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江西新瀚置業有限公司新力·時代廣場項目安全現狀評估報告
發布時間:2018-08-20
江西新瀚置業有限公司
新力·時代廣場項目
《安全現狀評估報告》專家評審意見
依據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定,江西贛安安全生產科學技術咨詢服務中心于2018年8月20日組織有關專家對《江西新瀚置業有限公司新力·時代廣場項目安全現狀評估報告》(以下簡稱《報告》)召開技術評審會。江西新瀚置業有限公司派員參加會議。專家組認真聽取了建設單位對該建設項目基本情況的介紹和評價單位對該建設項目安全預評價情況的匯報,并對《報告》進行了細致審閱,一致認為:
一、本項目評價范圍為新力·時代廣場項目的總平面布置與周邊環境的相互平面關系,項目的建設期、施工方案、建設實施過程不在此次評價范圍。
二、本報告由江西贛安安全生產科學技術咨詢服務中心編寫,評價資質為甲級。預評價報告基本符合《安全評價通則》(AQ8001-2007)和《安全預評價導則》(AQ8002-2007)的要求,報告介紹了項目基本情況,引用的法律法規、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及其他規范性文件基本準確,評價單元劃分合理。
三、評價報告還應補充、完善以下內容:
1、核實報告引用的相關標準、規范。報告應根據當地政府規劃進行評價。提供合格總平面布置圖。根據總圖評價有關疏散通道介紹。核實項目用地的合法合規性。
2、補充晶能光電(江西)有限公司情況介紹,衛生防護距離要求。
3、核實晶能光電(江西)有限公司特氣站儲存的物質種類、數量,核實外部安全防護距離的計算。
4、根據《江西新瀚置業有限公司新力·時代廣場項目安全現狀評估報告》,新力時代廣場項目已建的13#住宅樓距離晶能光電(江西)有限公司的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使用裝置的安全距離不符合要求,報告應對施工期提出安全要求。
5、補充新力時代廣場商業街及其它建筑距離晶能光電(江西)有限公司特氣站、危險化學品儲存、使用場所的距離,并核實距離是否滿足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的要求。
6、雖然報告不包括新力時代廣場建設期、施工方案、建設實施過程。但報告應補充晶能光電(江西)有限公司和新力時代廣場之間的相互影響分析,并對新力時代廣場的施工方案、施工應急預案的編制提出要求。
7、專家提出的其他意見。
根據《江西新瀚置業有限公司新力·時代廣場項目安全現狀評估報告》,新力時代廣場建設項目向業主交房時,新力時代廣場成為特殊高密度場所。目前新力時代廣場已建的13#住宅樓與晶能光電(江西)有限公司的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使用裝置的安全距離,不符合有關要求。報告應核實評價結論,評價結論應明確新力時代廣場有關建筑投入使用的前提及安全風險是否可控。
專家組:
2018 年8 月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