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宜春綠色動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宜春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安全條件評價報告
發布時間:2017-10-17
宜春綠色動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宜春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
安全條件評價報告專家評審意見
依據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定,宜春綠色動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于2017年10月16日組織有關專家對《宜春綠色動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宜春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安全條件評價報告》(以下簡稱《報告》)召開技術評審會。專家組認真聽取評價單位對該建設項目安全預評價情況的匯報,并對《報告》進行了細致審閱,一致認為:
一、本項目為新建項目,項目位于江西省宜春市宜春經濟開發區信和變電站北側。本項目建設規模為日焚燒處理城市生活垃圾1000噸,年處理36.5萬噸。項目涉及的主要危險化學品有氫氧化鈉、氨水、天然氣、次氯酸鈉、乙炔、氧氣。生產過程中存在火災、爆炸、中毒、腐蝕等危害。
二、本報告由江西贛安安全生產科學技術咨詢服務中心編寫,評價資質為甲級。評價報告基本符合《安全評價通則》(AQ8001-2007)和《安全預評價導則》(AQ8002-2007)的要求,報告介紹了項目基本情況,分析了危險有害物質的性能及特點,引用的法律法規、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及其他規范性文件基本準確,評價單元劃分合理。
建議評價報告按專家意見完善以下內容:
1、完善引用的標準、規范;
2、補充電力調度系統評價,各分控制室評價;
3、完善氣體報警系統、電氣設備儀表防爆等級、緊急停車系統符合性評價;
4、完善給水水源情況介紹及保障措施;
5、補充廠房的火災類別介紹及采取的安全措施;
6、補充升壓變壓器的安全要求,消防滅火及火災報警系統的安全要求,繼電保護、短路動穩定、熱穩定及短路容量的安全要求,發電并網的安全要求;
7、完善過電壓和絕緣的安全要求,防觸電和接地系統的安全要求,二級及以上負荷計算及保障措施,補充直流電源系統的安全要求;
8、專家提出的其他意見。
專 家:
2017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