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石化銷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上饒市廣信石油分公司 吉利大道綜合加能站
發布時間:2023-11-29
安全評價單位名稱 | 中國石化銷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上饒市廣信石油分公司 吉利大道綜合加能站 | |||||||||||||||||||||||||||||||||||||||||||||
項目名稱: | 中國石化銷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上饒市廣信石油分公司 吉利大道綜合加能站項目安全條件評價 | |||||||||||||||||||||||||||||||||||||||||||||
簡 介: | ||||||||||||||||||||||||||||||||||||||||||||||
中國石化銷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上饒市廣信石油分公司吉利大道綜合加能站項目位于上饒經開區馬鞍山片區吉利大道南側、綜合試驗場用地北側。項目擬設4個承重式埋地臥式SF雙層儲罐(內鋼外玻璃纖維),其中30m3的0#柴油儲罐1個,30m3的92#汽油儲罐2個、30m3的95#汽油儲罐1個,總容積為120m3,折算后容積為105m3,為二級站。加能站建成后經營的成品油品種為0#柴油和95#、92#汽油,經營方式為零售。該加能站擬在站內設一套電動汽車充電設施,在罩棚和站房頂部設一套光伏發電設施。 | ||||||||||||||||||||||||||||||||||||||||||||||
安全評價項目組長: | 王冠 | |||||||||||||||||||||||||||||||||||||||||||||
技術負責人: | 周紅波 | |||||||||||||||||||||||||||||||||||||||||||||
過程控制負責人: | 檀廷斌 | |||||||||||||||||||||||||||||||||||||||||||||
評價報告編制人: | 王冠 | |||||||||||||||||||||||||||||||||||||||||||||
報告審核人: | 王海波 | |||||||||||||||||||||||||||||||||||||||||||||
參與評價工作的安全評價師: | 鄭強、謝寒梅、羅沙浪、黃伯揚、王波 | |||||||||||||||||||||||||||||||||||||||||||||
注冊安全工程師: | ||||||||||||||||||||||||||||||||||||||||||||||
技術專家: | ||||||||||||||||||||||||||||||||||||||||||||||
到現場開展安全評價工作的人員名單: | 王冠、鄭強 | |||||||||||||||||||||||||||||||||||||||||||||
時間和主要任務: | 時間:2023.5.21-2023.11.29;主要任務:安全條件評價報告編制 | |||||||||||||||||||||||||||||||||||||||||||||
評價報告: | ||||||||||||||||||||||||||||||||||||||||||||||
表2-2 項目主要建設內容
評價結論 8.1項目危險度評價 通過對中國石化銷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上饒市廣信石油分公司吉利大道綜合加能站項目的危險、有害分析及定性、定量分析,預先分析,結果為: 1、該加能站總儲量為120m3,折算總容積為105m3(柴油罐容積折半計),汽油單罐容積為30m3,柴油單罐容積為30m3,根據《汽車加油加氣加氫站技術標準》3.0.9,屬二級站。 2、油罐區和加油區均不構成重大危險源。 3、工程項目存在火災、爆炸、車輛傷害、機械傷害、觸電、坍塌、物體打擊、中毒和窒息、高處墜落等危險因素和有害物質、噪聲等有害因素。應重點關注的危險有害因素為火災爆炸、車輛傷害。 2、本項目涉及的汽油為重點監管危險化學品及特別管控的危險化學品,不涉及劇毒化學品、高毒物品、易制毒化學品、監控化學品、易制爆化學品。本建設項目不涉及危險化工工藝。 3、根據預先危險分析,加油裝置子單元發生火災、爆炸、觸電、車輛傷害等事故的危險等級為Ⅲ級,發生機械傷害、物體打擊、中毒和窒息等事故的危險等級為Ⅱ級;充電裝置子單元發生火災、爆炸、觸電等事故的危險等級為Ⅲ級,發生車輛傷害等事故的危險等級為Ⅱ級;光伏發電系統子單元發生防雷保護系統故障、安全監測系統設計缺陷等事故的危險等級為Ⅲ級,發生太陽能電池組件故障、光伏支架缺陷、逆變器故障、光伏組件火災、觸電、繼電保護誤動或拒動、控制系統電源失電故障、控制系統失靈、通信網絡回路故障、控制接地系統故障、測量裝置故障、電力監控系統安全防護失效事故、電網事故、選型缺陷、施工工藝和質量缺陷、程序設計缺陷、人員管理和技術培訓缺陷等事故的危險等級為Ⅱ級;供配電設施單元發生火災、觸電事故的危險等級為Ⅱ級。 4、根據危險度分析,儲罐區為低度危險,加能站擬設緊急切斷系統,采用埋地油罐、密封操作、液位儀、防滲漏檢測等措施,危險有害程度能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圍。 5、加能站選址能夠符合當地規劃,與周邊環境之間的間距、總平面布置符合《汽車加油加氣加氫站技術標準》GB50156-2021、《電動汽車充電站設計規范》GB50966-2014、《電動汽車充電站通用要求》GBT29781-2013、《光伏發電站設計規范》GB50797-2012等有關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的要求。 6、本項目采用成熟的工藝設備,項目在嚴格按照國家相關法規、法規及技術標準制造、安裝、檢測檢驗的情況下,其安全生產風險程度在可接受范圍。 8.2評價結果 1、中國石化銷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上饒市廣信石油分公司吉利大道綜合加能站項目采用的設備、設施成熟,且同類加能站在國內有很多成功運行的先例,工程風險小; 2、中國石化銷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上饒市廣信石油分公司吉利大道綜合加能站項目于2023年5月12日取得了上饒經濟開發區經濟發展局出具的項目備案通知書,并于2023年11約15日對備案通知書進行了變更,項目統一代碼:2305-361199-04-01-857308; 3、項目選址符合要求,加能站與外部環境之間、站內建構筑物之間的安全間距滿足安全要求。 8.3安全評價結論 綜上所述:在以后的項目建設和運行階段,如施工圖設計和建設施工、安裝調試及生產運行中,應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有關標準、規范,合理采納本報告書中安全對策措施建議,真正做到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同時保證企業的安全設施設備和安全管理體系、制度得到貫徹落實,擬建的中國石化銷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上饒市廣信石油分公司吉利大道綜合加能站項目能夠符合現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規范的要求,工程建成后運行系統的安全風險在可接受范圍。 | ||||||||||||||||||||||||||||||||||||||||||||||
提交時間: | 2023.11.2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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