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城港華燃氣有限公司
發布時間:2015-06-17
安全評價單位名稱: |
豐城港華燃氣有限公司 |
項目名稱: |
LNG應急氣源站擴建項目 |
簡 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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豐城港華燃氣有限公司成立于
根據豐城港華燃氣有限公司中長期經營規劃,豐城港華將依托目前經營區域,緊隨西氣東輸二線以及川氣東送等長輸管網,努力拓展天然氣管網沿線新市場,合理調配資源,形成規模化經營,并最終形成瓦斯氣、焦爐煤氣、天然氣輸送(作為應急氣源)供應的綜合性能源供應商。
該項目2013年7月獲豐城市發改委《關于豐城港華燃氣有限LNG應急氣源站項目核準的批復》豐發改字 [2015]36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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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評價項目組長: |
戴 磷 |
技術負責人: |
夏長喜 |
過程控制負責人: |
馬 程 |
評價報告編制人: |
戴 磷 |
報告審核人: |
周紅波 |
參與評價工作的安全評價師: |
戴 磷、辜剛、黃香港 |
注冊安全工程師: |
戴 磷、辜剛、黃香港、馬 程 |
技術專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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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現場開展安全評價工作的人員名單: |
戴 磷、辜剛 |
時間和主要任務: |
時間:2015.4;主要任務:安全預評價 |
評價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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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基本情況:
法人代表:胡圣輝
注冊資金:8800萬元人民幣
注冊地址:江西省豐城市上塘鎮
工程名稱:LNG應急氣源站項目
工程地址:江西省豐城市梅林鎮精品陶瓷工業園區內
工程性質:擴建(應急站)
工程規模:總氣化能力為1.5萬Nm3/h,日供氣規模36萬Nm3(包括LNG氣化、充裝和CNG減壓三個工藝裝置區等)
建設投資:1792.91萬元
占地面積:10993.83m2(約16.5畝)
評價結論及建議:
一、項目危險度評價
1、工程所在區域存在的自然危險、有害因素有地震、雷擊、暴雨、高氣溫、大風等。
2、工程運行過程中的主要危險、有害物質有天然氣、四氫噻吩(加臭劑)、氮氣(置換用)等。
3、工程運行過程存在的主要危險因素為火災、爆炸、窒息、觸電、高空墜落、機械傷害、物體打擊、車輛傷害等和有害因素有噪聲,高溫等。
4、按《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的規定,本次辨識考慮此公司LNG應急氣源站項目中的原儲配站和新增加CNG調壓站多種儲存設施形式存在情況,經辨識計算,本公司已構成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四級范圍。
本次LNG應急氣源站項目規劃設置2臺LNG儲罐,單臺容積均為150m3,設計壓力為0.55-0.60MPa,滿足“壓力容器易燃介質最高工作壓力≥0.1MPa且PV≥100MPa m3的壓力容器”的條件,屬于壓力容器重大危險源的申報范圍。
5、根據《關于公布首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名錄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11]95號的規定,該工程涉及的天然氣屬首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
二、安全預評價結論
《豐城港華燃氣有限公司LNG應急氣源站項目》項目的工藝技術成熟可行,自動化程度較高,本期工程方案吸取采用了當代燃氣行業的先進經驗和技術,其安全運行可靠程度是可以預期的。擬建工程站址所處區域的周邊環境、交通運輸等條件和能力較為優越。建設工程雖然存在有較危險、有害物質和危險、有害因素,但在采取安全對策措施后,運行風險在可控范圍。
綜上所述,豐城港華燃氣有限公司在建設過程中應認真落實《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安全預評價報告》中所提出的各項安全對策措施及建議,嚴格按照“建設工程的安全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的要求執行。本期工程的建設,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標準要求等安全生產條件。
建議:
1、該項目《可研》中尚需要完善和《安評》補充的安全技術對策措施,已在本報告作出詳細說明,希望在設計、施工、試生產時認真落實。
2、建立安全保證體系,實施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標準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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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時間: |
201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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