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民可信(高安)清潔能源有限公司在役生產裝置
發布時間:2023-11-26
| 濟民可信(高安)清潔能源有限公司在役生產裝置安全現狀評價報告 | ||
項目名稱: | 濟民可信(高安)清潔能源有限公司在役生產裝置安全現狀評價 | ||
簡介: | |||
濟民可信(高安)清潔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該公司”)于2018年03月30日經高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注冊成立,注冊資本20000萬元整,目前法定代表人為李桯。公司類型為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的法人獨資),注冊地址為江西省宜春市高安市新街鎮(江西省建陶基地)。該公司主要經營范圍為許可項目:液氧、液氬、液氮、硫磺、氨水(帶有儲存設施經營)(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0日)燃氣經營,發電業務、輸電業務、供(配)電業務,輸電、供電、受電電力設施的安裝、維修和試驗,建設工程設計等。 該公司是以煤為原料,以氧氣和蒸汽為氣化劑在氣化爐內生產粗煤氣,粗煤氣經凈化處理后作為工業燃氣,為江西省建筑陶瓷產業基地陶瓷燒制過程提供所必需的燃料氣,并利用余熱建設配套的余熱余能電廠及110KV變電站。該公司根據《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4754-2017/XG1-2019屬于門類為D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產和供應業中的D4513煤氣生產和供應業。該公司副產品液氧、液氮、液氬、硫磺、氨水屬于危險化學品。煤氣主要作為工業燃氣使用。根據江西省應急管理廳辦公室關于濟民可信(高安)清潔能源有限公司安全監管有關問題的復函,建設項目主體工程江西省建筑陶瓷產業基地清潔工業燃氣項目裝置屬于利用發生爐制造煤氣用作燃料的生產,不屬于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范疇。 濟民可信(高安)清潔能源有限公司現有在役生產裝置于2021年12月20日取得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0日,許可證編號:贛宜危化經字[2021]500339號,許可范圍:液氧、液氬、液氮、硫磺、氨水;該公司自取證至今未發生重大安全事故。該公司于2023年1月5日取得高安市城市管理局頒發的燃氣經營許可證,許可證編號:贛202308100020P-FWD,有效期至2024年1月54日。 濟民可信(高安)清潔能源有限公司涉及的物料根據《危險化學品目錄》(2022調整版)的規定,涉及的煤氣、硫磺、氮[壓縮的或液化的]、氧[壓縮的或液化的]、氬[壓縮的或液化的]、硫酸、鹽酸、氫氧化鈉、次氯酸鈉、氨水、氨(蒸氨裝置中設備、管道中少量存在,及時水吸收成氨水)、柴油(燃料)、六氟化硫(配電裝置中斷路器保護氣體)、還原劑(NaHSO3,質量分數以SO2計為64-67%)、混凝劑(FeCl3≥42%)、丙烷、檢修用乙炔、檢修用氧氣等屬于危險化學品。 濟民可信(高安)清潔能源有限公司不涉及重點監管的危險工藝,涉及的氨、煤氣(為混合氣體,含一氧化碳、氫氣、甲烷、微量硫化氫等)屬于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丙烷參照液化石油氣作為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管理,液氧儲罐區構成危險化學品二級重大危險源。 濟民可信(高安)清潔能源有限公司現有職工630人,技術管理人員45人。該公司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共11人經過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培訓并經考試合格取得資格證書。該公司有焊接與熱切割作業、電工作業、叉車司機、起重機司機、鍋爐工、化工自動化控制儀表等各類特種作業和操作人員,特種作業和操作人員均持證上崗。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主席令[2021]第88號,2021年6月10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通過,2021年9月1日起實施)、《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定,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的有效期為3年。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有效期滿需要延期的,企業應當于期滿前6個月內向原證書頒發管理機關辦理延期手續。 受濟民可信(高安)清潔能源有限公司的委托,江西贛安安全生產科學技術咨詢服務中心承擔了其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現狀安全評價工作,按《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2012年7月17日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55號公布,自2012年9月1日起施行;根據2015年5月27日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79號修正)的要求,與濟民可信(高安)清潔能源有限公司協商確定了評價范圍。 參照原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2004]127號《關于印發〈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評價導則〉(試行)的通知》的要求,中心組織評價組,對濟民可信(高安)清潔能源有限公司的周邊情況、總平面布置、設備設施、安全設施、安全管理及相關證照進行了檢查和審核。評價報告按照《安全評價通則》AQ8001-2007、參照《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評價導則》(試行)的要求進行編制。 | |||
安全評價項目組長: | 黃香港 | ||
技術負責人: | 周紅波 | ||
過程控制負責人: | 王海波 | ||
評價報告編制人: | 謝寒梅 | ||
報告審核人: | 檀廷斌 | ||
參與評價工作的安全評價師: | 黃香港、鄭強 | ||
注冊安全工程師: | 謝寒梅、黃香港 | ||
技術專家: | 李家偉 | ||
到現場開展安全評價工作的人員名單: | 謝寒梅、鄭強、黃香港 | ||
時間和主要任務: | 時間:2023.10.12; 主要任務:濟民可信(高安)清潔能源有限公司在役生產裝置安全現狀評價報告 | ||
評價報告: | |||
一、評價對象及范圍: 根據《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2012年7月17日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55號公布,自2012年9月1日起施行;根據2015年5月27日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79號修正)、《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廢止和修改危險化學品等領域七部規章的決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79號)及《安全評價通則》(AQ8001-2007)的要求,并與濟民可信(高安)清潔能源有限公司協商,確定本評價范圍為:濟民可信(高安)清潔能源有限公司在役生產裝置及配套的公用、輔助設施、安全管理、事故應急管理等,該公司廠區停用的燃氣回收鍋爐房、預留用地和未拆除的施工方的板房等不在本次現狀評價范圍。該公司涉及的煤氣化生產裝置屬于燃氣經營許可證換證范疇,不屬于本次評價范圍,本報告僅評價其符合性。該公司外的園區燃氣管網、場外運輸等均不屬于此次評價范圍;消防和環保按國家和地方消防、環保方面的法規和標準。本報告引用的法定檢驗檢測報告結論和數據,只負責引用的適當性,不對其結果正確性負責。 二、危險有害因素辨識: 該公司生產過程中的主要危險因素有:火災、爆炸等,此外還存在觸電、高處墜落、機械傷害、中毒和窒息、物體打擊、車輛傷害等危險因素;存在噪聲等有害因素。 1、重點監管的危險工藝辨識 根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安監總管三〔2009〕116號《關于公布首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工工藝目錄的通知》和安監總管三〔2013〕3號《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公布第二批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目錄和調整首批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中部分典型工藝的通知》,該公司不涉及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 2、重點監管危險化學品辨識 依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公布首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名錄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11〕95號)、《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公布第二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名錄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13〕12號),該公司生產裝置的氨、煤氣、丙烷(參照液化石油氣)為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 3、其他類危險化學品辨識 1)根據《危險化學品目錄》(2022調整版),該公司不涉及劇毒化學品。 2)根據《監控化學品目錄》(工業和信息化部令第52號)及《列入第三類監控化學品的新增品種清單》,該公司不涉及監控化學品。 3)根據《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703號修訂),該公司涉及的鹽酸、硫酸屬于第三類易制毒化學品。 4)根據《高毒物品目錄》(2003版),該公司涉及氨、煤氣(為混合氣體,含一氧化碳、微量硫化氫等)屬于高毒危險化學品。 5)根據《易制爆危險化學品名錄》(2017年),該公司涉及的硫磺屬于易制爆化學品。 6)根據《特別管控危險化學品目錄(第一版)》,該公司涉及的氨屬于特別管控危險化學品。納入《城鎮燃氣管理條例》管理范圍的燃氣、丙烷(作燃氣使用)不適用本目錄及特別管控措施。另外該公司的氨屬于蒸氨過程中產生的過渡產物,及時吸收處理成15%的氨水,因為產物是氨水,所以不在特別管控范圍。 7)依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公布首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名錄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11〕95號)、《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公布第二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名錄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13〕12號),該公司生產裝置的氨、煤氣、丙烷(參照液化石油氣)為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 8)限制、淘汰落后生產工藝裝備和產品 依據 國家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告工產業[2010]第122號《部分工業行業淘汰落后生產工藝裝備和產品指導目錄(2010年本)》、《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第49號修改)、應急管理部辦公廳關于印發《淘汰落后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工藝技術設備目錄(第一批)》的通知(應急廳〔2020〕38號)等規定,該公司的裝置不涉及限制、淘汰落后生產工藝裝備和產品。 4、濟民可信(高安)清潔能源有限公司在役生產裝置涉及的液氧儲罐區儲存單元構成二級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其他生產、儲存均不構成重大危險源。 5、檢查中發現的不合格項,評價組及時通知了濟民可信(高安)清潔能源有限公司進行整改。 三、評估結論: 在充分考慮該公司潛在的火災、爆炸等危險性,綜合考慮其他危險、有害因素,對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濟民可信(高安)清潔能源有限公司針對存在的安全隱患項進行了整改。該公司在役生產裝置現場情況與設計圖紙一致,涉及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氨、煤氣、丙烷(參照液化石油氣),未涉及重點監管工藝,液氧儲罐區構成二級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根據安全設施設計要求安裝了DCS控制系統和SIS安全儀表系統。該公司針對現場提出的安全隱患項企業整改到位,該公司現役生產裝置的安全風險屬可接受范圍,符合安全生產、經營條件。 四、現場工作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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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時間: | 2023年11月26日 |
0569(已排)濟民可信(高安)清潔能源有限公司在役生產裝置安全現狀評價報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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