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金昌金礦有限公司土外山金礦1#尾礦庫生態環境調查整治與安全閉庫工程項目
發布時間:2022-08-03
安全評價單位名稱: | 江西贛安安全生產科學技術咨詢服務中心 | |
項目名稱: | 海南金昌金礦有限公司土外山金礦1#尾礦庫生態環境調查整治與安全閉庫工程項目安全設施驗收評價報告 | |
簡 介: | ||
海南金昌金礦有限公司1#尾礦庫位于海南省西部昌江縣叉河鎮外山的一條山間溝谷,東北距昌江縣城17km,北距小尾村5km(最近的鐵路運輸點),庫區內有簡易路與外界公路相通,交通較為便利。 2020年6月,海南金昌金礦有限公司決定不再使用1#尾礦庫。根據《尾礦庫安全監督管理規定》第二十八條“尾礦庫運行到設計最終標高或者不再進行排尾作業的,應當在一年內完成閉庫”,特向海南省應急管理廳申請1#尾礦庫閉庫。沒有及時閉庫的原因是,原計劃為了準備以后加高擴容,確保生產排尾所需考慮,但因為政策、環保要求、以及下游飲用水源地等多方因素,沒能再次啟用。 2020年7月,海南金昌金礦有限公司委托金建工程設計有限公司對海南 金昌金礦有限公司1#尾礦庫進行閉庫設計工作,并出具了《海南金昌金礦有限公司土外山金礦1#尾礦庫生態環境調查整治與安全閉庫工程項目初步設計》(金建工程設計有限公司,2020年7月)及《海南金昌金礦有限公司土外山金礦1#尾礦庫生態環境調查整治與安全閉庫工程項目安全設施設計》(金建工程設計有限公司,2020年11月)。 《海南金昌金礦有限公司土外山金礦1#尾礦庫生態環境調查整治與安全閉庫工程項目安全設施設計》經專家組審查通過。海南省應急管理廳于2020年11月25日下達了《非煤礦山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意見書》(瓊非煤項目安設審字【2020】4號),同意1#尾礦庫閉庫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嚴格按照項目安全設施設計進行施工。如改變了1#尾礦庫閉庫建筑項目安全設施設計且可能降低安全性能,或者在施工期間重新設計,應及時向省應急管理廳申請該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變更設計審查。安全設施施工完成后委托有資質單位進行驗收評價,并向省應急管理廳報送驗收情況。 項目于2021年1月10日開始施工,并于2021年5月10日施工結束,安全設施建設已全部完成,且運行狀況良好,可以正式閉庫。 受海南金昌金礦有限公司的委托,江西贛安安全生產科學技術咨詢服務中心承擔了1#尾礦庫的閉庫安全驗收評價工作。 | ||
安全評價項目組長: | 呂紅轉 | |
技術負責人: | 管自強 | |
過程控制負責人: | 檀廷斌 | |
評價報告編制人: | 呂紅轉 | |
報告審核人: | 戴 磷 | |
參與評價工作的安全評價師: | 呂紅轉、黃伯揚、黎余平、許玉才 | |
注冊安全工程師: | ||
技術專家: | ||
到現場開展安全評價工作的人員名單: | 呂紅轉、管自強 | |
時間和主要任務: | 時間:2021.4~2022.7 主要任務:安全驗收評價報告 | |
評價報告: | ||
因企業存在商業技術保密,評價過程略。 評價結論及建議: 1.安全設施符合性評價檢查項總計31項,其中否決項12項,均符合要求,一般項19項,符合率96.77%;不符合項1項,不符合項占驗收檢查項總數約為3.22%,小于5%,按《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規范金屬非金屬礦山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竣工驗收工作的指導意見》附表《尾礦庫安全設施竣工驗收表》中沒有否決項的檢測結論為“不符合”,且驗收檢查項總數中檢測結論為“不符合”的項少于5%的判定要求,海南金昌金礦有限公司土外山金礦1#尾礦庫生態環境調查整治與安全閉庫工程項目符合安全驗收條件。 2 評價結論 海南金昌金礦有限公司土外山金礦1#尾礦庫生態環境調查整治與安全閉庫工程項目的建設程序符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規章、規程規范要求,安全設施符合安全設施設計和規范要求,安全設施的工程質量合格、運行安全有效,安全生產管理規范有效,具備閉庫安全驗收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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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時間: | 2022年8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