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塔益萊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年產36000噸高分子材料項目(二期4000噸)安全設施竣工
發布時間:2023-10-07
| 江西塔益萊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年產36000噸高分子材料項目(二期4000噸)安全設施竣工驗收評價報告 | ||
項目名稱: | 江西塔益萊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年產36000噸高分子材料項目(二期4000噸) | ||
簡介: | |||
江西塔益萊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稱:“該公司”)于2017年9月12日注冊成立,企業類型為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廠址位于江西鉛山工業園區(原鉛山縣工業園區化工集中區四至勘測定界范圍內),企業注冊資本2000萬元,法人為蔣明杰,經營范圍:丙烯酸膠粘劑、丙烯酸樹酯項目類產品的生產、銷售;聚(甲基)丙烯類樹脂、高功能性膠粘劑、膠帶制品的研發、生產、銷售;化學品(危險品除外)的批發、進出口(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該公司2020年首次取得江西應急管理廳頒發的《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許可證》(證書編號:(贛)WH安許證字[2020]1099號),許可范圍:丙烯酸酯膠黏劑A(3.6kt/a)、丙烯酸酯膠黏劑B(2.4kt/a)、丙烯酸樹脂(500t/a),共計6500噸,有效期:2020年11月20日至2023年11月19日。該公司年產36000噸高分子材料項目(二期4000噸)試生產申請于2022年12月5日取得鉛山縣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和鉛山縣應急管理局同意的意見,試生產起止日期為2022年12月5日~2023年12月4日。該項目(二期4000噸)性質為新建項目,所采用的生產工藝與前期項目保持一致。 江西塔益萊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于2017年10月25日取得鉛山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江西塔益萊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年產36000噸高分子材料項目備案通知書”并于2018年02月23日變更備案登記。該項目安全條件評價報告由江西贛昌安全生產科技服務有限公司編制,并于2018年3月26日取得上饒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的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條件審查意見書(饒危化項目安條審字〔2018〕210號);該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及設計變更由深圳天陽工程設計有限公司編制,安全設施設計于2018年7月6日取得上饒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的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意見書(饒危化項目安設審字〔2018〕186號),安全設施設計變更于2020年8月31日取得了上饒市應急管理局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意見書(饒危化項目安設審字〔2020〕257號)。該項目一期(6500t)已于2020年11月通過安全設施竣工驗收并取得了江西應急管理廳頒發的《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許可證》(證書編號:(贛)WH安許證字[2020]1099號)。 自上次取證以來,該項目于2021年7月由黑龍江龍維化學工程設計有限公司出具了《江西塔益萊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年產36000噸高分子材料項目安全設施變更設計》,并于2021年12月28日取得了上饒市應急管理局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意見書(饒危化項目安設審字〔2021〕F16號);該項目于2022年10月由山東富海石化工程有限公司出具了《江西塔益萊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年產36000噸高分子材料項目安全設施變更設計》,并于2022年11月02日取得了上饒市應急管理局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意見書(饒危化項目安設審字〔2022〕F31號)。江西塔益萊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年產36000噸高分子材料項目(一期、二期)全流程自動化控制改造工程由山東富海石化工程有限公司編制了《江西塔益萊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年產36000噸高分子材料項目(一期、二期)全流程自動化控制改造設計方案》,并于2023年01月12日取得了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意見書(饒危化項目安設審字〔2023〕04號)。該新建項目(二期4000噸)土建施工由江西沁園春建設工程有限公司負責,設備及儀表安裝調試由浙江省工業設備安裝集團有限公司負責,監理單位為浙江宏泰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江西塔益萊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年產36000噸高分子材料項目(一期、二期)全流程自動化控制改造工程竣工驗收已于2023年09月05日通過專家評審。 根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年本)(2021年修改)的要求,該新建項目不屬于限制和淘汰類。 該新建項目主體工程及配套的輔助設施為102生產車間二(新增3#A生產線一條)、201儲罐區(新增80m3甲苯儲罐、丙烯酸丁酯儲罐、乙酸乙酯儲罐、丁酮儲罐、丙烯酸甲酯儲罐各1個)、309冷凍間一、310冷凍間二、403中心控制室、404檢測樓。 該新建項目產品為丙烯酸酯膠粘劑A、丙烯酸酯膠粘劑B、丙烯酸樹脂,本次驗收的年產量為4000噸,其中丙烯酸酯膠粘劑A 3500t/a、丙烯酸酯膠粘劑B 400t/a、丙烯酸樹脂100t/a。涉及到的原料有丙烯酸丁酯、丙烯酸、丙烯酸-2-乙基己酯、乙酸乙烯酯、丙烯酸甲酯、甲基丙烯酸甲酯、甲苯、正己烷、丁酮、乙酸乙酯、甲醇(清洗用)、異丙醇、過氧化二苯甲酰、偶氮二異丁腈、十二硫醇、氮氣(吹掃用)、氫氧化鈉、丙烯酸酯膠粘劑A、丙烯酸酯膠粘劑B、丙烯酸樹脂、丙烯酸羥乙酯、氫化松香、對甲氧基苯酚、萜烯-苯乙烯樹脂、特殊功能性樹脂。涉及燃料:柴油(柴油發電機使用)、天然氣(鍋爐使用)。其中原料丙烯酸丁酯、丙烯酸、乙酸乙烯酯、丙烯酸甲酯、甲基丙烯酸甲酯、甲苯、正己烷、丁酮、乙酸乙酯、甲醇(清洗用)、異丙醇、過氧化二苯甲酰、偶氮二異丁腈、十二硫醇、氮氣(吹掃用)、氫氧化鈉,產品丙烯酸酯膠粘劑A、丙烯酸酯膠粘劑B、丙烯酸樹脂,燃料柴油、天然氣屬于危險化學品。該新建項目不涉及重點監管危險的化工工藝,涉及乙酸乙烯酯、甲苯、乙酸乙酯、甲醇、偶氮二異丁腈、丙烯酸、過氧化二苯甲酰、天然氣等屬于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危險化學品,102甲類車間二生產單元和201儲罐區儲存單元均不構成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 根據《國民經濟行業分類行業類別》(GB/T4754-2017)的規定,該新建項目行業分類:化學原料和化學制品制造業;行業代碼和類別為[C2641]涂料制造。依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91號,第645號修正)、《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國家安監總局令第45號,79號令修改)、《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國務院令第397號、國務院令第653號修改)及《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辦法》(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41號公布、2017年第89號修改)的規定,該新建項目建成后運行前,項目單位須申請變更《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許可證》。 | |||
安全評價項目組長: | 謝寒梅 | ||
技術負責人: | 周紅波 | ||
過程控制負責人: | 王海波 | ||
評價報告編制人: | 謝寒梅、羅沙浪 | ||
報告審核人: | 檀廷斌 | ||
參與評價工作的安全評價師: | 謝寒梅、羅沙浪、戴磷、王波、王冠、黃香港 | ||
注冊安全工程師: | 謝寒梅、羅沙浪、戴磷、王冠、黃香港 | ||
技術專家: | / | ||
到現場開展安全評價工作的人員名單: | 羅沙浪、謝寒梅 | ||
時間和主要任務: | 2023.03、07多次勘查現場及周邊環境,查閱相關技術資料、現場調研,收集安全驗收評價報告的有關資料。 | ||
評價報告: | |||
一、危險、有害因素辨識結果 1、江西塔益萊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年產36000噸高分子材料項目(二期4000噸)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有火災爆炸、物理爆炸(鍋爐爆炸、容器爆炸)、中毒和窒息、灼燙、機械傷害、觸電、物體打擊、高處墜落、車輛傷害、起重傷害、坍塌、淹溺、噪聲與振動、毒物、粉塵、高溫、低溫等。 2、該新建項目生產單元102甲類車間二,儲存單元201儲罐區均不構成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 3、通過定量計算該新建項目的外部防護距離符合要求。 4、根據重大危險源個人風險和社會風險值計算,該新建項目個人風險1×10-5、3×10-6等值線未超出該公司廠界,個人風險3×10-7等值線超出部分僅涉及園區工業七路、江西天城高新材料有限公司內部空地。 高敏感防護目標、重要防護目標、一般防護目標中的一類防護目標(<3×10-7)的外部安全防護距離經計算距離為67m。 一般防護目標中的二類防護目標(<3×10-6)的外部安全防護距離經計算為34m。 一般防護目標中的三類防護目標(<1×10-5)的外部安全防護距離經計算距離為21m。 社會風險曲線未出現,社會風險屬可接受風險。 5、該公司按《應急管理部關于印發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企業安全風險評估診斷分級指南(試行)的通知》(應急〔2018〕19號)評定,風險分級最高得分90.2分,為藍色區域(或低風險區域)(IV級),輕度危險區域,可以接受(或可容許的)。 6、根據《監控化學品管理條例》、《各類監控化學品名錄》(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令第52號)的規定,該項目生產過程中不涉及監控化學品。 7、根據《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45號,自2005年11月1日起施行,根據2014年7月29日國務院令第653號令修正,2016年第666號令修改,2018年第703號令再修改,2018年9月28日起施行)以及《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同意將N-苯乙基-4-哌啶酮、4-苯胺基-N-苯乙基哌啶、N-甲基-1-苯基-1-氯-2-丙胺、溴素、1-苯基-1-丙酮列入易制毒化學品品種目錄的函》國辦函〔2017〕120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同意將α-苯乙酰乙酸甲酯等6種物質列入易制毒化學品品種目錄的函》國辦函〔2021〕58號,該新建項目涉及的甲苯、丁酮(甲基乙基酮)為第三類易制毒化學品。 8、根據《易制爆危險化學品名錄》(2017年版),該新建項目不涉及易制爆危險化學品。 9、依據《危險化學品目錄》(2022修改),該新建項目生產過程中不涉及劇毒化學品。 10、根據《高毒物品目錄》(2003版)衛法監[2003]142號,該新建項目不涉及高毒物品。 11、根據《特別管控危險化學品目錄(第一版)》應急管理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運輸部公告2020年第3號,該新建項目甲醇為特別管控危險化學品。 12、根據《首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名錄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11〕95號)和《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公布第二批重點監管危險化學品名錄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13〕12號),該新建項目屬于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為乙酸乙烯酯、甲苯、乙酸乙酯、甲醇、偶氮二異丁腈、丙烯酸、過氧化二苯甲酰、天然氣等。 14、根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公布首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工工藝目錄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09〕116號)《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公布第二批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目錄和調整首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中部分典型工藝的通知》 安監總管三[2013]3號),該新建項目涉及的膠粘劑產品(丙烯酸酯膠粘劑A、丙烯酸酯膠粘劑B、丙烯酸樹脂)生產過程為常壓條件生產工藝,不再列入“聚合工藝”。故該新建項目不涉及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工工藝。 二、符合性評價結果 1、該項目符合國家和當地政府產業政策與布局、規劃。 江西塔益萊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年產36000噸高分子材料項目由江西贛昌安全生產科技服務有限公司出具安全條件評價報告并通過安全條件審查,于并于2018年3月26日取得上饒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的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條件審查意見書(饒危化項目安條審字〔2018〕210號)。 江西塔益萊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年產36000噸高分子材料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及設計變更由深圳天陽工程設計有限公司編制,安全設施設計于2018年7月6日取得上饒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的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意見書(饒危化項目安設審字〔2018〕186號),安全設施設計變更于2020年8月31日取得了上饒市應急管理局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意見書(饒危化項目安設審字〔2020〕257號)。該項目一期6500t已于2020年11月通過安全設施竣工驗收并取得了江西應急管理廳頒發的《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許可證》(證書編號:(贛)WH安許證字[2020]1099號)。 自上次取證以來,該項目于2021年7月由黑龍江龍維化學工程設計有限公司出具了《江西塔益萊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年產36000噸高分子材料項目安全設施變更設計》,并于2021年12月28日取得了上饒市應急管理局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意見書(饒危化項目安設審字〔2021〕F16號);該項目于2022年10月由山東富海石化工程有限公司出具了《江西塔益萊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年產36000噸高分子材料項目安全設施變更設計》,并于2022年11月02日取得了上饒市應急管理局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意見書(饒危化項目安設審字〔2022〕F31號)。江西塔益萊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年產36000噸高分子材料項目(一期、二期)全流程自動化控制改造工程由山東富海石化工程有限公司編制了《江西塔益萊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年產36000噸高分子材料項目(一期、二期)全流程自動化控制改造設計方案》,并于2023年01月12日取得了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意見書(饒危化項目安設審字〔2023〕04號),并于2023年09月05日通過了全流程自動化控制改造工程竣工驗收專家評審。 2、該新建項目選址位于江西塔益萊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裝置區內和預留用地,選址符合《精細化工企業工程設計防火標準》(GB51283-2020)、《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14(2018年版)、《化工企業總圖運輸設計規范》(GB50489-2009)和《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GBZ1-2010等要求。 3、該項目不屬于國家限制類和淘汰類項目,符合國家產業政策。 4、該新建項目設備、設施全部從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采購,參與施工的單位具有相應的資質,設備安裝按設計要求進行施工,施工過程進行了全過程的監理,特種設備安裝實施了全過程的安裝質量監督檢驗,設計資料、施工資料、監理資料及技術交工文件齊全且歸檔管理,所有安全泄壓裝置、計量、檢測儀器/儀表有合格證,并進行了調試、校驗。因此,整個建設過程設備、設施的制造、安裝得到有效保障。 該新建項目DCS、SIS系統滿足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加強化工安全儀表系統管理的指導意見》(安監總管三[2014]116號)文件的要求。 5、該新建項目依托的儲運、公用、輔助裝置可靠,可滿足該項目正常運行及事故狀態的需要。 6、該新建項目可燃氣體檢測報警裝置的選型、數量、安裝與設計符合,滿足規范要求。 安全設施設計專篇按防雷防靜電標準、規范的要求進行了設計,按設施進行了施工。防雷防靜電設施委托具有資質的單位進行了檢測,檢測結論為合格。 7、該新建項目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具有國家法律、法規要求的相應資質。 8、該新建項目按照建設項目“三同時”的要求,進行了立項備案,安全條件審批、安全設施設計專篇審批、試生產方案審查等。 9、該公司設置有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了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形成了三級安全管理網絡。自上而下制定了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編制了崗位操作規程和崗位安全技術規程。編制了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配備了事故應急設施、器材,人員經過相應的培訓。 10、該新建項目裝置為危險化學品生產裝置,安全設施及安全管理措施滿足《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辦法》(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令第41號,第79號、第89號修改)的要求。 11、企業法定代表人兼總經理蔣明杰(主要負責人)畢業于國家開放大學,專業為應用化工技術,學歷為大專;專職安全管理人員虞超正在學歷提升中,于2022年09月01日入學國家開放大學,專業為應用化工技術,學歷為大專,預計畢業時間2025年01月31日;分管安全負責人兼安環部部長滕維畢業于廣東海洋大學,專業為制藥工程,學歷為本科,并取得注冊安全工程師(化工安全)中級職稱;分管生產負責人王成畢業于國家開放大學,專業為應用化工技術,學歷為大專;分管設備負責人胡鵬畢業于東華理工大學,專業為材料化學,學歷為本科;分管技術負責人胡開許畢業于寧波大學科學技術學院,專業為應用化學,學歷為本科。故評價組認為相關從業人員資質符合《江西省危險化學品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的要求。 12、江西塔益萊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整改后現場情況與《江西塔益萊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年產36000噸高分子材料項目安全設施變更設計》圖紙相符。 三、項目應重視的安全對策措施建議 1)該新建項目乙酸乙烯酯、甲苯、乙酸乙酯、甲醇、偶氮二異丁腈、丙烯酸、過氧化二苯甲酰、天然氣屬于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對于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應當根據涉及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數量、使用工藝(方式)或者相關設備、設施等實際情況,按照《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印發首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安全措施和應急處置原則的通知》(安監總廳管三〔2011〕142號)要求嚴格執行其安全措施和應急處置措施。 2)該項目應當依法制定事故應急預案,建立應急救援組織或者配備應急救援人員,配備必要的防護裝備及應急救援器材、設備、物資,并保障其完好和方便使用;配合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制定所在地區涉及本單位的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 四、評價結論: 綜上所述,江西塔益萊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年產36000噸高分子材料項目(二期4000噸)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有關標準、規范,認真落實并合理采納安全設施設計專篇設計及設計變更單中的安全對策、措施及建議,做到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的“三同時”,對潛在的危險、有害因素采取了安全對策措施,工程潛在的危險、有害因素可得到有效控制,風險在有效控制和可接受范圍內。現場與設計一致。該項目(二期4000噸)DCS、SIS、GDS系統設計符合要求、調試合格、運行正常,并已完成自動化提升改造,符合《江西省應急管理廳關于印發《江西省化工企業自動化提升實施方案》(試行)的通知》(贛應急〔2021〕190號)、《江西省應急廳辦公室關于進一步推動危險化學品(化工)企業自動化改造提升工作的通知》(贛應急辦字〔2023〕77號)的要求。公司主要負責人和主管生產、設備、技術、安全的負責人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等有關從業人員資質符合《江西省危險化學品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要求。 該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專篇設計的安全設施得到落實,對本次安全驗收評價提出的安全隱患已整改,符合國家安全生產方面的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的要求,具備安全驗收條件,符合安全生產條件。 五、評價建議 1、該項目已按8.1節中的要求完善安全對策措施整改到位,提高該項目消除和控制各類風險的水平,實現安全生產的長期穩定。 2、該項目應根據國家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等的完善和更新,根據在試生產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及時完善安全設施,提高本質安全度。 3、加強對受限空間的編號管理,確保現場進入作業人員健康和安全。 4、按國家相關要求提取安全生產費用并專款專用。 5、裝置驗收后,企業應按危險化學品安全標準化的要求進行安全標準化日常管理工作。 6、不斷完善事故應急預案、定期對預案進行評審和修訂,加強該項目的事故應急預案的演練及評估工作。 7、每年要對操作規程的適應性和有效性進行確認,至少每3年要對操作規程進行審核修訂;當工藝技術、設備發生重大變更時,要及時審核修訂操作規程。 8、建議后續完成安全生產二級標準化和化工重點監測點相關工作。 現場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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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時間: | 2023.10.07 |
羅沙浪、企業人員、謝寒梅
江西塔益萊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年產36000噸高分子材料項目(二期4000噸)安全驗收評價報告(終稿)(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