵爆炸危險的企業、有限空間作業、機械行業相關的企業存在重大安全事故隱患;
16.經過對園區綜合論證,目前園區企業的區域安全可以得到保障,建議園區考慮遠期發展的園區公用工程及輔助設施的保障能力。
17. 通過層次分析法,采用加權計算法計算宜春經濟技術開發區安全風險等級,得出的綜合評分為0.6410,計算結果表明宜春經濟技術開發區內現有安全等級屬于一般;園區的安全管理、應急救援體系存在不足,需要采取措施來加強安全管理。
通過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范標準,對江西省宜春經濟技術開發區企業進行了檢查,并且采用層次分析法、多米諾分析法、事故后果模擬等方法對宜春經濟技術開發區進行了定性定量評價,由此可知:
江西省宜春經濟技術開發區應將一級風險工貿行業企業(2家)、二級風險工貿行業企業(15家)作為重點設防區域及防控目標;應結合產業導向優化新建項目的風險控制和空間布局、園區風險分析,采納安全風險評估報告的安全對策措施與建議,建立完善與園區項目相匹配的公用工程基礎設施、應急救援設施、避難場所、防災設施及個人防護設施,完善園區物流輸送及管廊設置,完善園區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體系,持續降低園區安全風險;宜春經濟技術開發區現有的安全容量未超標、整體安全風險在可接受范圍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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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時間:2019.1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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