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水鑫汽車用品科技有限公司年產6000噸水性快干膩子(原子灰)項目安全驗收評價報告
發布時間:2022-03-19
評價報告名稱 |
江西水鑫汽車用品科技有限公司年產6000噸水性快干膩子(原子灰)項目安全驗收評價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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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簡介 |
江西水鑫汽車用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該公司)成立于2017年7月13日,屬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位于江西省宜春市上高縣黃金堆工業園區錦水路西側21號,公司法定代表人況水根,注冊資本200萬元。經營范圍為:汽車保養裝飾用品生產銷售;汽車膩子、潤滑油、玻璃水、防凍液生產銷售。
江西水鑫汽車用品科技有限公司年產6000噸水性快干膩子(原子灰)項目(以下簡稱該項目或本項目)于2017年7月21日獲得上高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備案(上發改工備字〔2017〕61號);該項目由江西水鑫汽車用品科技有限公司委托贛州永安安全生產科技服務有限公司進行了安全預評價,并于2019年1月10日通過原宜春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安全條件審查(宜市危化項目安條審字〔2019〕3號);委托山東鴻運工程設計有限公司進行了安全設施設計,并于2019年2月2日獲得宜春市應急管理局的批復(宜市危化項目安設審字〔2019〕5號);2020年8月15日開始試生產。項目屬于化工行業中的涂料制造(C2641)。
該項目屬于新建項目,涉及的危險化學品為原料順丁烯二酸酐(本報告中簡稱順酐)、鈦酸四丁酯、苯乙烯、對苯二酚、輔助原料氮(壓縮的或液化的),項目屬于危險化學品使用項目,根據《危險化學品使用量的數量標準(2013年版)》(公告2013年第9號),該項目不需要取得危險化學品安全使用許可證。
該公司現有職工11人,擁有大學以上學歷2名(其中化工碩士1名)。
該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221年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88號修正)、《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原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45號、2015年79號令修正)和《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關于加強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工作的通知》(發改投資〔2003〕1346號)等的要求,委托江西贛昌安全生產科技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稱:贛昌公司)對其新建成的《江西水鑫汽車用品科技有限公司年產6000噸水性快干膩子(原子灰)項目》進行安全驗收評價。
贛昌公司接受委托后,組成安全驗收評價項目組,并于2021年12月31日開始到建設單位收集有關資料,對建設工程進行調研、檢測和檢查,2022年1月10日再次到現場落實安全設施設置和隱患整改情況。評價人員對委托方提供的資料進行了認真分析,確定本評價的范圍為項目生產和儲存裝置、公用工程、輔助設施、選址情況等。評價人員在運用系統安全原理和評價方法對工程可能出現的危險、有害因素辨識分析和定性、定量評價的基礎上,按其安全設施設計,依據《建筑設計防火規范(2018年版)》(GB 50016-2014)進行驗收評價。根據《江西省應急管理廳關于印發〈江西省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監督管理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贛應急字〔2021〕100號)、《安全評價通則》(AQ 8001-2007)、《安全驗收評價導則》(AQ 8003-2007)的要求,以及該項目安全設計資料,經內部審核、與企業溝通等程序,編制完成了《江西水鑫汽車用品科技有限公司年產6000噸水性快干膩子(原子灰)項目安全驗收評價報告》。
本報告主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監督管理辦法(修訂)》、等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有關標準規范的要求,力求內容詳實、數據準確,客觀公正地反映江西水鑫汽車用品科技有限公司《年產6000噸水性快干膩子(原子灰)項目》安全狀況,并根據現場檢查、檢測和評價的實際情況,提出相應的安全對策措施建議,一方面為上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關對項目安全設施驗收和安全監督管理提供技術依據;另一方面也為企業正確認識裝置風險,完善安全設施和措施,改善安全管理,提升項目本質安全水平提供幫助和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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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人員 |
職責 |
姓名 |
職業資格證書編號 |
從業登記
編號 |
項目負責人 |
李佐仁 |
S011035000110201000578 |
0343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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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組成員 |
李佐仁 |
S011035000110201000578 |
0343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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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志平 |
S011032000110203000975 |
0409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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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國強 |
S011035000110201000597 |
0221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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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俊俊 |
S011035000110201000593 |
0290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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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良將 |
S011032000110203000723 |
0409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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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編制人 |
李佐仁 |
S011035000110201000578 |
0343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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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審核人 |
劉求學 |
S011044000110192002758 |
0368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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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程控制負責人 |
聶潤蓀 |
1100000000201786 |
0146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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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負責人 |
應 宏 |
0800000000101630 |
001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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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結論 |
一、評價項目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
(1)該項目原料順酐、鈦酸四丁酯、苯乙烯、對苯二酚、氮氣(壓縮的)屬于危險化學品。該項目不涉及劇毒化學品、易制毒化學品、高毒物品、監控化學品、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特別管控危險化學品。項目原料苯乙烯屬于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項目產品不屬于危險化學品。
(2)該項目不涉及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工工藝。
(3)江西水鑫汽車用品科技有限公司年產6000噸水性快干膩子(原子灰)項目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為火災、爆炸、中毒、化學灼傷、觸電、機械傷害、物體打擊、高處墜落、車輛傷害、淹溺及噪聲、粉塵、高溫及熱輻射等。
(4)根據《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GB 18218-2018),該項目生產裝置單元101車間(乙類)、儲燈單元302倉庫二和303儲罐區均未構成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
(5)該項目外部安全防護距離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范(2018年版)》(GB 50016-2014)防火間距的要求。該企業社會風險位于可接受范圍。
(6)該項目不涉及淘汰落后生產工藝設備和產品。
(7)通過運用危險度評價法對該新建項目單元定量評價后可知,201乙類生產車間、302丙類倉庫二其危險分值均小于10分,屬于低度危險;303乙類罐區危險分值12,屬于中度危險。項目工程設計、現場采取了相應安全措施,降低了罐區的風險。
(8)通過運用作業條件危險性評價法對項目作業活動定量評價后可知,生產、操作、巡檢中發生火災爆炸的危險性分值42,其危險等級為Ⅱ級,危險程度為可能危險;其余危險度均在Ⅱ級以下,即屬于稍有危險的范疇,風險程度較低。
(9)項目選址取得上高縣國土資源局的《工業園項目選址審批表》。江西省宜春市上高縣黃金堆工業園是經省工信委等五部門聯合公布的《關于公布全省化工園區名單(第一批)的通知》(贛贛工信石化字〔2021〕92號)化工集中區,園區符合《江西省化工園區認定管理辦法(試行)》(贛工信規字〔2021〕2號)。項目選址經上高縣城鄉規劃管理局審批,并與江西上高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簽訂了入園協議,符合產業專項規劃。項目用地取得了不動產權(贛(2020)上高縣不動產權第0003622號)。
本項目不屬于《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年本)》(發改委29號令)淘汰類;該公司項目經上高縣發展和改革委員立項批復(上發改工備字〔2017〕61號),項目預評價和設計專篇取得了監管部門相關批復意見。
本項目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當地政府規劃。
(10)該項目對周邊單位生產經營活動或者居民生活影響的事故主要有火災、爆炸、中毒。周邊企業會對本項目人員的健康造成一定的影響。本項目可考慮聯防和相應的應急措施。
(11)水、電、消防(應急)、醫療等外部可依托的條件能保障本項目生產經營需要。
(12)本項目安全“三同時”手續完備,各類主要證照齊全,符合安全生產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企業已按有關規定為從業人員辦理工傷保險。
(13)項目的平面布置功能分工明確,工藝流程順暢,物料輸送較為便捷,布局合理,主要建(構)筑物的布置符有關標準、規范要求,各主要建(構)筑間的平面布置防火距離及防火分區,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范(2018年版)》(GB 50016-2014)安全要求。廠區道路符合有關標準、規范的要求。
(14)重點監管危險化學品苯乙烯的安全和應急處置設施符合要求。罐區設置了符合要求的SIS系統(均配備UPS應急電源),DCS系統、SIS系統與設計一致,且滿足工藝生產需求。
(15)項目安全條件評價結果:項目的周邊環境和當地水電供應、自然條件可以滿足項目生產安全要求,項目的生產不會對周邊的居民、企業產生明顯危險和危害,項目的周邊500m范圍內無重要公共建筑和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十九條規定的8類區域。因而項目的安全條件符合有關規范、規定,環境安全。
(16)該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專篇提出的安全設施和措施得到了落實,企業現場與安全設施設計及設計變更保持一致。
(17)該項目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等具有國家法律、法規要求的相應資質,建筑質量監督、防雷檢測等均具有相應的資質。
(18)該公司設置有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了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形成了三級安全管理網絡。自上而下制定了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編制了崗位操作規程和崗位安全技術規程。編制了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配備了事故應急設施、器材,人員經過相應的培訓。
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經江西省應急管理廳培訓并考試合格;企業主要負責人具有大專以上的化工類專業學歷(化工碩士研究生);其他人員經公司三級安全教育和年度安全培訓教育等。
綜上所述,江西水鑫汽車用品科技有限公司年產6000噸水性快干膩子(原子灰)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及設計變更中設計的安全設施得到落實,企業現場與安全設施設計及設計變更一致;DCS系統、SIS系統與設計一致,且滿足工藝生產的需求;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均已取證;企業定期進行隱患排查、積極落實隱患整改并按要求填報隱患排查與治理系統。本項目安全設施符合國家安全生產方面的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的要求,具備安全驗收條件,符合安全生產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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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工作時間 |
2021.12.31 |
報告提交時間 |
2022.03.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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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參加人員 |
李佐仁(右)、徐志平(左)、企業(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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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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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評價單位信息反饋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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