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湖北銷售分公司新建宜昌油庫庫外管廊工程
發布時間:2020-07-10
單位名稱: |
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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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
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湖北銷售分公司新建宜昌油庫庫外管廊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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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簡稱“中國石油”或“中石油”)是中國油氣行業占主導地位的最大的油氣生產和銷售商,是中國銷售收入最大的公司之一,也是世界最大的石油公司之一。致力于發展成為具有較強競爭力的國際能源公司,成為全球石油石化產品重要的生產和銷售商之一。中國石油廣泛從事與石油、天然氣有關的各項業務,主要包括:原油和天然氣的勘探、開發、生產和銷售;原油和石油產品的煉制、運輸、儲存和銷售;基本石油化工產品、衍生化工產品及其他化工產品的生產和銷售;天然氣、原油和成品油的輸送及天然氣的銷售。
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湖北銷售分公司是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下屬的全資子公司,主要負責湖北銷售公司在武漢地區(湖北)的成品油零售、批發等工作。
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致力于發展成為具有較強競爭力的國際能源公司,成為全球石油石化產品重要的生產和銷售商之一。中國石油廣泛從事與石油、天然氣有關的各項業務,主要包括:原油和天然氣的勘探、開發、生產和銷售;原油和石油產品的煉制、運輸、儲存和銷售;基本石油化工產品、衍生化工產品及其他化工產品的生產和銷售;天然氣、原油和成品油的輸送及天然氣的銷售。
中國石油將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加快實施資源、市場和國際化三大戰略,著力加快轉變增長方式,著力提高自主創新能力,著力建立安全環保節能長效機制,著力建設和諧企業,建成具有較強競爭力的國際能源公司。
為服從國家長江生態保護的戰略政策,2017年湖北省下發“鄂環督改文〔2017〕3號”文件(《省環保督查反饋意見整改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做好全省自然保護區突出問題整改工作的通知》);同期宜昌市政府辦公室下發“宜府辦函〔2017〕103號”文件(《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長江湖北宜昌中華鱘自然保護區環保整改方案的通知》),要求取締中華鱘自然保護區緩沖區內經營型碼頭,而宜昌油庫油品碼頭正位于該緩沖區內,中石油積極配合政府工作決定將宜昌油庫整體搬遷。作為油庫配套設施的油品輸送管道,也納入新建范圍過程中。
2019年12月26日,枝江市城市規劃委員會辦公室受市委書記、市城市規劃委員會主任劉豐雷,市政府市長、市城市規劃委員會副主任余峰委托,主持召開市城市規劃委員會會議,會議同意中石化、中石油、中長燃三家油庫管廊選址方案,《會議紀要》詳見報告附件。
2020年5月25日經枝江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批準,油庫外輸油管道選址方案符合枝江市城市總體規劃,同意該選址方案,選址方案不涉及新增建設用地,不進行建設項目用地預審。并出具了《枝江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關于宜昌枝江油庫新建項目庫外管廊用地預審與選址意見的回復》文件,該文件詳見報告附件。
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湖北銷售分公司新建宜昌油庫庫外管廊工程于2020年6月28日經枝江市發展和改革局同意,下發了核準文件。
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湖北銷售分公司遷建宜昌油庫項目于2019年9月12日通過安全條件審查,現正開展初步設計工作。碼頭部分于2018年12月28日通過安全條件審查,現正在開展初步設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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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評價項目組長: |
姜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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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負責人: |
馬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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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程控制負責人: |
王海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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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報告編制人: |
姜威、檀廷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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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審核人: |
戴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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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評價工作的安全評價師: |
檀廷斌、黃香港、謝寒梅、黎余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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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安全工程師: |
姜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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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專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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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現場開展安全評價工作的人員名單: |
姜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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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和主要任務: |
時間:2019.6.17~2020.7.10;
主要任務:預評價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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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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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過程略
評價結論及建議:
一、危險、有害因素辨識
根據《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年版),本項目涉及的危險化學品為汽油、乙醇,根據《車用柴油標準》GB19147-2016中的規定,柴油閃點大于60℃,故未納入危險化學品內。
依據《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工工藝》(國家安監總局2013年版)對該項目的工藝進行辨識。該項目不涉及危險化工工藝。
該項目涉及的汽油屬于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安全措施和應急處置原則詳見附件。
根據《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445號)附表的規定,該項目不涉及易制毒化學品。
依據《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年版)對該項目危險化學品進行辨識。該項目不涉及劇毒化學品。
該項目不涉及監控化學品。
根據《易制爆危險化學品名錄》(2017年版)的規定,該項目中不涉及易制爆化學品。
根據《高毒物品目錄》(2003年版)的規定,該項目不涉及高毒物品。
根據《特別管控危險化學品》(應急管理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運輸部發布的2020年第1號公告),本項目涉及的汽油、乙醇屬于特別管控危險化學品。
該項目不構成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
二、安全生產條件
1、該項目由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湖北銷售分公司投資建設,公司主營業務為原油和天然氣的勘探、開發、生產和銷售;原油和石油產品的煉制、運輸、儲存和銷售;基本石油化工產品、衍生化工產品及其他化工產品的生產和銷售;天然氣、原油和成品油的輸送及天然氣的銷售。
該項目庫外管道由天津中德工程設計有限公司編制了可行性研究報告,天津中德工程設計有限公司具有石化產品儲運設計(甲級)、建筑設計(乙級)、市政公用燃氣設計(乙級)、工程總承包等資質。
該項目庫外管道預評價報告由江西贛安安全生產科學技術咨詢服務中心編制,我公司具有業務范圍:金屬、非金屬礦及其他礦采選業;陸上油氣管道運輸業;石油加工業,化學原料、化學品及醫藥制造業;煙花爆竹制造業;金屬治煉等。
上述單位資質均符合本項目建設要求。
2、該項目產品方案屬國家《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年修改)第一類鼓勵類中第七條石油、天然氣中第9項“液化天然氣技術開發與應用”類。該項目符合法律、法規及其他有關規定,符合國家產業政策、投資政策的規定,符合行業發展規劃、技術政策和產品結構的要求。
3、該項目擬采用的是目前國內同行業普遍采用的工藝技術、設備,工藝設備和操作控制簡單,并由設備供應廠家負責安裝調試。不涉及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及新材料。
4、該項目需占用部分農田,但管道均為埋地敷設,不影響地上農田使用,移民搬遷均為產業園區規劃統一拆遷,已征得當地居民同意并已開始拆遷,故對當地居民生活、環境基本無影響,因此,該項目的建設社會風險很小。本報告依據《輸油管道工程設計規范》(GB50253-2014)、《油氣輸送管道穿越工程設計規范 》GB50423-2013等有關法律法規、規范標準對該項目管道路由的選擇列檢查表進行了檢查,該項目管道與周邊居民區、工程等設計有足夠的距離,管道埋地方案、穿越溝渠方案、與道路、電力線交叉并行方案等,均能滿足標準規范的要求。
5、該項目涉及的危險化學品有汽油、乙醇,其中汽油為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汽油、乙醇屬于特別管控危險化學品。該項目不涉及《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工工藝目錄》中所列的危險化工工藝,該項目不涉及監控化學品、易制毒化學品、易制爆危險化學品和劇毒化學品。該項目不構成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
6、根據《油氣輸送管道完整性管理規范》(GB 32167-2015)的規定,對泄漏后可能對公眾和環境造成較大不良影響的區域進行高后果區段識別。根據該管線路由規劃及現場勘查,該管線路由區域的羅家村段、熊家棚村段管線兩側200 m內有聚居戶數在50戶以上,故羅家村段、熊家棚村段為高后果II級區域。依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等八部門關于加強油氣輸送管道途經人員密集場所高后果區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原安監總管三〔2017〕138號)加強輸油管道途經人員密集場所高后果區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防范輸油管道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
7、建設單位針對該項目存在的主要危險、有害因素所提出的安全防護設施和措施基本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的要求。建設單位還應在設計和施工中充分采納本報告所提出的補充安全對策措施,特別是在安全設施的配置、防止油品泄漏、特種設備和電氣設備的使用與管理、高后果區的管理等方面,制訂嚴格的安全管理制度、崗位責任制和操作規程,并在實際運行過程中保證其有效性。若能按相關標準和規范進行安全設計,在重點危險部位設置有效安全設施,并在實際運行過程中保證其有效性,其危險程度可控制在可接受范圍內。
三、評價結論
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湖北銷售分公司新建宜昌油庫庫外管廊工程的安全條件及建設方案,從安全生產角度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及標準規范的要求。如能在具體的項目設計和施工方案中嚴格執行相關標準規范,并充分考慮和采納本報告所提出的安全對策措施,該項目建成后能夠達到安全生產的要求。
四、建議
1、選擇有利地形,盡量避開施工難度大水網及不良工程地質地段,避免橫穿活動斷裂帶和高烈度地震區,避免或減少橫穿沖溝發育地段,以方便施工,減少線路水工保護工程量,確保管道安全運行。
2、該項目管線輸入擬建的油庫,根據管道保護法條例,在管道線路中心線兩側各五米地域范圍內,禁止下列危害管道安全的行為:
1)種植喬木、灌木、藤類、蘆葦、竹子或者其他根系深達管道埋設部位可能損壞管道防腐層的深根植物;
2)取土、采石、用火、堆放重物、排放腐蝕性物質、使用機械工具進行挖掘施工;
3)挖塘、修渠、修曬場、修建水產養殖場、建溫室、建家畜棚圈、建房以及修建其他建筑物、構筑物。
4)在管道線路中心線兩側和本法第五十八條第一項所列管道附屬設施周邊修建下列建筑物、構筑物的,建筑物、構筑物與管道線路和管道附屬設施的距離應當符合國家技術規范的強制性要求:
5)居民小區、學校、醫院、娛樂場所、車站、商場等人口密集的建筑物;
6)變電站、加油站、加氣站、儲油罐、儲氣罐等易燃易爆物品的生產、經營、存儲場所。
前款規定的國家技術規范的強制性要求,應當按照保障管道及建筑物、構筑物安全和節約用地的原則確定。
7)在穿越河流的管道線路中心線兩側各五百米地域范圍內,禁止拋錨、拖錨、挖砂、挖泥、采石、水下爆破。但是,在保障管道安全的條件下,為防洪和航道通暢而進行的養護疏浚作業除外。
8)在管道線路中心線兩側各5m至50m和本法第58條第一項所列管道附屬設施周邊100m地域范圍內,新建、改建、擴建鐵路、公路、河渠,架設電力線路,埋設地下電纜、光纜,設置安全接地體、避雷接地體;
9)在管道線路中心線兩側各200m和本法第58條第一項所列管道附屬設施周邊500m地域范圍內,進行爆破、地震法勘探或者工程挖掘、工程鉆探、采礦。
3、根據《危險化學品輸送管道安全管理規定》的要求,危險化學品管道建設的選線應當避開地震活動斷層和容易發生洪災、地質災害的區域;確實無法避開的,應當采取可靠的工程處理措施,確保不受地質災害影響。
危險化學品管道與居民區、學校等公共場所以及建筑物、構筑物、鐵路、公路、航道、港口、市政設施、通訊設施、軍事設施、電力設施的距離,應當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規定。
4、埋地輸油管道同地面建構筑物的最小間距應符合下列規定:原油及成品油管道與城鎮居民點或重要公共建筑的距離不應小于5m。輸油管道與鐵路并行敷設時,管道應敷設在鐵路用地范圍邊線3m外,且成品油管道距鐵路線不應小于25m。
5、管道在輸送過程中,對于防止油品泄漏應設置監測點。于碼頭閥室及油庫內設置壓力表、流量計等監測裝置,通過對流量、壓力監測判斷油品是否泄漏。
7.2.2擬選擇的主要技術、工藝和裝置、設備、設施
1、根據《輸油管道工程設計規范》GB50253-2014的要求,管道附件設計應符合下列規定:
(1) 管道附件應按設計內壓力、設計溫度和最低環境溫度選擇和設計,并應按本規范第5.1.2條第2款規定進行核算;
(2)管道附件的非金屬鑲裝件、填料、密封件,應選擇耐油、耐溫的材料。
2、管道在敷設過程中,冷彎管的任何部位不得出現明顯褶皺、裂紋及其他機械損傷,彎管兩端的圓度不得大于2%,其他部位不得大于2.5%。
3、地面管道的管架、支承件和錨固件的設計應符合下列規定:
(1)被支承的鋼管不應產生過大的局部應力、軸向和側向摩擦力;
(2)管道運行時可能發生振動處,可采用支柱或防振裝置,但不應改變設計的管道約束形式;
(3)鋼管上的支承件,可采用不與鋼管焊接成一體的部件的管夾或“U”形管卡;
(4)當設計的管道是在其許用應力或接近其許用應力的情況下運行時,焊接在鋼管上的連接件應是一個環抱整個鋼管的單獨的圓筒形加強件。加強件與鋼管的焊接應采用連續焊。
4、沿廠外公路架空敷設的和跨越廠外公路的廠際管道的管廊柱子,距廠外公路路邊的距離小于10m時,宜設防撞設施。
5、架空敷設的廠際管道經過人員集中的區域時,應設防止人員侵入的防護欄。
6、管道及管件強度驗算的應力限用值應符合下列規定:
(1)根據設計內壓力計算出的應力值不應超過鋼管的許用應力;
(2)對于輸送加熱油品的管道,當管道軸向受約束時,其當量應力不得超過鋼管最低屈服強度的90%;當管道軸向不受約束時,熱脹當量應力不得超過鋼管的許用應力;
(3)架空結構構件的強度驗算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油氣輸送管道跨越工程設計規范》GB50459的有關規定。
7、輸油管道應計算由設計內壓力、外部載荷和溫度變化所產生的應力,并應使其小于管道、管道附件及所連接設備的安全承受能力。
8、穿越管段的強度驗算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油氣輸送管道穿越工程設計規范》GB50423的有關規定。
9、管道的剛度應滿足鋼管運輸、管道施工和運行時的要求。鋼管的外直徑與壁厚的比值不宜大于100。
10、管道于進入地面、出地面等部位應設置絕緣接頭,是各管段之間相互絕緣隔離,保護其不受化學腐蝕,延長管線和設備使用壽命。
11、地上管道的軸向穩定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油氣輸送管道跨越工程設計規范》GB50459的有關規定。
12、應按照《輸油管道工程設計規范》GB50253-2014的要求,埋地管道的理設深度,應根據管道所經地段的衣田耕作深度、凍土士深度、地形和地質條件、地下水課度、地面車輛所施加的載荷及管道穩定性的要求等因素,經綜合分析后確定。管頂的覆土層厚度不宜小于0.8m。
13、當輸油管道一側鄰近沖溝或陡坎時,應對沖溝的邊坡、溝底和陡坎采取加固措施。
14、管道通過以下地段時應設置水工保護設施:
(1)采用開挖方式穿越河流、溝渠段;
(2)順坡敷設和沿橫坡敷設段;
(3)通過田坎、地坎段;
(4)通過不穩定邊坡和危巖段。
15、該項目管道與通信光纜同溝敷設,其最小凈距(指兩斷面垂直投影的凈距)不應小于0.3m。
16、管溝回填時應在溝底先鋪設細土或砂墊層,壓實后的厚度不宜小于0.2m。
17、本項目管道與中石化4條管道、中長燃4條管道屬于同溝敷設、同期建設管徑相同或相近,但屬于不同的建設方,建議相同建設方的并行管道采取聯合保護。
18、根據國標《埋地鋼質管道陰極保護技術規范》(GB/T21448-2017)和國際標準《管道輸送系統的陰極保護》(ISO15589-1)(第一部分:陸上管道)的相關規定,管道下溝回填密實后,需采用交流地表電位梯度(PCM帶A字架),對管道全線進行地面檢漏測量,準確確定破損點位置,定性判斷防腐層質量。漏點數不應大于5個/10km,并應對漏點進行開挖修補,根據《鋼質管道外腐蝕控制規范》(GB/T21447-2018)的規定,在陰極保護系統調 試時,應采取密間距測量法,確定管道得到了充分保護后方可交工,否則施工單位應對腐蝕活性點應進行開挖修補。
19在管道試運行調試期,為消除管道外表面上的腐蝕活躍點,正確評價管道沿線各處是否獲得有效的陰極保護,是否存在欠保護或過保護情況,應對全線進行密間隔(CIPS)測試。 所有參數的現場測試應符合國標《埋地鋼質管道陰極保護參數測量方法》(GB/T21246-2007)的要求。
20 、管頂和管底用的細土或砂的最大粒徑應根據外防腐涂層的類型確定;對于三層結構聚乙烯、三層結構聚丙烯和雙層環氧粉末外防腐涂層,最大粒徑不宜超過20mm,且應保證良好的顆粒級配;對于其他涂層,最大粒徑不宜超過10mm。
22、保溫層外部宜有保護層,保護層材料應具有足夠的機械強度和韌性,化學性能穩定,且具有耐老化、防水和電絕緣的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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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時間: |
2020年7月 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