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年版),該項目涉及的危險化學品為:甲醇、鎂粉、正辛烯、氯鉑酸、異丙醇、乙酸、三氯氫硅、氯苯、氯仿、苯基三氯硅烷、二苯基二氯硅烷、四氯化硅、苯、氯化氫、雙氧水、液堿、鹽酸、次氯酸鈉、柴油、氫氣(尾氣)、氮氣(壓縮的);根據GB30000.7,三乙氧基硅烷屬于易燃液體類別3。 依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公布首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工工藝目錄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09〕116號)《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公布第二批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目錄和調整首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中部分典型工藝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13]3號),通過對該項目現場及企業相關資料分析,該項目不涉及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工工藝。 依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公布首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名錄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11〕95號)、《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公布第二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名錄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13〕12號),通過對該項目現場及企業相關資料分析,該項目屬于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為甲醇、氯苯、苯、氯仿、氫氣(尾氣)。 根據《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2018),該項目驗收范圍內儲存單元中2-301原料罐區單元構成四級重大危險源,其它生產單元和儲存單元均不構成重大危險源。 該項目產品苯基三氯硅烷、副產品苯、四氯化硅、氯化氫屬于危險化學品,該項目屬于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依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45號修改),該項目正式運行前,應申請辦理《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許可證》。 根據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21修改)》(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第49號修改),該項目不屬于“限制類”和“淘汰類”,符合國家產業結構政策。 固有危險度評價:該項目2-102苯基和辛基廠房固有危險程度等級為Ⅰ級,2-107包裝廠房、2-301原料罐區固有危險程度等級為Ⅱ級,2-302中間罐區和507罐區固有危險程度等級為Ⅲ級。 該公司按《應急管理部關于印發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企業安全風險評估診斷分級指南(試行)的通知》(應急〔2018〕19號)評定,風險分級最高得分77.5分,為黃色區域(或一般風險區域)(III級),屬一般風險區域,需要控制并整改。 該項目涉及的危險、有害因素有:火災、爆炸、中毒和窒息、灼燙、觸電、高處墜落、物體打擊、機械傷害、淹溺、車輛傷害、毒物、噪聲與振動、低溫、高溫。其中,火災、爆炸、中毒和窒息、灼燙為主要危險因素,毒物為主要有害因素,其余危險、有害因素為一般危險、有害因素。 江西宏柏新材料有限公司廠址位于江西樂平工業園區工業九路,江西樂平工業園區是江西省首批認定的化工園區。 該項目與周邊居民區、商業中心、公園等人口密集區域和學校、醫院、影劇院、體育場(館)等公共設施,周邊河流、企業等距離符合設計中使用的《建筑設計防火規范(2018年版)》GB50016-2014防火間距的要求。 該項目沒有社會風險;外部安全防護距離內無高敏感防護目標、重要防護目標、一般防護目標。 該項目投產后在正常生產情況下,對其周邊單位的生產、經營活動和居民的生活基本沒有影響。在發生事故的情況下對周邊單位的生產、經營活動和居民的生活存在影響。 該項目周邊單位的生產、經營活動和居民的生活對該項目投產后的正常生產沒有影響。 該項目所在地自然條件(不包括地震等破壞力極大的自然災害)的變化對該項目投產后的正常生產沒有影響。 法律法規等方面的符合性:該項目立項審批手續齊全,安全設施設計、建設施工、施工監理均由有資質的單位承擔,安全設施設計專篇已通過景德鎮市應急管理局組織的有關專家審查、備案,并按照規范施工建設,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審批、施工、監理手續。試生產方案、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等均聘請相關行業專家進行審查。 該項目與周邊環境的關系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范》、《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文件及法規、標準。 平面布置及常規防護設施措施的合理性:該項目生產場所、辦公場所之間的間距滿足安全要求,建筑結構、防火分區、防雷設施、安全出口的設置等滿足安全生產的要求。消防道路的凈寬度、凈高度、轉彎半徑均滿足運輸車輛及消防車輛通行。設置的常規防護設施、防止機械傷害、防急性中毒窒息的設施和措施基本合理。 設施、設備、裝置及工藝方面的安全性:該項目爆炸性危險區域劃分合理。消防設施配置滿足《建筑設計防火規范(2018年版)》(GB50016-2014)的要求。生產工藝操作和設置的安全設施基本滿足安全需要,生產設施的布置能保證人員疏散安全及操作方便。設施、設備、裝置及工藝方面安全可靠。 特種設備、強制檢測設備設施監督檢驗情況:該項目起重設施、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電氣消防等均進行了檢測,并取得了檢驗報告;安全閥和壓力表也進行了校驗,校驗結論合格。 公用工程、輔助設施的配套性:為該項目生產配套的供水、供電、供氣等滿足需要。 人員管理及安全培訓方面充分性:公司現已建立了安全管理機構,配備了專職安全管理人員。該公司安全環保部、各個分廠車間處室分別設置安全管理人員。主要負責人、專職安全管理人員經過專業培訓,取得了上崗資格證;專職安全員均為大中專學歷且具有相關安全工作經驗3年以上,安全生產管理機構的設置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滿足該項目安全管理需求。該公司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崗位責任制、安全操作規程基本健全,制度執行情況較好。該公司已為從業職工交納了工傷保險。企業主要負責人、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均經過培訓,并取得安全管理人員資格證書,具備本崗位的履職能力;該公司安全生產管理機構的設置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滿足該項目安全管理需求。 應急救援有效性:該公司已制定了應急救援預案,配備了應急救援人員和應急救援器材、設施,制定了演練計劃并進行了演練,應急救援準備充分有效。 通過對該項目的設計、施工全過程的分析、評價,我們認為該項目建設依據充分、建設程序合法;廠址總體布局合理,工藝技術先進,施工質量符合設計要求,各項安全防護設施配套齊全,并與生產設施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達到了設計要求,所采取的安全措施滿足該項目的安全生產需要。 該項目設自動監控系統,設有工業電視監控系統和可燃有毒氣體檢測報警系統,自動監測測點的布局合理,現場。該項目采用的自動控制和緊急停車系統符合設計和國家標準規范要求,自動控制和緊急停車系統操作人員均為已經取得職業高中、技工學校及中專以上學歷且從事與其所學專業相應崗位,具有相應能力。 該項目試生產后所采用的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及勞動安全措施符合《使用有毒物品作業場所勞動保護條例》、《化工企業安全衛生設計規范》、《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及標準要求。 該項目試生產后的技術工藝、裝置、設備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爆炸危險場所電氣安全規程》、《固定式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建筑設計防火規范》、《工業企業安全衛生設計規定》等規程、標準。 該項目建立有較健全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各級工作人員均經過安全教育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后上崗;事故應急預案的編寫完善符合《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的要求。 根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30號《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該公司電工、焊工等特種作業人員均參加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特種作業人員滿足生產安全需求。 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均具有大專以上的學歷,并按照規定經應急管理局組織教育、培訓均取得了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資格證書,具備與該公司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該公司設置重大危險源責任人,各重大危險源責任人均具有大專以上的學歷,并按照規定經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教育、培訓均取得了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資格證書。該公司重大危險源責任人具備重大危險源管理的安全知識、管理能力及應急救援處理能力。新能能源有限公司的從業人員均具有高中以上學歷,上崗前經過廠、車間、班組三級培訓;職業、職能技術培訓;職業衛生防護和應急救援知識教育,并考試合格后上崗。具有相應安全知識和技能。 該項目試生產后的安全生產管理情況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工傷保險條例》、《江西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要求。 結論: 江西贛安安全生產科學技術咨詢服務中心認為: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苯基和辛基硅烷材料新建項目(一期工程)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有關標準、規范,認真落實并合理采納安全條件評價報告及安全設施設計中的安全對策、措施及建議,做到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的“三同時”,對潛在的危險、有害因素采取了安全對策措施,工程潛在的危險、有害因素可得到有效控制,風險在有效控制和可接受范圍內。現場與設計一致。DCS和SIS系統設置符合要求、運行正常并定期調試。主要負責人和主管生產、設備、技術、安全的負責人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等有關從業人員資質符合《江西省危險化學品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要求。 該項目安全設施設計中的安全設施得到落實,對本次安全驗收評價提出的安全隱患已整改,符合國家安全生產方面的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的要求,具備安全驗收條件,符合安全生產條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