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潤誠新材料有限公司1000t/d一窯四線光伏玻璃生產線技改建設項目
發布時間:2022-06-01
| 九江潤誠新材料有限公司 | ||
項目名稱: | 1000t/d一窯四線光伏玻璃生產線技改建設項目 | ||
簡介: | 安全預評價報告 | ||
公司名稱:九江潤誠新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時間:2014年01月13日 注冊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彭澤縣澎湖灣工業園 注冊資本:5000萬元整 法定代表人:陸敬權 經營范圍:隔熱和隔音材料制造,隔熱和隔音材料銷售,玻璃制造,功能玻璃和新型光學材料銷售,非金屬礦及制品銷售,化工產品銷售(不含許可類化工產品),煤炭及制品銷售,搪瓷制品銷售,日用品銷售,普通貨物倉儲服務(不含危險化學品等需許可審批的項目),建筑裝飾材料銷售,五金產品批發(除許可業務外,可自主依法經營法律法規非禁止或限制的項目)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13號)和《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關于加強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工作的通知》(發改投資[2003]1346號)及《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監督管理辦法》(國家安監總局令第36號發布,第77號修改)等關于建設項目(工程)中的安全設施“三同時”的要求,實現建設項目生產人員、生產裝置的本質安全。確保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保證工程項目在勞動安全衛生方面符合國家及行業有關的標準和法規。 受九江潤誠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委托,江西贛安安全生產科學技術咨詢服務中心承擔其1000t/d一窯四線光伏玻璃生產線技改建設項目的安全預評價工作。 | |||
安全評價項目組長: | 呂紅轉 | ||
技術負責人: | 馬程 | ||
過程控制負責人: | 王海波 | ||
評價報告編制人: | 呂紅轉 | ||
報告審核人: | 檀廷斌 | ||
參與評價工作的安全評價師: | 呂紅轉、謝寒梅、黎余平、占偉、羅沙浪 | ||
注冊安全工程師: |
| ||
技術專家: |
| ||
到現場開展安全評價工作的人員名單: | 呂紅轉、姜萌萌 | ||
時間和主要任務: | 時間:2022.5; 主要任務:1000t/d一窯四線光伏玻璃生產線技改建設項目安全預評價 | ||
評價報告: |
| ||
一、基本情況: 項目名稱:九江潤誠新材料有限公司1000t/d一窯四線光伏玻璃生產線技改建設項目 建設單位:九江潤誠新材料有限公司 企業類型:有限責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劉冬蓮 項目性質:技改 項目建設地點:江西省九江市彭澤縣澎湖灣工業園九江潤誠新材料有限公司內 項目投資:67881萬元 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單位:九江潤誠新材料有限公司 總圖設計單位:陜西鳴德通圣工程設計有限公司 項目產品方案及生產規模:年產光伏玻璃5767萬m2。 項目建設內容: 該公司廠區總占地面積為182737.5m2,本次改建設的項目利用原有101車間東側部分改造建設102車間,項目車間占地面積16827m2;項目主要建設內容如下: 1、新增窯爐并建設年產5767萬m2光伏玻璃的生產線四條; 2、本項目在廠區空地新建硝酸鈉倉庫、原料堆場、氨水罐區、變電所。 3、新建主體工程:102車間; 4、新建貯運工程:硝酸鈉倉庫、原料堆場; 5、新建公輔工程:循環水站、變電所、空壓站、脫硝除塵系統。 二、危險有害因素辨識: 1)監控化學品辨識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控化學品管理條例》(國務院令190號)進行辨識,本項目不涉及監控化學品(可作為生產化學武器主要原料的化學品)。 2)易制毒化學品辨識 依據《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45號)及附表規定進行辨識,該項目不涉及易制毒化學品。 3)劇毒化學品辨識 《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年版]》(安全監管總局會同工業和信息化部等多部門[2015年]第5號)辨識,本項目不涉及劇毒化學品。 4)高毒物品辨識 依據《高毒物品目錄》(衛法監發[2003]142號)進行辨識,本項目不涉及高毒物品。 5)易制爆化學品辨識 根據《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目錄》(2017年版)進行辨識,本項目硝酸鈉屬于易制爆危險化學品。 6)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辨識 根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公布首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目錄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11]95號)及《關于公布第二批重點監管危險化學品目錄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13]12號)的規定,本項目天然氣涉及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 根據《特別管控危險化學品目錄(第一版)》應急管理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運輸部公告2020年第1號的內容,本項目不涉及特別管控危險化學品。 8)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工工藝辨識 依據《關于公布首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工工藝目錄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09]116號)及《關于公布第二批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目錄和調整首批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中部分典型工藝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13]3號)的要求,本項目不涉及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工工藝。 9)根據《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2018),該項目生產單元、儲存單元均不構成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 10)該項目涉及的危險、有害因素有:火災、爆炸、容器爆炸、中毒窒息、灼燙、機械傷害、物體打擊、高處墜落、車輛傷害、觸電、淹溺、高溫與熱輻射、粉塵、噪聲及振動等。工程最主要的危險因素是火災、爆炸、容器爆炸、中毒窒息、灼燙、機械傷害、物體打擊、高處墜落、車輛傷害、觸電、淹溺;粉塵、高溫與熱輻射為主要有害因素;噪聲、振動為一般危險、有害因素。 三、評估結論: 本項目選擇國內、外較為先進成熟的生產工藝、設備,方案可行。但應根據本安全評價報告書中提出的問題和不足,在初步設計中進行改正和補充,以保證本項目建成投產后職業安全衛生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標準的規定。根據“三同時”要求,本項目安全設施的設計和竣工應通過專項審查。 本項目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要求,建設單位應根據《可研》中提出的安全對策措施和本評價提出的要求和建議進行設計、施工,本項目投產后風險程度是可以接受的。 本建設項目從安全方面分析可行,符合安全條件審查要求。
| |||
提交時間: | 2022年6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