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同德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年產500噸泛醇系列產品項目(一期工程300噸泛醇、60噸單月桂基磷酸酯)
發布時間:2020-09-22
安全評價單位名稱: |
江西同德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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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
年產500噸泛醇系列產品項目(一期工程300噸泛醇、60噸單月桂基磷酸酯)安全驗收評價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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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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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同德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注冊資金500萬元,總投資2500萬元。位于江西省金溪縣工業園區C區內,占地48.9畝,主要經營范圍為泛醇、單月桂基磷酸酯、鯨蠟基磷酸酯、Amphomer LV-71、2-氯苯丙基噻唑的研發、生產和銷售。
公司現有員工30人,設置一名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專職安全員為大中專專業且具有相關安全工作經驗3年以上。該公司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及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共3人均已取得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頒發安全管理人員培訓合格證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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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評價項目組長: |
周紅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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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負責人: |
馬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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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程控制負責人: |
王海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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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報告編制人: |
周紅波、黃香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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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審核人: |
戴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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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評價工作的安全評價師: |
周紅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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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安全工程師: |
周紅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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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專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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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現場開展安全評價工作的人員名單: |
周紅波、黃香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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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和主要任務: |
時間:2019.12;主要任務:安全設施竣工驗收評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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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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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同德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注冊資金500萬元,總投資2500萬元。位于江西省金溪縣工業園區C區內,占地48.9畝,主要經營范圍為泛醇、單月桂基磷酸酯、鯨蠟基磷酸酯、Amphomer LV-71、2-氯苯丙基噻唑的研發、生產和銷售。
該公司年產500噸泛醇等系列產品項目2011年補充了項目設立安全評價報告和安全設施設計專篇,2012年取得了相關批復文件;因安全預評價報告及設計專篇中提出該項目甲類車間、倉庫與東西兩側桿式變壓器間距要求30m,企業及工業園區因預算太高無法承受,導致該公司自建成后未進入安全設施驗收階段;經現場勘查核實,該公司東西兩側桿式變壓器(型號分別為S11-M-250/10、S11-M-100/10)屬于工業企業使用變壓器,油量小于5噸,依據現行規范無需強制實行25、30m防火間距的要求。
2019年09月由山東鴻運工程設計有限公司編制了《江西同德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年產500噸泛醇等系列產品建設在役裝置安全設施設計診斷》,金溪縣應急管理局組織有關單位和專家進行了評審并取得了相應批復,目前該公司已按設計診斷報告要求完成整改。
該項目編制了試生產方案,操作規程等,并在2020年6月3日聘請相關行業專家對試生產方案及試生產現場進行了審查,經專家組成員充分討論,一致通過評審;該公司依據專家意見和企業實際情況對試生產方案及試生產現場進行了完善和整改,并取得了專家組的確認。
該項目生產建設項目生產線的主體工程、生產裝置、儲存設施、輔助設施及公用工程的安全設施設計,該項目生產及輔助裝置主要為101生產車間一(年產300噸泛醇、60噸單月桂基磷酸酯產品)、103原料倉庫、104倉庫、鍋爐房、配電房、污水處理池、循環消防水系統。
因企業存在商業技術保密,評價過程略
安全評價結論:
1)依據《常用危險化學品的分類及標志》、《危險化學品目錄》和《危險貨物品名表》,該項目屬于危險物質的有乙酸乙酯、乙醇、五氧化二磷、雙氧水、多聚磷酸、氫氧化鉀、氮氣、氟利昂、柴油。
2)該項目雙氧水屬于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無監控化學品及無易制爆危險化學品,該項目不涉及易制毒危險化學品、劇毒化學品和高毒物品;
3)依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公布首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名錄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11〕95號)、《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公布第二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名錄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13〕12號),通過對該項目企業相關資料分析,該項目乙酸乙酯屬于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
4)依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公布首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工工藝目錄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09〕116號)《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公布第二批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目錄和調整首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中部分典型工藝的通知》 安監總管三[2013]3號)和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組織編制的《首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工工藝目錄》、《第二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工工藝目錄》,通過對該項目相關資料分析,該項目不涉及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工工藝。
5)危險度評價:該公司該項目生產裝置的固有危險程度等級為Ⅲ級。
6)根據《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2018)的定義和《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暫行規定》(2011)(40號令)得出結論如下:該項目危險化學品不構成重大危險源。
7)根據《危險化學品生產裝置和儲存設施風險基準》、《危險化學品生產裝置和儲存設施外部安全防護距離確定方法》的要求,采用定量風險分析評價法,項目個人風險、社會風險均未出現,本報告外部安全防護距離采用《江西同德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年產500噸泛醇等系列產品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診斷報告》的外部安全防護距離為40m。該范圍內不存在居民區、人員密集區域等環境敏感場所。
8)該項目涉及的危險、有害因素有:火災、爆炸、灼燙、觸電、中毒和窒息、高處墜落、物體打擊、機械傷害、淹溺、車輛傷害、低溫、高溫、噪聲與振動、毒物。其中,中毒和窒息及火災、爆炸和灼燙為主要危險因素,毒物為主要有害因素,其余危險、有害因素為一般危險、有害因素。
9)依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進一步加強監管監察執法促進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的意見》(安監總政法〔2018〕5號)、《關于印發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企業安全風險評估診斷分級指南(試行)的通知 》(應急〔2018〕19號)要求,本報告根據企業提供的資料進行安全風險進行評估診斷分級,該公司內現有危險化學品生產裝置安全風險級別為Ⅲ級,安全風險區域為黃色區域(或一般風險區域),屬于中度危險區域。
10)項目生產工藝不是國內首次使用的工藝。對比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第29號《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修改<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年本)>有關條款的的決定》的要求,該項目不屬于限制和淘汰類。
11)江西同德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建于江西金溪縣工業園C區,屬于規劃的化工集控區,項目符合園區產業政策及園區安全規劃;項目外部安全防護距離范圍內無居住區、商業中心、公園等人員密集場所及重要公共設施;
12)建議下一步設計、施工中認真執行國家有關規定、標準和規范,將可研報告和本評價報告提出的安全措施落實到位;完善各項安全規章制度、事故應急預案,并進行認真學習和演練;生產運行過程中,確保各項安全設施和自動控制系統、檢測儀器、儀表、聯鎖裝置靈敏好用,操作人員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
綜上所述,江西同德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年產500噸泛醇系列產品項目一期工程采取的安全措施和與之配套的安全設施完善,符合國家現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有關技術標準、規范的要求。企業有健全的安全生產管理組織,較為完善的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安全管理有章可循,對安全驗收評價小組提出的安全隱患已完成了整改。生產設備運行正常,安全設施工況良好。目前,江西同德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年產500噸泛醇系列產品項目一期工程(300噸泛醇、60噸單月桂基磷酸酯)具備國家現行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部門規章及標準規定和要求的安全驗收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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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時間:2020.9.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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