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高縣磊沐礦業有限公司露天開采擴建工程
發布時間:2021-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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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高縣磊沐礦業有限公司露天開采擴建工程安全驗收評價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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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
上高縣磊沐礦業有限公司露天開采擴建工程安全驗收評價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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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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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高縣磊沐礦業有限公司位于上高縣田心鎮,法定代表人仇成生,屬于有限責任公司,營業期限為2020年3月25日至長期。該礦山開采方式為露天開采方式,開采礦種為建筑石料用灰巖,生產規模為50.00萬噸/年,礦區面積為0.0751km2,采礦許可證核定的開采深度由+176m至+85m標高。
上高縣磊沐礦業有限公司原名為上高縣田心鎮井陂采石場,因礦山經營權變化,企業營業執照于2020年3月25日進行了變更登記,變更后礦山公司名稱和礦山名稱均為上高縣磊沐礦業有限公司。
該礦于2014年12月委托湖南藍天勘察設計有限公司編制了《上高縣田心鎮井陂采石場露天開采整改設計及安全專篇》設計生產規模為10萬噸/年,服務年限66.5年,開采方式山坡—凹陷露天開采方式,開采方法為自上而下分臺階開采,布設有+85m、+100m、+120m、+140m、+160m共5個臺階,首采階段為+160—+176m 。
因資源儲量與生產規模不匹配,礦山于2020年對生產規模進行擴能,由10萬噸/年提升至50萬噸/年。上高縣自然資源局于2020年4月20日頒發了年產規模為50萬噸的采礦許可證。采礦許可證圈定礦區面積0.0751km2,開采深度+176~+85m;開采礦種為建筑石料用灰巖,有效期限為2020年04月20日至2020年07月20日。
基于上述原因,上高縣磊沐礦業有限公司委托江西省煤礦設計院于2020年7月完成了《上高縣磊沐礦業有限公司露天開采擴建工程初步設計》和《上高縣磊沐礦業有限公司露天開采擴建工程安全設施設計》。
宜春市應急管理局于6月28日組織專家對《上高縣磊沐礦業有限公司露天開采擴建工程安全設施設計》進行了評審,9月7日下發了《關于上高縣磊沐礦業有限公司露天開采擴建工程安全設施設計的審查意見》批復(宜市應急非煤項目設審[2020]5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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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評價項目組長: |
王紀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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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負責人: |
管自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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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程控制負責人: |
黃海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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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報告編制人: |
王紀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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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審核人: |
許玉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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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評價工作的安全評價師: |
黎余平、黃伯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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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安全工程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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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專家: |
王紀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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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現場開展安全評價工作的人員名單: |
王紀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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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和主要任務: |
1月27日組織評價專家組對該建設項目現場及周邊環境進行勘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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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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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礦山成立了安全管理機構,配備了專職安全員;建設項目遵循《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監督管理辦法》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的規定,其“三同時”程序符合法律法規要求;礦山電源及其配電系統屬于利舊工程。綜上所述,該礦山無《金屬非金屬露天礦山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竣工驗收表》中否決項。
本報告對“三同時”程序、礦山露天采場、采場防排水系統、礦巖運輸系統、供配電、總平面布置、通信系統、個人安全防護、安全標志等9個方面的85項內容進行符合性評價,其中6項無關項,不符合項有2項,不符合項占檢查項總數的2.5%,符合《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規范金屬非金屬礦山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竣工驗收工作的指導意見》(安監總管一〔2016〕14號)附表《金屬非金屬露天礦山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竣工驗收表》規定的“不符合”項少于檢查項總數5%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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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時間: |
2021年5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