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江西贛州會昌福發加油站
發布時間:2024-09-05
安全評價單位名稱 | 江西贛安安全生產科學技術咨詢服務中心 |
項目名稱: | 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江西贛州會昌福發加油站安全現狀評價 |
簡介: | |
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江西贛州會昌福發加油站成立于2015年08月20日,位于會昌縣小密鄉杉樹排,法定代表人為孫宏榮,主要經營范圍為成品油零售。該加油站設4臺雙層埋地油罐,包括1個92#汽油儲罐,容積30m3;1個95#汽油罐,容積30m3;2個0#柴油儲罐,容積30m3,總儲存能力為90m3(柴油折半計入),按國家現行《汽車加油加氣加氫站技術標準》GB50156-2021對加油站的等級劃分計算,屬三級加油站。加油區設有2臺加油機(1臺四槍多油品加油機、1臺六槍多油品加油機)。 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江西贛州會昌福發加油站在經營過程中涉及的主要物料為92#汽油、95#汽油和0#柴油,按照《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年版,2022年十部委修訂)的規定,汽油、柴油屬于危險化學品。根據《首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名錄》,汽油屬于國家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根據《特別管控危險化學品目錄(第一版)》,汽油屬于特別管控危險化學品。該加油站生產單元、儲存單元均未構成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 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江西贛州會昌福發加油站在經營過程中涉及的主要物料為92#汽油、95#汽油和0#柴油,根據《危險化學品目錄》(應急管理部等10部門公告,2015年第5號,2022年第8號)規定,汽油、柴油屬于危險化學品。根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安監總管三[2011]95號文件公布《首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名錄》規定,汽油屬于國家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根據應急管理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交通運輸部公告2020年第3號《特別管控危險化學品目錄(第一版)》規定,汽油屬于特別管控危險化學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13號令,[2021]第88號修訂)、《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第591號令、645號修訂)、《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2012]第55號,2015年79號令修改)的規定和原江西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分別下發的《關于做好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換證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所有經營成品油企業的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到期后須申請延期換證,必須經過安全評價,換發新的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后方可營業。”該加油站的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于2024年10月11日到期,應在完成安全評價后方可申請換發新證。 | |
安全評價項目組長: | 鄭 強 |
技術負責人: | 周紅波 |
過程控制負責人: | 檀廷斌 |
評價報告編制人: | 鄭強 |
報告審核人: | 戴 磷 |
參與評價工作的安全評價師: | 鄭 強、林大建、鐘 搏、謝寒梅、黃香港 |
注冊安全工程師: | |
技術專家: | |
到現場開展安全評價工作的人員名單: | 鄭強、鐘搏 |
時間和主要任務: | 2024年7月13日收集資料、現場勘察 |
評價報告: | |
評價對象: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江西贛州會昌福發加油站 評價范圍:該項目周邊環境、總平面布置、建(構)筑物(包括站房、罩棚、油罐區、加油島、卸油點等)、工藝流程、經營、儲存場所、公用工程、安全管理等方面。 評價結論: 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江西贛州會昌福發加油站選址合理,加油機、儲油罐等設備由專業廠家生產,工藝流程合理,工藝布置得當,各建筑物距站內外有關設施的安全距離符合標準要求。站房、罩棚等站內建筑物的耐火等級及防雷接地設施符合標準要求。配電線路整齊,設施符合標準,管理人員有一定的安全管理經驗。安全制度較完善、安全組織健全、油站對安全管理制度的執行到位,該站可滿足安全經營的要求。 根據《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2012年7月17日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55號公布,2015年5月27日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79號修正)第六條的規定,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江西贛州會昌福發加油站具備危險化學品的經營條件,其安全現狀符合安全生產要求。 | |
提交時間: | 2024年9月5日 |
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江西贛州會昌福發加油站項目安全現狀評價報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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