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石化銷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吉安石油分公司長塘油庫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
發布時間:2020-05-06
安全評價單位名稱 |
中國石化銷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吉安石油分公司長塘油庫 |
項目名稱 |
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安全評估報告 |
簡 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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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石化銷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吉安石油分公司長塘油庫(以下簡稱長塘油庫)為江西成品油管道二期工程的分輸泵站下載油庫,位于吉安市北部約15公里處,西側緊鄰吉新公路(235省道),東側3公里外為昌贛高速公路,周邊交通便利設。油庫占地10.2公頃,規劃總庫容為11萬m3,其中現有庫容5.6萬m3,預留5.4萬m3,油庫等級為二級油庫,油庫區現有儲罐8座,經營品種為92#汽油、95#汽油、0#車柴3個品種(正在改造擬新增98#汽油),通過管輸進庫,公路發油出庫。
長塘油庫目前設有2座9000m3拱頂罐儲存車柴;1座9000m3儲罐增加浮盤并增加92#汽油收發油管道改造為92#汽油儲存(T-106儲罐,此儲罐正在改造);和1座5000m3內浮頂罐儲存車柴;1座9000m3內浮頂罐儲存92#汽油;和1座5000m3內浮頂罐儲存98#(92#)汽油(T-101儲罐,此儲罐正在改造);2座5000m3內浮頂罐儲存95#汽油。公路發油區現有9車位下裝公路發油亭1座,共設12套下裝發油鶴管,其中汽油5套,柴油7套。長塘油庫屬于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企業經營設施與2016年12月經安全設施竣工,2017年3月28日取得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贛吉危化經字【2017】360800000135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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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評價項目組長: |
馬程 |
技術負責人: |
夏長喜 |
過程控制負責人: |
王海波 |
評價報告編制人: |
馬程 |
報告審核人: |
王冠 |
參與評價工作的安全評價師: |
馬程、占偉、黎余平 |
技術專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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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現場開展安全評價工作的人員名單: |
馬程 |
報告完成時間和主要任務: |
完成時間:2020.5;
主要任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暫行規定》等法律、法規的要求:危險化學品單位應當對重大危險源進行安全評估并確定重大危險源等級。
受長塘油庫的委托,江西贛安安全生產科學技術咨詢服務中心承擔了其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的評估工作。由安全評價人員和技術專家組織評估組到中國石化銷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吉安石油分公司長塘油庫收集資料并現場進行檢查,對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進行辨識、分級,對重大危險源發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危害程度進行分析,對重大危險源采取的監測監控措施、安全技術、安全管理、事故應急救援等按相關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的要求進行符合性檢查并提出合理可行的對策措施,得出安全評估結論。評估報告按《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暫行規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40號)等法規、規范的要求編制完成。 |
評價報告:中國石化銷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吉安石油分公司長塘油庫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
安全評估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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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簡介
中國石化銷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吉安石油分公司長塘油庫為江西成品油管道二期工程在吉安市西北7km、吉新公路東北側建設的下載油庫,將管道中的油品輸出一部分滿足當地市場的需求。
長塘油庫屬于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企業經營設施與2016年12月經安全設施竣工,2017年3月28日取得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贛吉危化經字【2017】360800000135號)。
企業名稱:中國石化銷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吉安石油分公司長塘油庫
企業住所:吉州區長塘鎮
企業法定代表人:甘國明
經營方式:批發
許可范圍:成品油
企業按安全管理有關規定建立了健全的管理機構,按照現代企業管理制度建立比較完善管理體制,油庫已建有較為完善的安全生產管理系統,設置有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有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安全管理人員已參加了應急管理部門組織的安全培訓,并持證上崗。
企業同時建立了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了較為完善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操作規程和事故應急預案,事故應急預案按規定在監管部門進行了備案。能正常的開展安全教育、安全檢查、隱患治理等日常安全管理。
長塘油庫主要危險化學品儲存規模情況:
儲罐區:吉安長塘油庫現有1個罐組(T-1罐組),T-1罐組圍堰內分南北兩個區域進行布置,南側區域設置兩排兩列共4座5000m³內浮頂儲罐(T-101至T-104),其中3座用于儲存汽油(T-101進行改造,將T-101儲罐原設計儲存92#汽油改為儲存98#/92#汽油);北側區域設置兩排兩列共4座9000m³儲罐(T-105至T-108),1座9000m³內浮頂儲罐(T-105)用于儲存汽油;2座9000m³拱頂罐(T-107至T-108)用于儲存柴油,1座9000m³拱頂罐(T-106)進行改造(設置內浮頂并改為儲存汽油)。
評價結論:
項目危險、危害性評價匯總
對中國石化銷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吉安石油分公司長塘油庫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的危險、有害分析及定性、定量分析,結果為:
1、通過危險、有害因素辨識與分析可知,本項目的危險、有害因素有火災與爆炸、電氣傷害、高處墜落、車輛傷害、淹溺、有毒物質、噪聲危害、高低溫等。
企業應重點關注的危險有害因素為:火災、爆炸。
2、危險化學品辨識結果
該項目涉及的危險化學品有汽油、柴油,其中汽油為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油庫生產經營活動不涉及劇毒化學品、易制毒化學品、監控化學品、易制爆化學品。
3、重大危險源及危險工藝辨識結果
(1)該油庫生產經營活動中的儲存設施儲罐組構成危險化學品一級重大危險源。
(2)油庫生產經營活動不涉及危險化工工藝。
主要單元評價結果
1、通過綜合定性評價分析,項目廠址及總平面布置、廠房布置和工藝及設備、廠內交通道路、建(構)筑物、公用工程及輔助設施符合《工業企業總平面設計規范》(GB50187-2012)、《石油庫設計規范》(GB50074-2014)等規范的要求,對周邊環境的防護距離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14)等規范相關的要求及衛生防護距離,該范圍內無居民區、商業中心、公園等人口密集區域等八類區域。滿足安全生產要求。
2、定量風險計算結果分析
(1)長塘油庫外部安全防護距離符合要求;
(2)裝置不存在社會風險。
(3)應依據《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暫行規定》的要求,隨著企業的生產、發展,物料、儲量、生產裝置、評估時限的變化,要及時對裝置的重大危險源進行重新評估。
3、事故后果預測分析
長塘油庫以9000m3汽油儲罐泄漏(容器、管道整體破裂、容器大孔泄漏)發生池火的災害后果最為嚴重,其死亡半徑120米,重傷半徑139米,輕傷半徑193m,其多米諾影響半徑76m;其次為5000m3汽油儲罐泄漏(容器、管道整體破裂)的災害后果,其死亡半徑107米,重傷半徑125米,輕傷半徑173m,其多米諾影響半徑68m。
因此企業應重視汽油儲罐、管線、閥門的維護、保養,以及安全管理應制度化、規范化,以避免發生汽油泄漏事故的發生。
4、重點監管危險化學品汽油的安全設施、措施符合安全生產經營要求。
5、根據《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暫行規定》國家安監總局令第40號(國家安監總局令第79號修改)等規范的要求進行檢查,企業安全管理措施、安全技術和監控措施以及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符合要求,可以有效地控制重大危險源事故的發生及擴大,屬可接受范圍。
評估結論
本評估報告認為該企業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活動以及危險化學品儲存重大危險源的風險屬可接受風險,其安全設施和措施滿足安全生產要求,存在的風險可以控制在可接受范圍。中國石化銷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吉安石油分公司長塘油庫的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的安全設施及監控管理符合國家現行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部門規章及標準規定和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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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時間: |
2020年5月6日 |
現場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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